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类制品的定制套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036683发布日期:2018-11-24 10:08阅读:174来源:国知局

本申请要求标题为“鞋类制品的定制套组(customizationkitforarticlesoffootwear)”且于2016年2月25日提交的第15/053,671号美国专利申请的优先权。第15/053,671号美国专利申请以全文引用的方式并入本文中。

本发明的实施例涉及定做制品的设备和方法,且尤其涉及通过应用蒸汽来定做鞋类制品的后制造定制系统和方法。

背景技术

蒸汽可用于软化服装制品。鞋类制品通常包含鞋面和鞋底结构。鞋面包括许多不同组件,包含各种层、区段或材料段。这些组件可由可能专为用户定制的织品等坯料纺织材料和皮革物品制成。



技术实现要素:

在一个方面,本公开涉及一种部件套组,包括:已组装鞋类制品,其包含可定制部分,所述可定制部分在被加热到预定温度以上时可定制;以及汽蒸袋,其配置成收纳所述已组装鞋类制品并将所述已组装鞋类制品保持在蒸汽环境中。所述汽蒸袋包含汽蒸腔室和多个翼形部分,且所述汽蒸腔室包含收纳端、底部部分和鞋类收纳部分。另外,所述鞋类收纳部分在所述底部部分与所述收纳端之间延伸,且所述底部部分包含至少一个开孔。所述多个翼形部分在所述汽蒸袋竖立时从所述汽蒸腔室大体上径向向外延伸。此外,所述多个翼形部分包含从所述汽蒸腔室的第一边缘向外延伸的第一翼形部分,且所述第一翼形部分包含配置成收纳第一细长元件的第一通道。

在另一方面,本公开涉及一种汽蒸袋,其配置成收纳已组装鞋类制品并将所述已组装鞋类制品保持在蒸汽环境中,所述汽蒸袋包括:扁平配置和竖立配置;汽蒸腔室,其包含沿着四个边缘部分接合的四个侧壁部分;以及四个翼形部分,其中所述四个翼形部分中的每个翼形部分接合到所述汽蒸腔室的一个边缘部分。所述四个翼形部分中的每一个包含细长通道,且所述汽蒸腔室具有收纳端、底部部分和鞋类收纳部分,其中鞋类收纳部分从所述底部部分向上延伸到所述收纳端。另外,所述四个翼形部分中的每一个在所述汽蒸袋处于所述竖立配置时从所述汽蒸腔室大体上径向向外延伸。

在另一方面,本公开涉及一种使用汽蒸袋的方法,其包括:抓握汽蒸设备的第一翼形部分和第二翼形部分;在第一方向上牵拉所述第一翼形部分且在第二方向上牵拉所述第二翼形部分,其中所述第一方向大体上与所述第二方向相反;以及使所述汽蒸袋竖立在某一表面上。

在参阅以下附图和详细描述后,实施例的其它系统、方法、特征和优点对于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将显而易见或变得显而易见。预期所有此类额外系统、方法、特征和优点都包含在本说明书和本发明内容中、在实施例的范围内且受所附权利要求书的保护。

附图说明

参考以下附图和描述可以更好地理解实施例。图中的组件未必是按比例绘制,而是侧重于说明实施例的原理。此外,在诸图中,相同附图标号贯穿不同视图标示对应的部件。

图1是定制套组的实施例的自上而下视图;

图2是图1的定制套组的实施例的分解视图;

图3是扁平配置中的用于鞋类制品的汽蒸设备的实施例的侧视图;

图4是汽蒸设备的翼形部分的实施例的剖视图;

图5是汽蒸设备的翼形部分和细长元件的实施例的剖视图;

图6是汽蒸设备的翼形部分和细长元件的实施例的剖视图;

图7是正展开的汽蒸设备的实施例的等距视图;

图8是竖立配置中的汽蒸设备的实施例的等距视图;

图9是竖立配置中的汽蒸设备的实施例的自上而下视图;

图10是竖立配置中的汽蒸设备的实施例的自下而上视图;

图11是汽蒸设备和鞋类制品的实施例的等距视图;

图12是处于汽蒸设备内的鞋类制品的实施例的等距视图;

图13是处于汽蒸设备内的鞋类制品的实施例的等距侧视图;

图14是处于汽蒸设备内的鞋类制品的实施例的等距视图;

