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防盗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钱包防盗系统。
背景技术:
日常生活中,钱包作为人们存放钱物和证件的一种工具越来越深受人们的喜欢,但在平时生活工作中钱包经常遗忘或丢失,甚至有时候还会被盗等问题时长困扰着人们,几乎在很多的偷窃案件中钱包找回的几率更是微乎其微,给人们造成了极大的损失和麻烦,在精神状态上也有很大的影响。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钱包防盗系统。
本实用新型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技术方案如下: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钱包防盗系统,包括钱包本体和智能终端,在钱包本体的外侧设置有指纹识别装置,在钱包的开口端装有锁固装置,在钱包本体的内侧设置有距离检测装置、GPS定位装置和语音自动接通装置,所述指纹识别装置与主控制器连接,所述主控制器与所述锁固装置连接,所述主控制器还与所述智能终端无线通信连接,所述智能终端与所述距离检测装置、GPS定位装置以及语音自动接通装置通信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在钱包设置指纹识别装置和锁固装置,只有当指纹识别通过后,才能开启钱包;另外,在钱包中设置距离检测装置,当钱包与智能终端的距离超过一定范围时,进行报警,并开启GPS定位功能对钱包进行定位,以及自动接通钱包中的语音接通模块,进行语音提醒,方便找到钱包。
在上述技术方案的基础上,本实用新型还可以作如下改进。
进一步的,所述距离检测装置包括微型电池、发射器和内置天线,所述微型电池连接所述发射器为其供电,所述内置天线固定连接在所述发射器上,所述发射器通过所述内置天线与智能终端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智能终端包括接收器和主控芯片,所述接收器通过距离检测装置的内置天线与发射器连接,所述主控芯片连接接收器、GPS定位装置和语音自动接通装置。
所述进一步的有益效果为:当指纹识别装置识别到指纹错误或者距离检测装置检测到钱包与智能终端的距离超过一定范围时,智能终端中的主控芯片控制千重的语音自动接通装置语音提醒,以方便钱包的主人通过声音对钱包进行定位。
进一步的,所述距离检测装置中的发射器为射频发射器,所述智能终端中的接收器为射频接收器。
附图说明
图1为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一种钱包防盗系统部件连接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特征进行描述,所举实例只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非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实施例、一种钱包防盗系统。
参见图1,包括钱包本体和智能终端,在钱包本体的外侧设置有指纹识别装置,在钱包的开口端装有锁固装置,在钱包本体的内侧设置有距离检测装置、GPS定位装置和语音自动接通装置,所述指纹识别装置与主控制器连接,所述主控制器与所述锁固装置连接,所述主控制器还与所述智能终端无线通信连接,所述智能终端与所述距离检测装置、GPS定位装置以及语音自动接通装置通信连接。
其中,所述距离检测装置包括微型电池、发射器和内置天线,所述微型电池连接所述发射器为其供电,所述内置天线固定连接在所述发射器上,所述发射器通过所述内置天线与智能终端连接。
所述智能终端包括接收器和主控芯片,所述接收器通过距离检测装置的内置天线与发射器连接,所述主控芯片连接接收器、GPS定位装置和语音自动接通装置。所述距离检测装置中的发射器为射频发射器,所述智能终端中的接收器为射频接收器。
采用本实施例提供的钱包防盗系统的工作过程为:在钱包的外侧设置指纹识别模块,当指纹识别正确时,锁固装置才会打开钱包,当指纹识别错误时,表明钱包可能会被盗走,此时,主控制器会通知智能终端,此时只能终端会开启钱包内的GPS定位装置,对智能终端进行定位,并将钱包的定位位置信息通过GPRS发送给智能终端,钱包主人可根据钱包的位置信息寻找钱包,当距离检测装置中的射频发射器与智能终端中的射频接收器之间具有信号时,表明智能终端与钱包的距离开近了,这个时候智能终端控制钱包中的语音自动接通装置进行语音播报,钱包主人可通过声音找到钱包。或者,当距离检测装置中的射频发射器与智能终端中的射频接收器之间没有信号时,表明钱包被盗,智能终端会通过主控芯片控制GPS定位装置对钱包的位置信息进行定位,钱包的主人可通过钱包的位置信息进行跟踪,当钱包中的射频发射器与智能终端中的射频接收器出现信号时,智能终端中的主控芯片控制钱包中的语音自动接通装置进行语音播报,钱包主人可通过声音找到钱包。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钱包防盗系统,在钱包设置指纹识别装置和锁固装置,只有当指纹识别通过后,才能开启钱包;另外,在钱包中设置距离检测装置,当钱包与智能终端的距离超过一定范围时,进行报警,并开启GPS定位功能对钱包进行定位,以及自动接通钱包中的语音接通模块,进行语音提醒,方便找到钱包;当指纹识别装置识别到指纹错误或者距离检测装置检测到钱包与智能终端的距离超过一定范围时,智能终端中的主控芯片控制千重的语音自动接通装置语音提醒,以方便钱包的主人通过声音对钱包进行定位。
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实施例一”、“示例”、“具体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方法、装置或者特点包含于本实用新型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必须针对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方法、装置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此外,在不相互矛盾的情况下,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将本说明书中描述的不同实施例或示例以及不同实施例或示例的特征进行结合和组合。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