本发明涉及营养物制备技术领域,具体是一种用于机械通气患者的肠内营养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
背景技术:
随着呼吸机技术的日趋成熟,机械通气已广泛应用于任何原因所致的呼吸衰竭的救治。一方面,机械通气可以全部或部分替代呼吸肌做功,降低呼吸功耗,使呼吸肌得以放松和休息;另一方面,通过纠正低氧和二氧化碳潴留,使呼吸肌做功环境得以改善。
接受机械通气的患者通常同时合并一个或多个器官功能不全甚至衰竭,患者的营养不良发生率常达50%以上,其原因与机械通气患者处于高分解代谢状态有关,高分解代谢常常在应激后立即出现,导致患者住院时间延长、医疗费用增加、病死率增加等不良结局。因此,如何改善机械通气患者的营养不良问题已经成为临床护理研究的重要课题。
机械通气分为无创机械通气和有创机械通气,进行有创通气的患者因大多病情较危重,往往无法进食;此时,以肠外营养支持为主肠内营养为辅助,随病情好转经评估应尽早完全转为肠内营养;进行无创机械通气的患者病情相比较轻,可鼓励其自主进食,营养支持途径可首选肠内营养。目前,市场上有“瑞能”、“立适康高能型”等系列肠内营养制剂,但是,这些营养制剂仅是针对高分解代谢患者,不能满足施行机械通气患者的特征营养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用于机械通气患者的肠内营养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以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陷。
本发明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用于机械通气患者的肠内营养组合物,其主要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加以实现的:每1000g所述营养组合物包括以下重量份的成分:小麦胚芽粉73.2-91.6g,玉米胚芽粉36.6-91.5g,牛奶粉93.8-110.9g,支链氨基酸8.8-13.2g,牛磺酸0.10-0.14g,大豆蛋白粉0.10-0.14g,矿物质6.82-8.30g,麦芽糊精0.147-0.430g,酵母粉0.5-1.5g,壳寡糖1-2.5g,水适量。
一种用于机械通气患者的肠内营养组合物的制备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制备固体培养基:将矿物质6.82-8.30g配料后放入微生物发酵罐中搅拌均匀,向其中加入支链氨基酸8.8-13.2g,牛磺酸0.10-0.14g并调节ph值至4.5~5.5,经灭菌处理,得到所述固体培养基;
2)酵母粉的制备:将麦芽糊精0.147-0.430g,酵母粉0.5-1.5g,壳寡糖1-2.5g和乳酸菌菌种分别活化培养后按照0.2%的接种量接种于步骤(1)所制的固体培养基中发酵培养后于65℃烘箱烘干;
3)将小麦胚芽粉73.2-91.6g,玉米胚芽粉36.6-91.5g,牛奶粉93.8-110.9g,大豆蛋白粉0.10-0.14g按比例混合经密闭高速混匀机混合后得混合胚芽粉;
4)将步骤2)所得酵母粉加入到3倍重量的水中搅拌均匀后,用喷壶均匀喷洒于步骤3)所得的混合胚芽粉上,然后将混合胚芽粉放入恒温培养箱中培养12小时;
5)将步骤4)培养后得到的混合胚芽粉经干燥、灭菌、分装后即得产品。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富含多种酵素成分,能够催化多种物质在体内的化学变化,促进微生物的生长,益生菌数量不断增多,有效改善肠道健康状况。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对本发明的原理和特征进行描述,所举实例只用于解释本发明,并非用于限定本发明的范围。
本发明的一种用于机械通气患者的肠内营养组合物,其主要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加以实现的:每1000g所述营养组合物包括以下重量份的成分:小麦胚芽粉73.2-91.6g,玉米胚芽粉36.6-91.5g,牛奶粉93.8-110.9g,支链氨基酸8.8-13.2g,牛磺酸0.10-0.14g,大豆蛋白粉0.10-0.14g,矿物质6.82-8.30g,麦芽糊精0.147-0.430g,酵母粉0.5-1.5g,壳寡糖1-2.5g,水适量。
一种用于机械通气患者的肠内营养组合物的制备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制备固体培养基:将矿物质6.82-8.30g配料后放入微生物发酵罐中搅拌均匀,向其中加入支链氨基酸8.8-13.2g,牛磺酸0.10-0.14g并调节ph值至4.5~5.5,经灭菌处理,得到所述固体培养基;
2)酵母粉的制备:将麦芽糊精0.147-0.430g,酵母粉0.5-1.5g,壳寡糖1-2.5g和乳酸菌菌种分别活化培养后按照0.2%的接种量接种于步骤(1)所制的固体培养基中发酵培养后于65℃烘箱烘干;
3)将小麦胚芽粉73.2-91.6g,玉米胚芽粉36.6-91.5g,牛奶粉93.8-110.9g,大豆蛋白粉0.10-0.14g按比例混合经密闭高速混匀机混合后得混合胚芽粉;
4)将步骤2)所得酵母粉加入到3倍重量的水中搅拌均匀后,用喷壶均匀喷洒于步骤3)所得的混合胚芽粉上,然后将混合胚芽粉放入恒温培养箱中培养12小时;
5)将步骤4)培养后得到的混合胚芽粉经干燥、灭菌、分装后即得产品。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发明,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