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加热非燃烧型烟草制品烟草原料的处理方法

文档序号:615627阅读:228来源:国知局
一种加热非燃烧型烟草制品烟草原料的处理方法
【专利摘要】一种加热非燃烧型烟草制品烟草原料的处理方法,依次包括以下步骤:加热处理:调节烟草原料水分,100~300℃下加热处理0.5~8h;室温冷却;加香处理:在温度22℃,相对湿度60%的环境中平衡24~120h后,向其中施加糖苷类香味前体,放置48~120h,保证原料对香味前体的充分吸收;加料处理:烟草原料加香处理后,向其中施加多元醇,并在密封状态下放置48~120h,保证烟草原料对多元醇的充分吸收。然后在温度22℃,相对湿度60%的环境中平衡24~120h,得到适用于加热非燃烧型烟草制品的烟草原料。通过本发明方法处理后的烟草原料,在加热非燃烧状态下的烟气释放性能明显提高,所释放烟气的感官品质明显改善,具有良好的满足感和舒适性。
【专利说明】一种加热非燃烧型烟草制品烟草原料的处理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属于烟草【技术领域】,具体涉及ー种加热非燃烧型烟草制品烟草原料的处理方法。
【背景技术】
[0002]加热非燃烧型烟草制品是ー种新型的烟草制品,能够通过热加促使所含的烟草材料在非燃烧状态下产生供消费者吸食的烟雾,与传统卷烟相比,侧流烟气和部分有害物质的释放明显減少。加热非燃烧型烟草制品最早由雷诺烟草公司推出,该类产品虽然尚未得到市场的广泛认可,但是由于全球范围控烟カ度的持续增大以及其在减小环境污染和吸烟健康潜在风险方面存在的明显优势,国际烟草领域一直认为该类产品是未来烟草产品发展的重要方向。
[0003]雷诺烟草公司的申请的中国专利CN88101196、89108679.X和日本烟草公司申请的中国专利CN02826243.3、CN200980159916.9公开了碳加热类加热非燃烧型烟草制品的产品构成及有关技术。菲莫烟草公司申请的中国专利CN94102530.6、CN96194107.3、CN96195594.5、CN200380102439.5、CN200580036230.2 公开了 电加热类加热非燃烧型烟草制品的产品构成及有关技木。但是通过对现有产品的剖析发现,碳加热类加热非燃烧型烟草制品主流烟气中CO的释放量高,而且烟气的感官品质也尚未达到令人满意的程度;电加热类加热非燃烧型烟草制品受热下能够有效释放出具有烟草特征香味的烟气,加热后烟草材料出现了明显的炭化现象,但也发生了一定程度的燃烧,说明现有产品还需在阻燃方面进ー步优化,才能真正做到烟草材料是在加热非燃烧的状态下释放烟气,而且烟气的感官品质也是有待于进ー步改善。
[0004]因此,为了进ー步改善加热非燃烧型烟草制品的烟气品质,一方面需要优化加热构件及其控制參数,另ー方面对所使用的烟草原料进行适当的处理,改善采用该烟草原料所设计制备的烟芯在加热非燃烧状态下的烟气释放性能及烟气品质也是至关重要的。

