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多功能旅行箱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426917阅读:252来源:国知局
一种多功能旅行箱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涉及箱包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多功能旅行箱。



背景技术:

旅行箱是人们出远门时必备的物品,现有的旅行箱形状、大小各异,在车站、机场等人员密集的地方,常由于人多找不到座位而需要站立很久,这使得人特别容易疲劳,而一般的旅行箱又无法承载人的重量,因而人也不能随便去坐在旅行箱上休息,由此,单一功能的旅行箱已不能满足人们需要。

因此,现有技术还有待于进一步改进。



技术实现要素:

鉴于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发明在于提供一种多功能旅行箱,旨在解决现有旅行箱无法解决人等待休息的问题。

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如下:

1、一种多功能旅行箱,其特征在于,包括设置有拉杆的箱体,所述箱体正面上设置有可折叠的坐板,所述箱体背面上设置有可折叠的支撑杆,当需要利用旅行箱休息时,使箱体处于直立状态,将坐板翻出形成座位,同时支撑杆翻出并撑于地面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多功能旅行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箱体上对应坐板设置有收纳槽,所述坐板与箱体枢接并可收纳于收纳槽中。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多功能旅行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坐板厚度与收纳槽槽深相同,所述坐板的翻起的一边上设置有卡勾,所述箱体底部边沿对应卡勾设置有卡槽。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多功能旅行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坐板底面上设置有可收放的用于支撑坐板的支撑腿,所述支撑腿与坐板底面枢接,所述坐板底面上对应支撑腿设置有用于容置支撑腿的容置槽。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多功能旅行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坐板为铝合金坐板,所述支撑腿为铝合金支撑腿。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多功能旅行箱,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杆包括连接箱体的枢接座、及与枢接座活动连接的杆体,所述枢接座固定于箱体底部边沿,所述杆体围绕枢接座翻转。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多功能旅行箱,其特征在于,所述枢接座上设置有固定槽,所述杆体对应固定槽设置有弹性卡片,当杆体翻转出箱体并到位后,弹性卡片卡入固定槽内,从而固定杆体的翻转状态,其中,所述杆体上对应弹性卡片设置有用于推移卡片出固定槽的按钮。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多功能旅行箱,其特征在于,所述杆体为可收缩杆体,所述杆体前端还设置有滚轮。

有益效果:本发明提供一种多功能旅行箱,该旅行箱除具有装载东西的功能外,其还设置有提供人坐下休息的功能,使得人能够根据需要随时随地利用旅行箱提供座位休息,方便了人们的出行,并且该旅行箱结构简单,坚固耐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具体实施例中多功能旅行箱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另一具体实施例中多功能旅行箱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发明提供一种多功能旅行箱,为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及效果更加清楚、明确,以下对本发明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发明,并不用于限定本发明。

如图1和图2所示的一种多功能旅行箱,其中,包括设置有拉杆110的箱体100,所述箱体正面上设置有可折叠的坐板200,所述箱体背面上设置有可折叠的支撑杆300,当需要利用旅行箱休息时,使箱体处于直立状态,将坐板翻出形成座位,同时支撑杆翻出并撑于地面上。

其中,所述箱体上对应坐板设置有收纳槽,所述坐板与箱体枢接并可收纳于收纳槽中。

较佳的是,所述坐板厚度与收纳槽槽深相同,从而可将坐板完全收纳起来不影响箱体整体外观,所述坐板的翻起的一边上设置有卡勾,所述箱体底部边沿对应卡勾设置有卡槽。通过卡勾与卡槽的配合将坐板收纳状态固定。

其中,所述坐板底面上设置有可收放的用于支撑坐板的支撑腿210,所述支撑腿与坐板底面枢接,所述坐板底面上对应支撑腿设置有用于容置支撑腿的容置槽。坐板收纳起来时,将支撑腿收置于容置槽内,在坐板放开时,支撑腿取出并支撑坐板,从而使坐板形成用于人坐的平面。

较佳的是,所述坐板为铝合金坐板,所述支撑腿为铝合金支撑腿。铝合金坐板和铝合金支撑腿具有机械强度高,加工简单的优点。

较佳的是,所述支撑杆包括连接箱体的枢接座、及与枢接座活动连接的杆体,所述枢接座固定于箱体底部边沿,所述杆体围绕枢接座翻转。其中,所述枢接座上设置有固定槽,所述杆体对应固定槽设置有弹性卡片,当杆体翻转出箱体并到位后,弹性卡片卡入固定槽内,从而固定杆体的翻转状态,其中,所述杆体上对应弹性卡片设置有用于推移卡片出固定槽的按钮。

另外,所述杆体为可收缩杆体,支撑杆收纳起来的时候,将杆体收缩起来。所述杆体前端还设置有滚轮310,滚轮能够辅助箱体保持直立状态移动。

本发明提供一种多功能旅行箱,该旅行箱除具有装载东西的功能外,其还设置有提供人坐下休息的功能,使得人能够根据需要随时随地利用旅行箱提供座位休息,方便了人们的出行,并且该旅行箱结构简单,坚固耐用。

应当理解的是,本发明的应用不限于上述的举例,对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可以根据上述说明加以改进或变换,所有这些改进和变换都应属于本发明所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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