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高跟鞋底,包括有鞋底及设于鞋底后跟部的支撑脚,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支撑脚上设有可调节支撑脚高度的调节机构,所述的调节机构包括有连接块、卡块与卡块适配的若干卡槽,所述的支撑脚包括有连接鞋底后跟部的上支撑脚及与上支撑脚连接的下支撑脚,所述的连接块设于上支撑脚朝向下支撑脚的一端上,该连接块及上支撑脚内设有相互导通的导通槽,所述的连接块朝向下支撑脚的一端上设有开口,所述的下支撑脚朝向上支撑脚的一端通过开口处于导通槽内并可没导通槽往复滑动,所述的卡块设于连接块开口处的内壁上,所述的若干卡槽依次轴向均布于下支撑脚的外表面,所述的连接块与下支撑脚的外表面设有固定机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高跟鞋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固定机构为锁紧螺母,该锁紧螺母套设于连接块的外表面,所述的卡块为弹性卡块,所述的锁紧螺母顺时针旋转时,锁紧螺母锁紧,卡块处于卡槽内,锁紧螺母逆时针旋转时,锁紧螺母松开,卡块弹出卡槽外,所述的锁紧螺母与连接块之间设有可防止锁紧螺母脱落的限位机构。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高跟鞋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限位机构包括有限位滑槽及限位块,所述连接块的直径小于上支撑脚的直径,连接块的外表面与上支撑脚的底端成直角,所述的限位滑槽设于连接块的外表面与上支撑脚的连接处,该限位滑槽与连接块呈台阶状,所述的限位块设于锁紧螺母朝向上支撑脚的一端且限位块与锁紧螺母的内壁呈台阶状,所述的限位块处于限位滑槽内并可沿限位滑槽往复滑动。
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一种高跟鞋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锁紧螺母朝向下支撑脚的一端上设与一锁紧螺母一体成型的保护块,该保护块上设有与导通槽导通的通孔,所述的保护块套通过通孔套设于下支撑脚的外表面且保护块具有弹性。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一种高跟鞋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上支 撑脚与连接块一体成型。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高跟鞋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鞋底前掌底部设有防水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