【发明内容】

[0005]本发明的目的正是针对上述现有技术状况而提供的ー种烟草原料的处理方法,通过该方法处理后,烟草原料在加热非燃烧状态下的烟气释放性能明显提高,所释放烟气的感官品质明显改善。
[0006]本发明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
一种加热非燃烧型烟草制品烟草原料的处理方法,依次包括以下步骤:
(I)烟草原料的加热处理:将烟草原料的水分调节至10 %?25 %后,置于密闭体系中,100で?300で下加热处理0.5 h?8 h ;加热结束后,保持密闭条件室温冷却12 h?48 h,得到加热处理后的烟草原料。所采用的烟草原料可以为烤烟、白肋烟、香料烟等不同类型烟叶的ー种或几种的混合。
[0007](2)烟草原料的加香处理:将加热处理后的烟草原料在温度22で,相対湿度60 %的环境中平衡24 h?120 h后,向其中施加质量比为50 ppm?1000 ppm的糖苷类香味前体,并在密封状态下放置48 h?120 h,保证原料对香味前体的充分吸收。所采用的糖苷类香味前体可以为3-氧代紫罗兰醇葡糖苷、紫罗兰醇葡糖苷、苯こ醇葡糖苷、薄荷醇葡糖苷、香叶醇葡糖苷等的ー种或几种的混合。
[0008](3)烟草原料的加料处理:烟草原料加香处理后,向其中施加质量比5 %?20 %的多元醇,并在密封状态下放置48 h?120 h,保证烟草原料对多元醇的充分吸收。然后将加料处理后的烟草原料在温度22で,相対湿度60 %的环境中平衡24 h?120 h,得到适用于加热非燃烧型烟草制品的烟草原料。所采用的多元醇可以为丙ニ醇、丙三醇的ー种或两种的混合。
[0009]本发明的优点在于:
1.对烟草原料在一定温度范围内进行加热处理,能够起到良好的熟化作用,提高烟草原料香味物质的含量,同时加热处理也会导致烟草原料中的多糖等大分子物质的部分降解,而且整个处理过程在密闭体系中进行,由于加热挥发出的物质冷却过程中又会重新被烟草原料所吸附,不会发生损失。因此,加热处理有利改善烟草原料在加热非燃烧状态下的烟气释放性能及所释放烟气的感官品质。
[0010]2.本发明所采用的糖苷类香味前体常温下具有良好稳定性,温度高于200°C时糖苷键发生断裂,生成相应的香味物质。采用该类物质对烟草原料进行加香处理,在加热非燃烧状态下能够稳定释放香味物质,从而改善所释放烟气的感官品质。尤其是所采用的3-氧代紫罗兰醇葡糖苷加热裂解能够稳定释放烟草特征香味物质巨豆三烯酮,明显强化所释放烟气的烟草特征。
[0011]3.采用丙ニ醇或丙三醇对烟草原料进行加料处理,可以增强烟草原料在加热非燃烧状态下的烟气释放性能,提高烟气浓度,同时由于加热过程中其挥发能够有效吸收热量,从而对烟草原料也能起到良好的阻燃作用,保证烟草原料是在加热非燃烧的状态下释放烟气。
[0012]4.烟草原料采本发明的方法处理后,其加热非燃烧状态下的烟气释放性能和所释放烟气的感官品质明显得到改善,在加热非燃烧型烟草制品中的适用性明显增強。
[0013]5.本发明的操作エ艺简単、成本低,具有良好的エ业化前景。
【具体实施方式】
[0014]本发明以下结合实施例做进ー步说明:
实施例1
称取100 g烤烟烟丝,将其加湿至含水率15 %后,加入500 mL不锈钢密闭高压反应容器中,然后将装有烟丝的反应容器置于马弗炉中,于180で下加热2 h。加热结束后,取出反应容器,保持密闭状态室温冷却24 h,然后取出烟丝,并在温度22 V,相対湿度60 %的环境中平衡72 h。向平衡后的热处理烟丝中,按100 ppm的添加量施加3-氧代紫罗兰醇葡糖苷。加香后的烟丝在密封状态下放置72 h后,按10%的添加量向其中施加丙ニ醇,并再次在密封状态下放置72 h。然后将其在温度22で,相対湿度60 %的环境中平衡72 h,得到适用于加热非燃烧型烟草制品的烟草原料。
[0015]热重分析表明,该烟草原料在300で下加热不会发生明显的燃烧现象,热失重率为45 %,烟草原料处理后的加热非燃烧状态下的烟气释放性能明显优于处理前,而且所释放的烟气呈现明显的烤烟风格特征,具有良好满足感和舒适性。
[0016]实施例2
称取60 g烤烟烟丝、20 g白肋烟烟丝和20香料烟烟丝将其混合,并加湿至含水率20%后,加入500 mL不锈钢密闭高压反应容器中,然后将装有烟丝的反应容器置于马弗炉中,于220で下加热lh。加热结束后,取出反应容器,保持密闭状态室温冷却36 h,然后取出烟丝,并在温度22で,相対湿度60 %的环境中平衡96 h。向平衡后的热处理烟丝中,施加3_氧代紫罗兰醇葡糖苷、苯こ醇葡糖苷和薄荷醇葡糖苷,添加量均为100 ppm。加香后的烟丝在密封状态下放置96 h后,按15 %的添加量向其中施加丙三醇,并再次在密封状态下放置96 h。然后将其在温度22で,相対湿度60 %的环境中平衡96 h,得到适用于加热非燃烧型烟草制品的烟草原料。
[0017]热重分析表明,该烟草原料在300で下加热不会发生明显的燃烧现象,热失重率为51 %,烟草原料处理后的加热非燃烧状态下的烟气释放性能明显优于处理前,而且所释放的烟气呈现明显的混合型风格特征,具有良好满足感和舒适性。
【权利要求】
1.一种加热非燃烧型烟草制品烟草原料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依次包括以下步骤: (1)加热处理:将烟草原料的水分调节至10%?25 %后,置于密闭体系中,100 V?300で下加热处理0.5 h?8 h ;加热结束后,保持密闭条件室温冷却12 h?48 h,得到加热处理后的烟草原料; (2)加香处理:将加热处理后的烟草原料在温度22で,相対湿度60%的环境中平衡24h?120 h后,向其中施加添加量为50 ppm?1000 ppm的糖苷类香味前体,并在密封状态下放置48 h?120 h,保证原料对香味前体的充分吸收; (3)加料处理:烟草原料加香处理后,向其中施加质量比5%?20 %的多元醇,并在密封状态下放置48 h?120 h,保证烟草原料对多元醇的充分吸收,然后将加料处理后的烟草原料在温度22で,相対湿度60 %的环境中平衡24 h?120 h,得到适用于加热非燃烧型烟草制品的烟草原料。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加热非燃烧型烟草制品烟草原料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采用的烟草原料为烤烟、白肋烟、香料烟中的任意ー种或几种混合。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加热非燃烧型烟草制品烟草原料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采用的糖苷类香味前体为3-氧代紫罗兰醇葡糖苷、紫罗兰醇葡糖苷、苯こ醇葡糖苷、薄荷醇葡糖苷、香叶醇葡糖苷中的任意ー种或几种的混合。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加热非燃烧型烟草制品烟草原料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采用的多元醇为丙ニ醇、丙三醇的任意ー种或两种的混合。
【文档编号】A24B3/12GK103445283SQ201310452339
【公开日】2013年12月18日 申请日期:2013年9月29日 优先权日:2013年9月29日
【发明者】曾世通, 孙世豪, 李鹏, 张建勋, 卢斌斌, 张启东, 柴国壁, 宗永立, 刘俊辉 申请人: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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