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鞋类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减震易弯曲鞋底。
背景技术:
鞋子是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必需品,因应不同的功效及外型,市面上有各式各样琳琅满目的种类,但是不论鞋子的外观如何变化,穿着舒适与提供足部足够的保护才是最重要的。
足底筋膜是一层厚厚的结蹄组织,其在触地过程中的运动特征为:脚后跟外侧先着地,此时足底筋膜开始拉伸,接着整个脚后跟着地,再过渡到中足,再到前脚掌、全掌着地;紧接着后跟离地,再到中足,最后就是蹬脚离地,足底筋膜回弹至自然状态,足底筋膜的拉伸与回弹有助于增强足部的缓震能力,但是现有的鞋底结构设计却没能很好地结合足底筋膜,鞋底的减震性能和穿着舒适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和改善。
技术实现要素:
为克服现有技术存在的技术缺陷,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减震易弯曲鞋底,可随脚步动作适时适度自然弯折,并可赋予鞋底更佳的缓震效果,符合足底筋膜的解剖学特征和足部运动原理。
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解决方案是:
一种减震易弯曲鞋底,包括与前脚掌和中足位置对应的鞋底前部,所述鞋底前部的内外侧面上均设有减震壁槽,各减震壁槽呈中间宽两端窄且中间深两端浅的凹槽结构;所述鞋底前部的底面前后间隔设有横向凹槽,且各横向凹槽的前后两侧壁均呈沿鞋底前部左右方向波浪延伸的波浪状;相邻两横向凹槽之间的鞋底前部分别左右间隔设置有四个纵向凹槽,相邻两纵向凹槽之间设为分别与足底筋膜位置一一对应的纵向凸台,且最靠近鞋底前部内侧面的纵向凹槽内设有减震空间。
优选地,所述鞋底前部的底面上设有两个横向凹槽,其中一个横向凹槽与跖趾关节位置对应,另外一个横向凹槽与跖骨中上部位置对应。
优选地,与跖趾关节相对应的所述横向凹槽的前后侧壁的波峰前后相错位,与跖骨中上部位置对应的所述横向凹槽的前后侧壁的波峰前后相对应。
优选地,所述纵向凹槽内分别设有由高密度弹性材料制成的弹性条,该弹性条的底面水平高度大于两侧的纵向凸台底面的水平高度。
优选地,所述横向凹槽的深度大于纵向凹槽的深度。
优选地,所述纵向凸台上分别设有防滑凸纹。
优选地,各横向凹槽两端的鞋底前部内外侧面上分别设有突出部。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由于在鞋底前部底面设有前后间隔的横向凹槽及左右间隔的纵向凹槽,相邻纵向凹槽之间的鞋底前部设为分别与足底筋膜位置一一对应的纵向凸台,利用横向凹槽可使得本实用新型鞋底前部具有良好的弯折性能,能够随脚步动作适时适度弯折与复位,自然顺畅;利用纵向凸台给予足部一个稳定支撑的作用,同时纵向凸台的伸缩弯曲可以吸收地面冲击力并存储与反弹运动能量,增强鞋底的减震能力和能量反弹,符合足底筋膜的解剖学特征和足部运动原理;利用纵向凹槽使得纵向凸台在触地受力过程中具有更好的弹性和收缩性,增加纵向凸台的缓震能力;而且,鞋底前部内外侧面上的减震壁槽和最靠近鞋底前部内侧面的纵向凹槽内的减震空间有助于大大提升鞋底前部触地过程中的缓震能力,降低地面冲击力对脚部的不适感,提升鞋底穿着的舒适度。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鞋底前部底面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鞋底前部侧面结构示意图。
图3为图2中所示A-A的剖视图。
附图标记说明:
10、减震壁槽;20、横向凹槽;30、纵向凹槽;31、弹性条;40、纵向凸台。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如图1-3所示,本实施例提供一种减震易弯曲鞋底,包括与前脚掌和中足位置对应的鞋底前部。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鞋底前部的内外侧面上均设有减震壁槽10,各减震壁槽10呈中间宽两端窄且中间深两端浅的凹槽结构。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鞋底前部的底面前后间隔设有横向凹槽20,且各横向凹槽20的前后两侧壁均呈沿鞋底前部左右方向波浪延伸的波浪状。优选地所述鞋底前部的底面上设有两个横向凹槽20,其中一个横向凹槽20与跖趾关节位置对应,另外一个横向凹槽20与跖骨中上部位置对应。与跖趾关节相对应的所述横向凹槽20的前后侧壁的波峰前后相错位,与跖骨中上部位置对应的所述横向凹槽20的前后侧壁的波峰前后相对应。
在本实施例中,相邻两横向凹槽20之间的鞋底前部分别左右间隔设置有四个纵向凹槽30,相邻两纵向凹槽30之间设为分别与足底筋膜位置一一对应的纵向凸台40,所述纵向凸台40上分别设有防滑凸纹,且最靠近鞋底前部内侧面的纵向凹槽30内设有减震空间,所述减震空间由该纵向凹槽30靠近鞋底前部内侧面的内侧壁相对鞋底前部底面向内侧且向上倾斜凹陷形成。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纵向凹槽30内分别设有由高密度弹性材料制成的弹性条31,该弹性条31的底面水平高度大于两侧的纵向凸台40底面的水平高度。所述横向凹槽20的深度大于纵向凹槽30的深度。进一步地,各横向凹槽20两端的鞋底前部内外侧面上分别设有突出部,该突出部有利于增强横向凹槽20在去力后有效回位。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发明创造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及本发明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发明创造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