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奶牛养殖场防臭面罩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161553阅读:756来源:国知局
一种奶牛养殖场防臭面罩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畜牧养殖技术,特别是一种奶牛养殖场防臭面罩。



背景技术:

由于奶牛养殖场等畜牧养殖场所的动物本身气味以及粪便气味,导致前去参观及考察的外部人员不能适应场内空气,影响奶牛养殖场与外界的正常交流;养殖场一般只能提供简单的医用口罩,使用过这种口罩的我们知道,这种防护效果有限,也会导致呼气不够顺畅,因此有必要对这种状况进行改进,以营造局部舒适环境给用户。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奶牛养殖场防臭面罩。

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奶牛养殖场防臭面罩,包括罩体、固定于罩体两侧的耳套,该耳套用于辅助罩体从人体耳朵固定于面部,所述罩体内设有连接在罩体两侧耳套之间的过滤通道,该过滤通道自入口处至出口处依次设置有抽风机、活性炭空气过滤棉、柠檬片、过滤网,过滤通道内侧在柠檬片位置开设有往罩体内输出清新空气的透气孔;所述罩体内侧壁设有半导体温差发电模组以及可充电池,半导体温差发电模组、可充电池、抽风机依次电性连接。

进一步,所述过滤通道还设有用于更换柠檬片的盖子。

进一步,所述罩体上半部设有:位于过滤通道上侧的眼罩,该眼罩开设有与人眼匹配的左槽孔、右槽孔;以及一发热机构,该发热机构固定于眼罩外侧并将左槽孔和右槽孔的外出口密封,且发热机构的发热面与左槽孔、右槽孔对应;两个分别设置在左槽孔、右槽孔内并贴设在发热机构的发热面上的眼膜,该眼膜为可吸水性载体。

进一步,所述支架开设有两个通孔,所述发热元件嵌置于该通孔内。

进一步,所述眼罩还包括一外保护罩,该外保护罩固定在支架外侧以密封所述两个通孔及通孔内的发热元件。

进一步,所述外保护罩上设置有一指示灯,该指示灯用于指示发热元件的工作状态。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奶牛养殖场防臭面罩通过在面罩内设置过滤通道,通道内设置抽风机提供气流,再经活性炭空气过滤棉清除各种异味,进入人体面部的空气由柠檬片进行清新净化,呼出的空气再次过滤后排除;

与此同时,还利用半导体温差发电模组对面部体温进行温差发电,所发电能充电给可充电池,而可充电池的电能又用于抽风机的工作,构成一个良性循环。

除此之外,面罩还采用密闭式腔体结构的新型眼罩,以发热元件加热溶解有药水或水的眼膜,产生雾气来熏蒸眼部,实现理疗,这种理疗方式温和有效,不会对人眼造成任何不适感。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做进一步的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奶牛养殖场防臭面罩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眼罩部分的装配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眼罩部分的分解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奶牛养殖场防臭面罩,包括罩体1、固定于罩体1两侧的耳套2,该耳套2用于辅助罩体1从人体耳朵固定于面部。

罩体1内设有连接在罩体1两侧耳套2之间的过滤通道3,该过滤通道3自入口处至出口处依次设置有抽风机4、活性炭空气过滤棉5、柠檬片6、过滤网7,过滤通道3内侧在柠檬片6位置开设有往罩体1内输出清新空气的透气孔8;所述罩体1内侧壁设有半导体温差发电模组9以及可充电池11,半导体温差发电模组9、可充电池11、抽风机4依次电性连接。

通过在面罩内设置过滤通道3,通道内设置抽风机4提供气流,再经活性炭空气过滤棉5清除各种异味,进入人体面部的空气由柠檬片6进行清新净化,呼出的空气再次过滤后排除;经测试,柠檬片6可以持久清新达到12个月,12个月之后,可以通过过滤通道3设置的盖子12,拆卸盖子12,然后用于更换柠檬片6。

如图2所示,罩体1上半部设有:位于过滤通道3上侧的眼罩10,该眼罩10开设有与人眼匹配的左槽孔101、右槽孔102;以及一发热机构20,该发热机构20固定于眼罩10外侧并将左槽孔101和右槽孔102的外出口密封,且发热机构20的发热面与左槽孔101、右槽孔102对应,同样由前述可充电池11进行供电;两个分别设置在左槽孔101、右槽孔102内并贴设在发热机构20的发热面上的眼膜,该眼膜为可吸水性载体,用于溶解吸收可治疗、舒缓眼部疲劳的药水。

如图3,所述发热机构20包括支架201和固定于支架201上的发热元件202,该支架201与所述眼罩10外侧固定连接,且所述眼膜贴着在该发热元件202上,支架201开设有两个通孔,所述发热元件202嵌置于该通孔内,本实施例中,发热元件202采用PTC陶瓷发热元件与铝管组成。

此外,本技术方案的护眼仪还包括一外保护罩30,该外保护罩30固定在支架201外侧以密封所述两个通孔及通孔内的发热元件202,用于防止发热元件202烫伤外部的人手等部位;所述外保护罩30上设置有一指示灯40,该指示灯40用于指示发热元件202的工作状态。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先实施方式,本实用新型并不限定于上述实施方式,只要以基本相同手段实现本实用新型目的的技术方案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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