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袜子,特别是涉及一种超细丙纶运动袜。
背景技术:
袜子是足部的保护和保暖配饰,每个人都需要穿着袜子,现有技术的袜子有棉质、涤纶等各种材质制成的,能满足不同场合下的穿着;在运动时,足部大量的出汗,棉质的运动袜无法满足散热和排汗的需求,而涤纶等其他材质的运动袜的透气性较差,双脚闷在鞋内并大量出汗会导致足部不适并引起脚癣、皮炎等疾病,同时也可能使脚底打滑。
技术实现要素:
鉴于以上所述现有技术的缺陷和各种不足之处,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超细丙纶运动袜,穿着舒适,成本低,适合运动时穿着。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超细丙纶运动袜,包括运动袜本体、脚腕松紧部、脚底防磨层、一对脚踝防磨层及脚尖保护层;所述的脚腕松紧部设置在所述的运动袜本体的袜口处,所述的脚腕松紧部的高度为3-4cm;所述的脚底防磨层设置在所述的运动袜本体的脚跟处,所述的一对脚踝防磨层分别对称设置在所述的运动袜本体的脚踝处,所述的脚尖保护层设置在所述的运动袜本体的脚尖处,所述的脚底防磨层、一对脚踝防磨层及脚尖保护层分别位于所述的运动袜本体的外侧端面上并与所述的运动袜本体为一体结构;所述的运动袜本体由多股棉质线及多股丙纶线编织而成,所述的每股棉质线由三股细棉线扭成一股并包裹棉质弹力层而成,每股所述的丙纶线由三股超细丙纶线扭成一股并包裹丙纶弹力层而成。
上述的超细丙纶运动袜,其中,所述的运动袜本体的外侧端面上间隔设有多条脚背压力条,位于所述的运动袜本体的脚背处。
上述的超细丙纶运动袜,其中,所述的运动袜本体上间隔设有多个透气细孔,位于所述的运动袜本体的两侧,所述的多个透气细孔呈“一”字形排列。
上述的超细丙纶运动袜,其中,所述的多个透气细孔的孔径不超过0.5mm。
本实用新型涉及的超细丙纶运动袜具有以下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能将脚部的汗通过丙纶线排出,减少因运动出汗而引起的足部不适,保持足部干爽。
上述说明仅是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概述,为了能够更清楚了解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手段,并可依照说明书的内容予以实施,以下以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配合附图对本专利进行详细说明。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超细丙纶运动袜的主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超细丙纶运动袜的棉质线与丙纶线编织的主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超细丙纶运动袜的棉质线的截面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超细丙纶运动袜的丙纶线的截面图。
元件标号说明
1 运动袜本体
11 棉质线
111 细棉线
112 棉质弹力层
12 丙纶线
121 超细丙纶线
122 丙纶弹力层
2 脚腕松紧部
3 脚底防磨层
4 脚踝防磨层
5 脚尖保护层
6 脚背压力条
7 透气细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详细介绍。
请参见附图1至附图4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超细丙纶运动袜,包括运动袜本体1、脚腕松紧部2、脚底防磨层3、一对脚踝防磨层4及脚尖保护层5;所述的脚腕松紧部2设置在所述的运动袜本体1的袜口处,所述的脚腕松紧部2的高度为3-4cm;所述的脚底防磨层3设置在所述的运动袜本体1的脚跟处,所述的一对脚踝防磨层4分别对称设置在所述的运动袜本体1的脚踝处,所述的脚尖保护层5设置在所述的运动袜本体1的脚尖处,所述的脚底防磨层3、一对脚踝防磨层4及脚尖保护层5分别位于所述的运动袜本体1的外侧端面上并与所述的运动袜本体1为一体结构;所述的运动袜本体1由多股棉质线11及多股丙纶线12编织而成,所述的每股棉质线11由三股细棉线111扭成一股并包裹棉质弹力层112而成,每股所述的丙纶线12由三股超细丙纶线121扭成一股并包裹丙纶弹力层122而成。
多股棉质线11及多股丙纶线12扭在一起,并通过特殊织造工艺制成运动袜本体1,穿着时,可将脚部的汗通过多股丙纶线12引导到袜子的外部,脚腕松紧部2较宽,可起到稳定穿着的作用,能适应运动时较大幅度的脚部动作,避免脱落;脚底防磨层3、一对脚踝防磨层4及脚尖保护层5能对脚跟、脚踝和脚尖起到保护的作用,同时避免与鞋子摩擦破裂。
进一步地,所述的运动袜本体1的外侧端面上间隔设有多条脚背压力条6,位于所述的运动袜本体1的脚背处,可对脚背产生一定的压力,起到保护脚背的作用减少脚背与鞋子的摩擦。
优选地,所述的运动袜本体1上间隔设有多个透气细孔7,位于所述的运动袜本体1的两侧,所述的多个透气细孔7呈“一”字形排列,可起到增加透气的作用,保持脚部的干爽。
优选地,所述的多个透气细孔7的孔径不超过0.5mm,既不影响透气性,也能避免在反复清洗、拉扯后破裂。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有效克服了现有技术中的种种缺点而具高度产业利用价值。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提供的一种超细丙纶运动袜进行了详细介绍,对于本领域的一般技术人员,依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思想,在具体实施方式及应用范围上均会有改变之处,综上所述,本说明书内容不应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凡依本实用新型设计思想所做的任何改变都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