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智能儿童安全监护鞋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04510阅读:213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智能儿童安全监护鞋。



背景技术:

随着技术的发展,安全监控的应用也是越来越广泛,渐渐地安全监控也用于到了儿童监控这一方面上 ;现有的主要采用 GPS/LBS,即卫星定位和基站的智能模式定位技术,监护人可以通过上网或者手机等移动终端查看儿童的实时信息,以确保是否处于安全的区域 ;一旦离开安全区域就会将信息发送给家长,还包括一些紧急救援,比如有危险或者异常发生时,可以按紧急呼救键并拨打预先设定的手机号。 然而对于某些儿童无法判别的威胁或异常情况,或者儿童不会自主的呼救,家长不能在第一时间知道危险的发生,从而采取措施。在户外运动的情况下,儿童在没有家长陪护时,对于来自周围外界的某些潜在威胁,比如陌生人抱起的恶意举动等,无法及时做出反应和防护。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智能儿童安全监护鞋,能够采集儿童各种状态中自身重量对鞋子压力变化的数据,实时发送给监护人的终端,以处理和判断儿童的状态是安全状态还是非安全状态。

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实现:

一种智能儿童安全监护鞋,包括鞋体,鞋体底部设有压力采集模块、定位模块、CPU模块、无线信号接发装置及电源模块。

所述压力采集模块、定位模块、无线信号接发装置分别与CPU模块连接,所述电源模块分别与压力采集模块、定位模块、无线信号接发装置及CPU模块连接。

所述压力采集模块设置于鞋体内表层,在鞋体内底设有多个压力采集点。

所述定位模块、无线信号接发装置、CPU模块及电源模块设置在鞋跟处。

所述定位模块上设有GPS装置、LBS装置及WiFi装置。

所述电源模块上设有无线充电装置。

优选的,鞋体上还设有警报模块,所述警报模块包括蜂鸣器及警示灯,所述蜂鸣器及警示灯分别与CPU模块及电源模块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技术效果是: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智能儿童安全监护鞋,结构简单,设计新颖, 通过鞋体的压力采集模块及定位模块采集儿童的重力、位置及距离数据,由无线信号接发装置实施发送至监护人的终端,通过手机APP智能系统进行分析和判断,得出电子圈,电子轨迹,压力图谱,通过电子圈,电子轨迹,压力图谱的变化得出儿童处于静态、走路状态、跑步状态、跳跃状态、深水区水中蹬腿动作状态、跌倒状态、被抱起状态、鞋被脱掉,丢失等状态,并在出现儿童状态异常时,及时向监护人发送警报,以及时施以救助。本实用新型实现了监护人实时查看儿童的各项状态,当儿童处于非安全状态时,监护人的终端会发出警示,提示监护人及时施救,同时鞋体警报模块的蜂鸣器及警示灯会同步发出警报声及警示闪光,以引起儿童周围的人群关注。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通过下面对实施例的描述,将更加有助于公众理解本实用新型,但不能也不应当将申请人所给出的具体的实施例视为对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限制,任何对部件或技术特征的定义进行改变和/或对整体结构作形式的而非实质的变换都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所限定的保护范围。

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的一种智能儿童安全监护鞋,包括鞋体1,鞋体1底部设有压力采集模块2、定位模块3、CPU模块4、无线信号接发装置5及电源模块6。

所述压力采集模块2、定位模块3、无线信号接发装置5分别与CPU模块4连接,所述电源模块6分别与压力采集模块2、定位模块3、无线信号接发装置5及CPU模块4连接。

所述压力采集模块2设置于鞋体1内表层,在鞋体1内底设有多个压力采集点7。

所述定位模块3、无线信号接发装置5、CPU模块4及电源模块6设置在鞋跟处。

所述定位模块3上设有GPS装置、LBS装置及WiFi装置,所述电源模块6上设有无线充电装置。

鞋体1上还设有警报模块8,所述警报模块8包括蜂鸣器及警示灯,所述蜂鸣器及警示灯分别与CPU模块4及电源模块6连接。

本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智能儿童安全监护鞋,结构简单,设计新颖, 通过鞋体的压力采集模块2及定位模块3采集儿童的重力、位置及距离数据,由无线信号接发装置5实施发送至监护人的终端,通过手机APP智能系统进行分析和判断,得出电子圈,电子轨迹,压力图谱,通过电子圈,电子轨迹,压力图谱的变化得出儿童处于静态、走路状态、跑步状态、跳跃状态、深水区水中蹬腿动作状态、跌倒状态、被抱起状态、鞋被脱掉,丢失等状态,并在出现儿童状态异常时,及时向监护人发送警报,以及时施以救助,本实施例实现了监护人实时查看儿童的各项状态,当儿童处于非安全状态时,监护人的终端会发出警示,提示监护人及时施救,同时鞋体警报模块8的蜂鸣器及警示灯会同步发出警报声及警示闪光,以引起儿童周围的人群关注。

当然,本实用新型还可以有其他多种实施例,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及其实质的情况下,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根据本实用新型做出各种相应的改变和变形,但这些相应的改变和变形都应属于本实用新型所附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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