图15是在汽蒸设备内位于汽蒸源上方的鞋类制品的实施例的等距视图;

图16是在汽蒸设备内位于汽蒸源上的鞋类制品的实施例的等距视图;

图17是在汽蒸设备内位于汽蒸源上方的鞋类制品的实施例的等距视图;以及

图18是正在汽蒸设备内汽蒸的鞋类制品的实施例的等距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一般来说,定做鞋类制品的后制造定制系统和方法可通过向客户提供用于汽蒸鞋类制品的设备来进行配置。图1和2描绘定制套组140的实施例。定制套组140包含具有盖110的容器100,其中容器100配置成收纳至少一个鞋类制品。定制套组140进一步包含汽蒸设备120。在一些实施例中,定制套组140还可包含多个细长元件(“细长元件”)160。在一些实施例中,如图1中所示,定制套组140还包括在图1中以虚线描绘且位于容器100内部内的一双鞋150。图2示出图1的定制套组140的分解视图,其中一双鞋150、细长元件160和汽蒸设备120已从容器100内部取出。应理解,以下诸图仅出于说明目的,且本文所描述的每个组件可能在描述中包含或提及而未在图中示出。

在不同实施例中,定制套组140可供客户在家中使用。举例来说,在一些情况下,客户可在零售点购买定制套组140且将定制套组140带回家。在其它情况下,定制套组140可托运到与客户相关联的地址。在其它实施例中,可在零售商店或售货亭等任何其它位置使用定制套组140。

此外,贯穿此详细描述以及在权利要求书中所用的术语“容器”是指可配置成存储一个或多个制品的任何壳体、外罩、容器或其它结构。此外,如本文所使用,“容器”是指可从一个位置移动到另一位置的任何壳体、外罩、容器或其它结构。具体地说,容器可以是无需永久地紧固或固定地附接到某一表面以便操作且能够由单个人轻易移位的任何容器。容器的形状在不同实施例中可不同。在一些情况下,容器可具有大体上盒状形状。在其它情况下,容器可具有大致长方体或矩形棱柱形状。容器的其它形状的实例包含但不限于弯曲或圆形形状、多边形形状、规则形状、不规则形状以及任何其它类别的形状。在一些情况下,容器和盖可包含允许设备在放置于某一表面上(例如,没有额外支撑组件或安装元件)时直立或以其它方式独立地稳定的结构。

在不同实施例中,容器100和盖110可包括鞋盒。出于本公开的目的,鞋盒可包括具有底部部分的四面结构,其中所述底部部分接合到所述四面结构且形成盒。鞋盒包含盖,所述盖可用于遮盖顶部开口且形成具有内部腔室的大体上封闭的六面结构。鞋盒结构可围封或装纳放置在内部腔室内的鞋类制品。因此,在一些实施例中,容器100可以是设定大小和尺寸以装纳一双鞋的鞋盒。在一个实施例中,容器100可以是设定大小和尺寸以装纳单只鞋类制品的鞋盒。在图2的实施例中,容器100包含配置成装纳一双鞋150和定制系统140的其它组件的腔室210。

参考图2,定制套组140可包含用于定制一只或多只鞋类制品的各种不同组件。如上文所指出,在一个实施例中,定制套组140可包含一双鞋150。一双鞋150可进一步包括第一鞋类制品(“第一制品”)101和第二鞋类制品(“第二制品”)102。一般来说,与定制套组140相关联的鞋类制品可以是任何类型的鞋。为了清晰起见,以下详细描述论述呈运动鞋形式的鞋类制品,但应注意,在其它实施例中,可使用任何其它类型的鞋,包含但不限于徒步鞋、足球鞋、球鞋、胶底帆布鞋、橄榄球鞋、篮球鞋、棒球鞋以及其它类别的鞋。与定制套组140相关联的鞋类制品还可呈任何非运动鞋形式,包含但不限于礼服鞋、乐福鞋(loafer)、凉鞋和靴子。因此,相关领域的技术人员应了解,除以下材料中论述和附图中描绘的特定款式之外,本文公开的概念还适用于广泛多种鞋类款式。另外,尽管在后面的图中示出单只鞋类制品,但应理解,此详细描述中教示的相同原理可适用于互补的第二鞋类制品。

