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折分的一体机雾化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322420阅读:258来源:国知局
一种可折分的一体机雾化器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涉及雾化器,具体是一种可折分的一体机雾化器。



背景技术:

电子雾化器就是所谓的电子烟,健康电子烟的前称。介乎电子元器件与食品之间的新型产品。他和传统香烟最大的区别,就是不经过燃烧,没有焦油、一氧化碳、亚硝酸等有毒物质。同时也不会有对周围人群影响非常大的二手烟。

目前,市面上销售的现有同类型雾化器多通过雾化器底部进气,烟油容易从气孔中渗漏出来,抽烟时吸嘴部位没有采取隔油或者分油措施,容易将烟油吸进嘴里。目前市场上所销售的塑胶雾化器基本都是一次性,不可注油,造成资源浪费,污染环境。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折分的一体机雾化器,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可折分的一体机雾化器,包括储油仓组件和底座组件,储油仓组件主要由吸嘴、储油仓和气道硅胶构成,储油仓的一侧设置气道,气道硅胶设置在气道内,气道的顶部端口安装吸嘴,吸嘴连接气道硅胶的一端,气道硅胶的外壁与气道内壁之间形成进气通道,气道硅胶、进气通道与底座形成U形气流通道;储油仓的底面设置进出油口,气道硅胶的内部一体成形有成两个三角形状的结构;所述底座组件主要由陶瓷架、导油棉、发热丝、底座和电极构成,底座连接储油仓的底部,其中底座与气道的底部端口对应的位置安装陶瓷架,安装陶瓷架接触连接气道硅胶的另一端,安装陶瓷架内设置导油棉,导油棉的外部缠绕发热丝,发热丝的两端电连接底座底部密封连接的电极。

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电极与对应安装孔之间设置电极硅胶。

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气道硅胶为管状。

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底座与出油口对应的位置设置T形棉。

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底座的底部与T形棉对应的区域设置加注口,加注口连接硅胶塞子。

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储油仓的另一侧面设置油窗结构。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

(1)本发明通过优化雾化器进气方式,减少雾化器漏油的风险,从而提高烟油的利用率和产品的使用体验,减少烟油的浪费,同时也保护产品,提高电子烟的卫生;通过两个三角形结构挡油来改善雾化器吸油的问题,保护产品和消费者。

(2)本发明底部设计一个可拆卸硅胶塞子达到可重复注油使用,雾化器可循环利用,减少资源浪费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附图说明

图1为储油仓组件和底座组件的结构爆炸图。

图2为储油仓组件的结构爆炸图。

图3为底座组件的结构爆炸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发明实施例中,一种可折分的一体机雾化器,包括储油仓组件1和底座组件2,储油仓组件1主要由吸嘴11、储油仓12和气道硅胶13构成,储油仓12的一侧设置气道,气道硅胶13设置在气道内,气道的顶部端口安装吸嘴11,吸嘴11连接气道硅胶13的一端,气道硅胶13的外壁与气道内壁之间形成进气通道,以便于与底座25形成U形气流通道;而储油仓12的底面设置进出油口,储油仓12的另一侧面设置油窗结构。

所述气道硅胶13为方管状,且气道硅胶13的内部一体成形有成两个三角形状的结构,以便于有吸力的时候三角形状的结构可以打开。

所述底座组件2主要由陶瓷架21、导油棉22、发热丝23、T形棉24、底座25、电极硅胶26、电极27和硅胶塞子28构成,底座25连接储油仓12的底部,其中底座25与气道的底部端口对应的位置安装陶瓷架21,安装陶瓷架21接触连接气道硅胶13的另一端,安装陶瓷架21内设置导油棉22,导油棉22的外部缠绕发热丝23,发热丝23的两端电连接底座25底部密封连接的电极27,所述底座25与出油口对应的位置设置T形棉24。

所述电极27与对应安装孔之间设置电极硅胶26,保证连接的密封性。

所述底座25的底部与T形棉24对应的区域设置加注口,加注口连接硅胶塞子28,以便于加油。

本发明的工作原理是:

使用时气道硅胶13连接吸嘴,空气从上面进气孔经过雾化器的底部发热丝外露部份,再到吸嘴;发热丝是缠绕在导油棉的表面,当气流经过发热丝外露部份,气流带到储油仓12中的烟油通过导油棉输送到发热丝,发热丝工作,燃烧烟油,形成雾化,产生雾化气体,经过气道硅胶,吸嘴吸入口中。

在此过程中气流经过气道硅胶的三角形状结构,可以防止的雾化未充分雾烟油吸入口中,防止吸油的现象发生,且当没有吸烟动作时候,气道硅胶阻挡下来的烟油会流下来。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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