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种竹纤维婴儿内衣,其特征在于:它包括衣身(2),衣袖(3),竹纤维前胸区(1),以及连接所述衣身(2)和所述衣袖(3)的竹纤维连接区(4);
所述竹纤维前胸区(1)包括与所述衣身(2)相连接的内层(11)和外层(12),以及设置于所述内层(11)和所述外层(12)内的夹层(13)。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竹纤维婴儿内衣,其特征在于:所述夹层(13)采用竹纤维编制而成,所述夹层(13)包括第一单元(131),以及与所述第一单元(131)交叉设置的第二单元(132)。
3.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竹纤维婴儿内衣,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单元(131)包括3根纬纱及3根经纱编制而成,所述纬纱设置于所述经纱上方,形成所述第一单元(131)。
4.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竹纤维婴儿内衣,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单元(132)包括3根纬纱及6根经纱,所述经纱与所述纬纱交叉编制形成所述第二单元(132)。
5. 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竹纤维婴儿内衣,其特征在于:所述纬纱每根之间的距离为0.1-1mm。
6. 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竹纤维婴儿内衣,其特征在于:所述经纱每根之间的距离为0.05-0.5mm。
7.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竹纤维婴儿内衣,其特征在于:所述竹纤维为含竹原纤维22%-30%的竹棉混纺纱线,所述竹纤维的细度为5-7dtex。
8.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竹纤维婴儿内衣,其特征在于:所述竹纤维连接区(4)采用竹纤维编制而成,所述竹纤维连接区(4)包括多个独立单元,所述独立单元包括第三单元(41)和第四单元(42),所述第三单元(41)包括一根第一纱线(411)、一根第二纱线(412)和一根第三纱线(413);所述第四单元(42)包括一根第一纱线(411)、一根第二纱线(412)和一根第三纱线(413);所述第三单元(41)内的第一纱线(411)与所述第四单元(42)内的第一纱线(411)中心对称设置。
9. 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一种竹纤维婴儿内衣,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纱线(411)编织于所述第三纱线(413)下方,所述第三单元(41)内的所述第一纱线(411)的波谷与所述第三单元(41)内所述第三纱线(413)或所述第三单元(41)内所述第二纱线(412)波峰的相纬编;所述第三纱线(413)与所述第二纱线(412)中心对称设置,所述第三单元(41)内所述第三纱线(413)的波谷与所述第四单元(42)内所述第一纱线(411)的波峰相纬编。
10. 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一种竹纤维婴儿内衣,其特征在于:在相同长度范围内,所述第一纱线(411)的波峰与所述第三纱线(413)或所述第二纱线(412)的波谷个数之比为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