第一鞋类制品101和第二鞋类制品102可分别适用于左脚和右脚。换句话说,在图2中,第一制品101和第二制品102构成互补的一双鞋。出于此论述的目的,互补的一双鞋是指设计成作为一双由一个用户穿在右脚和左脚上的两只鞋类制品。类似地,互补的一对鞋底构件是指设计或配置成供一个用户用在左脚和右脚上的两个鞋底构件。为清楚起见,以下详细描述论述第一鞋类制品101,但应理解,针对第一鞋类制品101论述的每个特征也可适用于第二鞋类制品102。此外,第一鞋类制品101还可贯穿此详细描述的其余部分简称为第一制品101。

为了辅助和阐明各种实施例的后续描述,在此定义各种术语。除非另有指示,否则以下定义贯穿本说明书(包含权利要求书)都适用。为了一致性和便利性,贯穿此详细描述使用对应于所示实施例的方向形容词。贯穿此详细描述和在权利要求书中所用的术语“纵向”是指组件(例如,鞋面或鞋底组件)长度延伸的方向。纵向方向可沿着纵向轴线延伸,所述纵向轴线自身在组件的足前区与足跟区之间延伸。术语“前方”用以指代脚趾朝向的一般方向,且术语“后方”用以指代相反的方向,即,足跟面向的方向。术语前方和后方可用于描述元件相对于彼此沿着鞋底结构的位置。

另外,贯穿此详细描述和在权利要求书中所用的术语“横向”是指沿着组件宽度延伸的方向。横向方向可沿着横向轴线延伸,所述横向轴线自身在组件的内侧与外侧之间延伸。换句话说,横向方向可在鞋类制品的内侧与外侧之间延伸,其中鞋类制品的外侧是背对另一只脚的表面,且内侧是面向另一只脚的表面。

贯穿此详细描述和在权利要求书中所用的术语“垂直”是指大体上垂直于横向和纵向两个方向的方向。举例来说,在鞋底平放在地表面上的情况下,垂直方向可从地表面向上延伸。应理解,这些方向形容词中的每个词可适用于鞋底的个别组件。术语“向上”是指远离地表面朝上的垂直方向,而术语“向下”是指朝向地表面的垂直方向。类似地,术语“顶部”、“上部”(当未用在鞋类制品中的鞋面组件的上下文中时)以及其它类似术语是指物体在垂直方向上大体上最远离地面的部分,且术语“底部”、“下部”以及其它类似术语是指物体在垂直方向上大体上最靠近地面的部分。

鞋的“内部”是指在鞋被穿上时由穿鞋者的脚占据的空间。软垫或其它鞋元件的“内侧”是指所述软垫或元件在(或将在)完工的鞋中朝向鞋内部定向的面。元件的“外侧”或“外部”是指在(或将在)完工的鞋中背对鞋内部的面。在一些情况下,元件内侧可具有在所述内侧与完工的鞋的内部之间的其它元件。类似地,元件的外侧可具有在所述外侧与完工的鞋外部的空间之间的其它元件。另外,术语“近侧”是指更接近鞋类组件的中心的方向,或在用户穿上制品时,脚插入所述制品中时更靠近脚的方向。同样地,术语“远侧”是指离鞋类组件的中心或鞋面更远的相对位置。因此,术语近侧和远侧可理解为提供大体上相反的术语来描述鞋层的相对空间位置。

在图2的分解视图中,可看出第一制品101包含鞋底结构104和鞋面103。如上文所指出,为了一致性和便利性,贯穿此详细描述使用方向形容词。因此,第一制品101(和此描述中的其它制品)可沿着纵向轴线180大致分成三个区:足前区105、足中区125和足跟区145。足前区105大体上包含第一制品101中与脚趾和连接跖骨与趾骨的关节对应的部分。足中区125大体上包含第一制品101中与脚的足弓区域对应的部分。足跟区145大体上对应于脚的后部部分,包含跟骨骨骼。足前区105、足中区125和足跟区145并非旨在划分第一制品101的精确区域。实际上,足前区105、足中区125和足跟区145旨在表示第一制品101的大致相对区域以辅助以下论述。

另外,参考图2,出于参考目的,第一制品101的横向轴线190和与第一制品101相关的任何组件可在脚的内侧165与外侧185之间延伸。应理解,这些方向形容词中的每一个还可应用于鞋类制品的个别组件,例如鞋面和/或鞋底构件。另外,垂直轴线170是指垂直于由纵向轴线180和横向轴线190限定的水平表面的轴线。

