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卷烟滤棒发射机发射单元拆装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633541发布日期:2019-01-16 06:48阅读:846来源:国知局
一种卷烟滤棒发射机发射单元拆装设备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卷烟设备技术领域,更具体地说是一种卷烟滤棒发射机发射单元拆装设备。



背景技术:

滤棒发射机是卷烟厂的重要设备,主要是用于将滤棒存储设备输送过来的滤棒,以高速远距离的方式发送给卷烟机。yf25型嘴棒发射机是一种常用的滤棒发射机,每台发射机包含有10组发射单元,各发射单元相对独立工作,每个发射单元均是将滤棒连续地发射到接收机处,来保证下游设备滤棒的供给。

生产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发生故障,由于发射单元是整体结构,当发射单元需要在在车间进行维修时,需要拆卸整个发射单元及其部分零部件。yf25型嘴棒发射机的发射单元的体积较大,长540mm、宽98mm高690mm,且重量较大,重量为89kg。发射单元的安装位置狭窄,且无抓手。现有技术中,拆卸发射单元一般需要2~3人配合,靠肩扛和人抬才能完成发射单元的拆卸,这种拆卸方式耗费大量人力物力、拆卸时间较长,且易出现安全事故或损伤外围零配件。给发射单元的维修带来了不利影响。

且跟班的维修人员一般只有一名,操作人员又没有足够的维修经验,无法配合进行及时的拆卸维修,给生产造成了困扰,影响了生产效率。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卷烟滤棒发射机发射单元拆装设备,承接平台可以使发射单元能从发射机上顺利滑出,需要的操作人员较少,生产效率较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卷烟滤棒发射机发射单元拆装设备,包括承接平台、用于带动所述承接平台上下移动的升降装置和用于承载所述升降装置的移动推车,所述承接平台沿前后方向横向布置且位于所述升降装置的上方,所述承接平台上设有沿横向布置的凹槽,所述凹槽呈倒凸字状且包括横截面均呈矩形的上槽部和下槽部,发射单元的下端位于所述下槽部内,所述下槽部用于容纳发射单元的电源插头和压缩空气插头,所述移动推车包括支架和安装在所述支架下方的多个移动轮,所述支架的横截面呈上窄下宽的梯形状。

所述承接平台与所述承接平台之间设有导向装置,所述导向装置包括至少一个导向单元,所述导向单元包括导向杆、限位块及用于固定所述导向杆的基块。

所述限位块固设在所述承接平台的外侧且所述限位块上设有与所述导向杆相适配的导向孔,所述基块固设在所述移动推车上端的外侧。

所述上槽部的下底面被下槽部分割成左下底面和右下底面,所述左下底面和右下底面上均固设有形状相同的导向板,所述导向板均低于所述上槽部的上表面,发射单元的下底面与所述导向板的上表面抵接,左下底面上的导向板和所述上槽部的左侧面构成了发射单元的左限位结构,右下底面上的导向板和所述上槽部的右侧面构成了发射单元的右限位结构。

所述凹槽后端设有用于限制发射单元向后移动的挡板,所述挡板上表面位于所述导向板的上方。

所述导向板上表面均设有螺纹固定孔。

所述导向板前端均伸出于所述上槽部前端。

所述升降装置为蜗轮丝杆升降机构,蜗轮丝杆升降机构包括丝杆和位于箱体内的蜗轮,所述箱体固设在所述支架的中部,所述丝杆沿竖向向上延伸且丝杆上端穿过支架后与所述承接平台下底面固定连接。

所述移动推车下方设有多个移动轮。

所述移动轮共四个,包括设置在支架前端下方的两个定向轮和设置在支架后端下方的两个万向轮,所述万向轮均设有制动装置。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如下:

一、本发明的承接平台的可以使发射单元能从发射机上顺利滑出,需要的操作人员较少,生产效率较高;

二、本发明的升降装置可以使承接平台适用于拆卸不同高度发射机组的发射单元,扩大了本发明的适用范围;

三、本发明的蜗轮丝杆升降机构具有自锁功能,且能够使承接平台稳定处于设计范围内任何位置,且蜗轮丝杆升降机构操作简单,且易于调整,切调整时工件始终处于相对稳定状态。

四、本发明移动推车的支架采用梯形支架,这样的移动推车重心比较稳定,且又能在靠近其他发射单元时不与其它的发射单元发生干涉。

五、本发明中左限位结构、右限位结构和挡板的配合使用,可以使发射单元移动到承接平台后进行定位,可以快速使发射单元底部的安装孔与导向板上的螺纹固定孔位置相对应,便于对发射单元进行固定。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的主视图;

图2是图1中承接平台的主视图;

图3是本发明的右视图;

图4是图3的俯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由特定的具体实施例说明本发明的实施方式,熟悉此技术的人士可由本说明书所揭露的内容轻易地了解本发明的其他优点及功效。须知,本说明书附图所绘示的结构、比例、大小等,均仅用以配合说明书所揭示的内容,以供熟悉此技术的人士了解与阅读,并非用以限定本发明可实施的限定条件,故不具技术上的实质意义,任何结构的修饰、比例关系的改变或大小的调整,在不影响本发明所能产生的功效及所能达成的目的下,均应仍落在本发明所揭示的技术内容能涵盖的范围内。同时,本说明书中所引用的如“上”、“下”、“左”、“右”、“中间”及“一”等的用语,亦仅为便于叙述的明了,而非用以限定本发明可实施的范围,其相对关系的改变或调整,在无实质变更技术内容下,当亦视为本发明可实施的范畴。

