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教师用教具携带箱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146420阅读:368来源:国知局
一种教师用教具携带箱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教育教学技术领域,更具体地说涉及一种教师用教具携带箱。



背景技术:

“教育”是以知识为工具教会他人思考的过程,思考如何利用自身所拥有的创造更高的社会财富,实现自我价值。在教育学界,关于“教育”的定义多种多样,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一般来说,人们是从两个不同的角度给“教育”下定义的,一个是社会的角度,另一个是个体的角度。前苏联及我国一般是从社会的角度给“教育”下定义的,而英美国家的教育学家一般是从个体的角度给“教育”下定义的。教:上所施下所效也。育:养子使作善也。

在教室授课的过程中,需用大量的教学用具需要携带,目前教室采用教具箱进行携带教具,然而现有的教具箱设置有多层结构,需要一层一层的拆分才能将内部的教具取出,取出速度慢,不方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主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教师用教具携带箱,在丝杠螺母的原理下,将教具收纳箱升起,便于内部教具的取出与放置,为教师授课时携带教具提供方便。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涉及教育教学技术领域,更具体地说是一种教师用教具携带箱,包括底座、马达、下箱体、丝杠、固定座、螺母、连接架、上盖、资料袋、连接绳、下层教具收纳箱、支撑杆、上层教具收纳箱、下卡扣、上卡扣和提手,在丝杠螺母的原理下,将教具收纳箱升起,便于内部教具的取出与放置,为教师授课时携带教具提供方便。

底座固定连接在下箱体的底端,马达固定连接在下箱体的底端,固定座固 定连接在下箱体的内壁上,丝杠的上端与固定座活动连接,丝杠的下端穿过下箱体的底部与马达的输出轴相连接,螺母安装在丝杠上,连接架的两端分别固定连接在两个螺母上。资料袋设置在上盖的内部,上盖与下箱体之间铰接连接。连接绳的两端分别固定连接在下箱体和上盖上,下层教具收纳箱连接在连接架上,支撑杆的下端连接在连接架上,支撑杆的上端连接有上层教具收纳箱。下卡扣连接在下箱体前端的外壁上,上卡扣连接在上盖前端的外壁上,提手连接在上盖的顶端。

马达位于下箱体的内部,马达、丝杠、固定座和螺母各有四个,四个丝杠分别设置在下箱体的四角,下卡扣与上卡扣相配合。

本实用新型一种教师用教具携带箱的有益效果为:

本实用新型一种教师用教具携带箱,在丝杠螺母的原理下,将教具收纳箱升起,便于内部教具的取出与放置,为教师授课时携带教具提供方便。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法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教师用教具携带箱内部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教师用教具携带箱在打开状态下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教师用教具携带箱在闭合状态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底座1;马达2;下箱体3;丝杠4;固定座5;螺母6;连接架7;上盖8;资料袋9;连接绳10;下层教具收纳箱11;支撑杆12;上层教具收纳箱13;下卡扣14;上卡扣15;提手16。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图1、2、3说明本实施方式,本实用新型涉及教育教学技术领域,更具体地说是一种教师用教具携带箱,包括:底座1、马达2、下箱体3、丝杠4、固定座5、螺母6、连接架7、上盖8、资料袋9、连接绳10、下层教具收纳 箱11、支撑杆12、上层教具收纳箱13、下卡扣14、上卡扣15和提手16,在丝杠螺母的原理下,将教具收纳箱升起,便于内部教具的取出与放置,为教师授课时携带教具提供方便。

底座1固定连接在下箱体3的底端,马达2固定连接在下箱体3的底端,固定座5固定连接在下箱体3的内壁上,丝杠4的上端与固定座5活动连接,丝杠4的下端穿过下箱体3的底部与马达2的输出轴相连接,螺母6安装在丝杠4上,连接架7的两端分别固定连接在两个螺母6上;资料袋9设置在上盖8的内部,资料袋9用于放置资料。上盖8与下箱体3之间铰接连接;连接绳10的两端分别固定连接在下箱体3和上盖8上,连接绳10的设置以免上盖8被过分的打开而造成破坏;下层教具收纳箱11连接在连接架7上,支撑杆12的下端连接在连接架7上,支撑杆12的上端连接有上层教具收纳箱13;下卡扣14连接在下箱体3前端的外壁上,上卡扣15连接在上盖8前端的外壁上,提手16连接在上盖8的顶端,通过下卡扣14与上卡扣15将上盖8关闭,以免上盖8打开将内部的教具掉出。

通过马达2的转动带动丝杠4旋转,从而连接在丝杠4上的螺母6能够升降,最终使得下层教具收纳箱11和上层教具收纳箱13能够升降,从而使得下层教具收纳箱11和上层教具收纳箱13从下箱体3的内部送出或者收进,便于内部教具的取出与放置,为教师授课时携带教具提供方便。

马达2位于下箱体3的内部。马达2、丝杠4、固定座5和螺母6各有四个,四个丝杠4分别设置在下箱体3的四角。下卡扣14与上卡扣15相配合。

当然,上述说明并非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实用新型也不仅限于上述举例,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实质范围内所做出的变化、改型、添加或替换,也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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