如上文所指出,第一制品101可包含鞋面103和鞋底构件104。一般来说,鞋面103可以是任何类型的鞋面。具体地说,鞋面103可具有任何设计、形状、大小和/或色彩。举例来说,在第一制品101是篮球鞋的实施例中,鞋面103可以是成形以对脚踝提供高度支撑的高帮鞋面。在第一制品101是跑鞋的实施例中,鞋面103可以是低帮鞋面。

如图2所示,鞋面103可包含一个或多个材料元件(例如,网丝、织物、泡沫、皮革和合成革),其可接合以限定配置成容纳穿鞋者脚部的内部空隙。可选择和布置所述材料元件以赋予质轻、耐久、透气、耐磨、柔软和舒适等属性。鞋面103可限定开口,穿鞋者的脚可通过所述开口穿入内部空隙中。

在不同实施例中,鞋底结构可包含不同组件。举例来说,鞋底结构可包含外底、中底、缓冲层和/或内底。另外,在一些情况下,鞋底结构可包含配置成增大与地表面的摩擦力的一个或多个防滑钉构件或摩擦元件。在一些实施例中,鞋底结构可包含多个组件,其可个别地或共同地为第一制品101提供数个特质,例如支撑力、刚性、柔性、稳定性、缓冲、舒适度、减小的重量或其它特质。在一些实施例中,鞋底结构可包含内底/鞋垫、中底和触地外底构件(“外底”),所述外底可具有暴露的触地下表面。然而,在一些情况下,可省略这些组件中的一个或多个。

鞋底结构的至少一部分可固定地附接到鞋面103(例如,利用胶粘剂、缝接、熔接或其它合适的技术),且可具有在鞋面103与地面之间延伸的配置。鞋底结构可包含减弱地面反作用力(即,在竖直和水平载荷期间缓冲和稳定脚部)的装备(provision)。另外,鞋底结构可配置成提供摩擦力、赋予稳定性以及控制或限制各种脚部运动,例如内转、外转或其它运动。

在一些实施例中,鞋底结构可配置成为第一制品101提供摩擦力。除提供摩擦力之外,鞋底结构可在行走、跑动或其它走动活动期间在脚部与地面之间受到压缩时减弱地面反作用力。鞋底结构104的配置在不同实施例中可显著变化以包含各种常规或非常规结构。在一些情况下,鞋底结构的组件的配置可根据鞋底结构可能在其上使用的一种或多种类型的地表面来进行配置。

举例来说,所公开的概念可适用于配置成用在各种表面中的任一种上的鞋类,所述各种表面包含室内表面或室外表面。鞋底结构104的配置可基于第一制品101预期在其上使用的表面的属性和条件而变化。举例来说,鞋底结构104可视表面是硬还是软而变化。另外,鞋底结构可定制成用于湿的或干的条件中。

此外,在一些实施例中,鞋类制品可配置有一个或多个可定制部分。贯穿此详细描述所用的术语“可定制部分”是指具有可定制的特性的部分。此类特性的实例包含但不限于大小、形状、材料属性(例如,刚性和/或柔性)以及其它属性。在一个实施例中,可定制部分可以是具有可调整的大小和/或形状的部分。另外,在一些情况下,可定制部分的材料属性也可调整。举例来说,在图2中,示出大体上对应于鞋面103的可定制部分250。然而,在其它实施例中,可定制部分250可包括鞋面或鞋类制品的区或段。在不同实施例中,鞋面的合适度可通过包含可定制部分而在应用蒸汽后进行定制。

可定制部分的特性可以不同方式变化。在一些实施例中,可定制部分可通过固化工艺而变化。换句话说,可定制部分可被加热到预定温度以上且在冷却可定制部分之前进行修改,使得修改得以保持。在其它实施例中,可定制部分的特性可通过使用压力、化学添加剂或其它已知的改变材料特性的方法进行变化,所述特性包含大小、形状、刚性、柔性和/或其它属性。在其它实施例中,热、压力和/或化学品的组合可用以修改可定制部分。

