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可组换鞋面的鞋子,其特征在于:包括有鞋体以及第一鞋面组;该鞋体的前端两侧均设置有第一固定部,每一第一固定部上均结合有第一固定环,该鞋体的后端两侧均设置有第二固定部,每一第二固定部均通过一相对扣接的第一扣具结合有第二固定环;该第一鞋面组固定结合于鞋体上,第一鞋面组包括有第一带体、第二带体和第三带体,该第一带体的两端均设置有相对扣接的第二扣具,第一带体的两端通过对应的第二扣具与对应的第一固定环结合连接,该第二带体的两端均设置有相对扣接的第三扣具,第二带体的两端通过对应的第三扣具与对应的第二固定环结合连接,该第三带体的两端均设置有相对扣接的第四扣具,第三带体的两端通过对应的第四扣具与对应的第二固定环结合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组换鞋面的鞋子,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固定部和第二固定部均为带体状。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组换鞋面的鞋子,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扣具、第二扣具、第三扣具和第四扣具均为钮扣。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组换鞋面的鞋子,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带体的一端设置有粘扣带,该粘扣带位于第四扣具的周缘。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组换鞋面的鞋子,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有第二鞋面组,该第二鞋面组固定结合于鞋体上,第二鞋面组包括有第四带体、第五带体和第六带体,该第四带体结合于第五带体和第六带体之间,该第五带体的两端均设置有相对扣接的第五扣具,第五带体的两端通过对应的第五扣具与对应的第一固定环结合连接,该第六带体的两端均设置有相对扣接的第六扣具,第六带体的两端通过对应的第六扣具与对应的第二固定环结合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可组换鞋面的鞋子,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五扣具和第六扣具均为钮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