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远红外保健防霉防晒纺织品,属于纺织领域。
背景技术:
面料就是用来制作服装的材料。作为服装三要素之一,面料不仅可以诠释服装的风格和特性,而且直接左右着服装的色彩、造型的表现效果;现代社会衣服已经逐渐演化为人体的装饰物品,更多的时候象征了一个人的生活水准和社会地位;同时在衣服基本功能不变的基础上,人们越来越多的注重衣物对身体的保健作用,不断的研发衣服的新材料,利用适当的工艺将不同材料的各种功效添加到衣服面料中,增加了衣服的功能性。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远红外保健防霉防晒纺织品。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为: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远红外保健防霉防晒纺织品,纺织品依次设有基布层、单向导汗层、吸汗层、活性炭纤维层和表层纺织面料;表层纺织面料由经纱和纬纱交织而成,经纱为热敏变色纤维和锦纶纤维混纺而成,纬纱由热敏变色纤维和棉纤维混纺而成,基布层与单向导汗层之间设有一夹层,夹层由远红外纤维组成并且均匀铺设有竹炭粉粉;锦纶纤维包括横截面为圆形的带有空腔的壳体纤维以及空腔中心的十字形中心纤维;壳体纤维表面设有抗紫外线涂层。
优选地,单向导汗层为单向高分子薄膜。
优选地,吸汗层为海藻纤维。
优选地,热敏变色纤维在经纱中所占的重量百分比为35%,热敏变色纤维在纬纱中所占的重量百分比为40%。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本实用新型的内部具有一定的空气流通量,具有吸湿和通气性能,而且制成的织物具有优良的蓬松感和柔软性,抗紫外性能好,使用寿命长;
2)本实用新型的远红外纤维能吸收人体自身向外散发的热量,并发射回人体最需要的波长的远红外线,促进血液循环并有保暖作用,因此面料能够起到保健的效果,还具有良好的保温性和抗菌性;
3)本实用新型做成的服装不会粘在人身上,从而保持清爽,通过在夹层设置竹炭粉,从而能有效去除纺织品异味,防止发霉,具有驱虫抗菌功能;
4)本实用新型的表层纺织面料经纱和纬纱中都含有热敏变色纤维,可以随外界温度的变化来改变自身的颜色。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远红外保健防霉防晒纺织品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远红外保健防霉防晒纺织品的锦纶纤维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相反,本实用新型涵盖任何由权利要求定义的在本实用新型的精髓和范围上做的替代、修改、等效方法以及方案。进一步,为了使公众对本实用新型有更好的了解,在下文对本实用新型的细节描述中,详尽描述了一些特定的细节部分。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没有这些细节部分的描述也可以完全理解本实用新型。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远红外保健防霉防晒纺织品,纺织品依次设有基布层1、单向导汗层2、吸汗层3、活性炭纤维层4和表层纺织面料5;表层纺织面料5由经纱和纬纱交织而成,经纱为热敏变色纤维和锦纶纤维混纺而成,纬纱由热敏变色纤维和棉纤维混纺而成,基布层1与单向导汗层2之间设有一夹层10,夹层10由远红外纤维组成并且均匀铺设有竹炭粉粉;锦纶纤维包括横截面为圆形的带有空腔的壳体纤维6以及空腔中心的十字形中心纤维7;壳体纤维表面设有抗紫外线涂层9。通过以上设置的远红外保健防霉防晒纺织品,制成衣服后,远红外纤维能吸收人体自身向外散发的热量,并发射回人体最需要的波长的远红外线,促进血液循环并有保暖作用,因此面料能够起到保健的效果,还具有良好的保温性和抗菌性。通过在夹层10设置竹炭粉,从而能有效去除纺织品异味,防止发霉,具有驱虫抗菌功能,并且本实用新型的内部具有一定的空气流通量,具有吸湿和通气性能,而且制成的织物具有优良的蓬松感和柔软性,抗紫外性能好,使用寿命长。
活性炭纤维能长期有效吸附空气中的甲醛、二甲苯、硫化氢、烟雾中的有害物质等,是性能优于颗粒、粉末状活性炭的高效性吸附材料和环保工程材料,本实用新型在活性炭纤维的两面均覆盖有其他纤维层,有效的避免了活性炭纤维强度低、易脱落、不耐磨的缺点,有保留了其对有害气体吸附能力的性能。
单向导汗层2为单向高分子薄膜,吸汗层3为海藻纤维。当运动后,汗水会通过单向高分子薄膜进入到吸汗层3,而汗水是无法逆向通过薄膜的,因此由该面料做成的服装不会粘在人身上,从而让人保持清爽。
热敏变色纤维在经纱中所占的重量百分比为35%,热敏变色纤维在纬纱中所占的重量百分比为40%。热敏变色纤维的制造方法除了将热敏变色剂充填到纤维内部外,还可将含热敏变色微胶囊的氯乙烯聚合物溶液涂于纤维表面,并经热处理使溶液成凝胶状来获得可逆的热敏变色功效。通过以上设置的纺织品能够随着周围温度的变化而改变颜色,效果出众,趣味性强,可制成各种童装或者相关领域服装,穿着柔软舒适,透气保暖。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