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烧雾化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910338阅读:756来源:国知局
干烧雾化器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子烟领域,尤指一种可以适用于(烟油、烟膏)二合一的干烧雾化使用,通配于电子烟市面上所有30W以上的BOX盒子烟及所有510标准接口的电子烟通配使用。



背景技术:

在目前的干烧雾化器工艺中,常规雾化器广泛使用着金属发热丝雾化加热、玻纤绳或玻纤棉导油的工艺使烟油或烟膏雾化的原理。这样的工艺可以雾化及时,成本低等优点;但是使用寿命不长,抽烟口感不纯且容易产生烧焦味,置换烟油不方便,容易漏油等缺点。另一种雾化器采用陶瓷片发热的原理,优点是雾化口感纯正,不易有烧焦味,但是使用寿命不长,陶瓷片容易开裂,雾化效果不好等。

其缺点是:在有限空间内没有办法一次性加入大量的烟膏及烟油,但也足已满足到消费者的每次抽烟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干烧雾化器。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干烧雾化器,包括座体,所述的座体上方设有两端开口的管身,管身顶部盖合有第一锅体,第一锅体底部设有连接套筒,所述的连接套筒中部设有发热芯棒,所述的发热芯棒一端延伸出连接套筒外并与航空接头连接,所述的发热芯棒另一端延伸出第一锅体外并连接第二锅体,所述的座体中部设有通孔,通孔内设有绝缘套筒,所述的绝缘套筒内滑设有与航空接头弹性连接的弹性电极。

优选地,所述的绝缘套筒与通孔通过螺纹连接。

优选地,所述的第一锅体与管身顶端之间和连接套筒与管身内壁之间填充有铁氟龙。

优选地,所述的第一锅体外壁套设有若干凹槽,所述的凹槽内设有硅胶圈。

优选地,所述的第二锅体采用钛合金或陶瓷或石英玻璃制成。

优选地,所述的第一锅体采用不锈钢制成。

优选地,所述的发热芯棒采用陶瓷制成。

优选地,所述的管身采用碳纤维制成。

本实用新型主要实现陶瓷发热芯棒采用免焊工艺的航空插口技术,操作使用方便,便于更换发热芯棒、维护成本低。本实用新型使用产品过程中表面不会发烫现象,改变了市面上传统的采用耐高温塑胶及陶瓷材料直接隔热的方式,相对传统方式从根本源头解决热量传递的效果。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本实用新型可以对烟油烟膏雾化,发热原理是采用发热芯棒传导温度给第二锅体(即钛合金锅体、陶瓷锅体或石英玻璃锅体,这样不仅寿命长、雾化口感更纯、不烧焦、保温性能好、清洁方便等优点,而且更换锅体方便。

附图说明

图1 是本实用新型结构图。

图2 是本实用新型剖开图。

标注说明:1. 座体;11. 绝缘套筒;12.弹性电极;2.管身;3.第一锅体;31.硅胶圈;4.第二锅体;5. 发热芯棒;6. 航空接头;7. 连接套筒;8. 铁氟龙。

具体实施方式

请参阅图1-2所示,本实用新型关于一种干烧雾化器,包括座体1,所述的座体1上方设有两端开口的管身2,管身2顶部盖合有第一锅体3,第一锅体3底部设有连接套筒7,所述的连接套筒7中部设有发热芯棒5,所述的发热芯棒5一端延伸出连接套筒7外并与航空接头6连接,所述的发热芯棒5另一端延伸出第一锅体3外并连接第二锅体4,所述的座体1中部设有通孔,通孔内设有绝缘套筒11,所述的绝缘套筒11与通孔通过螺纹连接,所述的绝缘套筒11内滑设有与航空接头6弹性连接的弹性电极12。

优选地,所述的第一锅体3与管身2顶端之间和连接套筒7与管身2内壁之间填充有铁氟龙8。

优选地,所述的第一锅体3外壁套设有若干凹槽,所述的凹槽内设有硅胶圈3。

优选地,所述的第二锅体4采用钛合金或陶瓷或石英玻璃制成。

优选地,所述的第一锅体3采用不锈钢制成。

优选地,所述的发热芯棒5采用陶瓷制成。

优选地,所述的管身2采用碳纤维制成。

优选地,所述的连接套筒7采用赛刚料制成。

本实用新型,锅体通过螺纹与功能模块对接的方式,方便更换使用,携带方便,节约成本。

本实用新型第二锅体为钛锅,建议在40W功率下使用, 当功率在30W时 锅内温度将会在10秒左右上升到300华摄氏度 连续加热22秒可达到600华摄氏度.当功率在50W时 锅内温度将会在10秒左右上升到450华摄氏度 连续加热12秒可达到600华摄氏度.当功率在80-100W时 锅内温度将会在7秒左右上升到600华摄氏度 连续加热10秒温度是850华摄氏度左右。

本实用新型第二锅体为陶瓷锅,建议在45W功率使用,当功率在30W时 锅内温度将会在10秒左右上升到230华摄氏度 连续加热30秒可达到600华摄氏度.当功率在50W时 锅内温度将会在10秒左右上升到330华摄氏度 连续加热23秒可达到600华摄氏度. 当功率在50W时 锅内温度将会在10秒左右上升到380华摄氏度 连续加热23秒可达到600华摄氏度. 当功率在80-100W时 锅内温度将会在10秒左右上升到450华摄氏度 连续加热16秒左右上升到600华摄氏度左右。

以上实施方式仅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进行描述,并非对本实用新型的范围进行限定,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设计精神的前提下,本领域普通工程技术人员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出的各种变形和改进,均应落入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书确定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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