如图1至图4所示,一种卷烟滤棒发射机发射单元拆装设备,包括承接平台1、用于带动所述承接平台1上下移动的升降装置2和用于承载所述升降装置2的移动推车3,所述承接平台1沿前后方向横向布置且位于所述升降装置2的上方。由于发射单元的下底面为平面,但发射单元的电源插头和压缩空气插头均低于下平面,为了在移动发射单元过程中不触碰到它们,在所述承接平台1上设有沿横向布置的凹槽4。所述凹槽4呈倒凸字状且包括横截面均呈矩形的上槽部5和下槽部6,发射单元的下端位于所述下槽部6内,所述下槽部6用于容纳发射单元的电源插头和压缩空气插头。

所述移动推车3包括支架7和安装在所述支架7下方的多个移动轮8,所述支架7的横截面呈上窄下宽的梯形状。因为移动推车3的设计既要能承接发射单元的重量,又要能让承接平台1最大限度的接近发射单元,同时要考虑发射单元在移动推车3上面移动时重心要稳定,还不能对发射单元的拆卸产生干涉。当支架7采用矩形结构时,移动推车3的车身靠近发射机时会影响其他正在运行的发射单元。经过反复测量论证,最终决定采用梯形支架7,这样的移动推车3重心比较稳定,且又能在靠近其他发射单元时不与其它的发射单元发生干涉。

所述承接平台1与所述承接平台1之间设有导向装置,导向装置使承接平台1的移动更加平稳。所述导向装置包括至少一个导向单元9,所述导向单元9包括导向杆10、限位块11及用于固定所述导向杆10的基块12。

所述限位块11固设在所述承接平台1的外侧且所述限位块11上设有与所述导向杆10相适配的导向孔,所述基块12固设在所述移动推车3上端的外侧。

所述上槽部5的下底面被下槽部6分割成左下底面和右下底面,所述左下底面和右下底面上均固设有形状相同的导向板13。本实施例中导向板13的主体为钢板,上表面敷设有聚四氟乙烯层,聚四氟乙烯层可以减少发射单元移动过程对发射单元底部造成损伤。所述导向板13均低于所述上槽部5的上表面,发射单元的下底面与所述导向板13的上表面抵接,左下底面上的导向板13和所述上槽部5的左侧面构成了发射单元的左限位结构,右下底面上的导向板13和所述上槽部5的右侧面构成了发射单元的右限位结构。左限位结构和右限位结构保证了发射单元能够平稳移动到承接平台1上而不发生偏移。

所述凹槽4后端设有用于限制发射单元向后移动的挡板14,所述挡板14上表面位于所述导向板13的上方。挡板14可以防止发射单元向后过度移动。

所述导向板13上表面均设有螺纹固定孔15,发射单元底部原本就设有安装孔,因此螺纹固定孔15便于将拆卸下来的发射单元通过螺栓固定在承接平台1上,减小了安全隐患。左限位结构、右限位结构和挡板14的配合使用,可以使发射单元移动到承接平台1后进行定位,可以快速使发射单元底部的安装孔与导向板13上的螺纹固定孔15位置相对应,便于对发射单元进行固定。

所述导向板13前端均伸出于所述上槽部5前端,使导向板13前端的伸出部搭接在发射机的隔板上表面,减少了发射单元拆装设备与发射机的接触,且便于将发射单元移动到承接平台1上。

所述升降装置2为蜗轮丝杆升降机构,蜗轮丝杆升降机构包括丝杆16和位于箱体17内的蜗轮,所述箱体17固设在所述支架7的中部,所述丝杆16沿竖向向上延伸且丝杆16上端穿过支架7后与所述承接平台1下底面固定连接。而由于每台发射机组在安装时的高低位置不可能样,因此在拆卸不同高度发射机组的发射单元时,需要调节承接平台1的高度。蜗轮丝杆升降机构具有自锁功能,且能够使承接平台1稳定处于设计范围内任何位置,因此本发明的升降装置2选为蜗轮丝杆升降机构。蜗轮丝杆升降机构操作简单,且易于调整,切调整时工件始终处于相对稳定状态。

所述移动推车3下方设有多个移动轮8。

所述移动轮8共四个,包括设置在支架7前端下方的两个定向轮和设置在支架7后端下方的两个万向轮,所述万向轮均设有制动装置。移动轮8的这样设置,可使得移动推车3在需要移动时方便移动,停止时比较稳定。

具体工作过程如下:

在需要拆装嘴棒发射机的发射单元时,将移动推车3推到待拆卸的发射单元前面,根据发射单元的实际位置来调整承接平台1的高低位置,再将导向板13的前端伸出部分搭接在发射机的隔板上表面,将发射单元从发射机的凹型槽中拉出并滑到承接平台1上面,然后利用升降装置2使承接平台1下降,使承接平台1的下表面与支架7上表面抵接。

上述实施例仅例示性说明本发明的原理及其功效,而非用于限制本发明。任何熟悉此技术的人士皆可在不违背本发明的精神及范畴下,对上述实施例进行修饰或改变。因此,举凡所属技术领域中具有通常知识者在未脱离本发明所揭示的精神与技术思想下所完成的一切等效修饰或改变,仍应由本发明的权利要求所涵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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