一般来说,如本文相对于汽蒸设备120所论述的制品可包括一个或多个可定制部分。在一些实施例中,鞋面可与一个或多个可定制部分相关联。在其它实施例中,鞋底结构的一层或多层可与一个或多个可定制部分相关联。在其它情况下,可定制部分可与鞋面与鞋底结构的不同部分或鞋类制品的其它部分的任何组合相关联。具体地说,可定制部分可延伸穿过鞋面和/或内底的绝大部分。使用此布置,在不同实施例中,制品可自定义成形为用户脚部的特定几何形状以增强舒适度以及合适度。

在不同实施例中,可定制部分可由任何已知材料或材料组合制成。可使用的材料实例包含但不限于:任何类别的热固性聚合物、热塑性塑料、热固性树脂(例如,环氧树脂、乙烯酯和聚酯)、包含多孔皮革和革甲(lorica)的合成革,以及具有可定制特性的任何其它类别的材料。在示例性实施例中,可定制部分可构造为包括夹着帆布薄片的两个聚合物层的合成革。此外,用于将聚合物层粘合到帆布的胶可配置有相对低的熔点。在汽蒸时,这种胶可延展或收缩以适应定制的形状。尽管当前实施例论述三层构造,但其它可定制部分可并入有任何其它层数,包含单层构造。

为了修改任何可定制部分,可将制品加热到预定温度以上。举例来说,在可定制部分可在结晶相与类液相之间转变的实施例中,预定温度可以是玻璃化转变温度。在一些情况下,玻璃化转变温度适用于表征非晶固体,例如可能不具有真熔点的塑料或类似材料。然而,在其它情况下,预定温度可以是某一其它温度,在此温度下,可定制部分可变得大体上更易变形。在一些情况下,制品可放置在烘箱中。在其它情况下,制品可使用蒸汽加热。在一个实施例中,可在任何蒸汽环境中加热制品。可以不同方式形成蒸汽环境。在一些情况下,可使用汽蒸设备120形成蒸汽环境。因此,通过选择用于鞋类制品的在小于或等于蒸汽温度的温度下变得大体上更易变形的材料,可通过使用汽蒸设备120将蒸汽施加到鞋类制品来激活可定制部分。

因此,构成汽蒸设备120和/或细长元件160的各个部分的材料在不同实施例中可不同。在一些实施例中,汽蒸设备120的一个或多个区域可包含隔热材料,例如塑料、纤维隔热件、玻璃、硅石、岩棉、硅铝矾土硅石、矿棉、蜂窝状隔热件、弹性体、聚烯烃、聚氨酯、颗粒隔热件或所属领域中已知的其它类型的隔热材料。此外,汽蒸设备120的其它组件可包括其它材料。可使用的不同材料的实例包含但不限于:金属材料、包含塑料和/或橡胶的聚合物材料、木材、复合材料、耐蒸汽材料、塑料、玻璃、pvc、聚丙烯以及任何其它类别的材料。此外,汽蒸设备的部分可由各种大体上柔性或非柔性材料制成。举例来说,汽蒸设备120可包括硅橡胶隔热件、天然橡胶或其它类型的合成或塑料隔热涂层。在一些实施例中,构成汽蒸设备120的材料可大体上防水、耐水、耐蒸汽和/或大体上不可渗透蒸汽和其它气体或流体。

鞋类定制套组可包含促进汽蒸鞋类制品以修改一个或多个可定制部分的装备。如上文所描述,在一个实施例中,定制套组140可包含用于将鞋类制品保持在汽蒸源上方或汽蒸源内的汽蒸设备120。参考图3中提供的较大视图,示出呈第一状态的汽蒸设备120,其中第一状态表示设备的扁平配置。

出于本公开的目的,术语“平坦”或“二维材料”或其变化形式旨在涵盖大体上平坦的展现大体上大于厚度的长度和宽度的材料。换句话说,平坦材料可包含一些轮廓或弯曲部。尽管平坦或二维材料可具有平滑或总体上无纹理的表面,但一些二维材料将展现纹理或其它表面特性,例如凹陷、突起、棱纹或各种图案等。尽管存在表面特性或弯曲部,但二维材料保持大体上平坦且展现大体上大于厚度的长度和宽度。

在一些实施例中,汽蒸设备120可包括可展开和塌缩的大体上弹性或可变形材料。在一个实施例中,汽蒸设备120可以是围封或部分地包封制品的汽蒸袋。在扁平配置中,汽蒸设备120可具有大体上平坦或平面的几何形状,但应理解,可能存在某些区,其中处于折叠配置的汽蒸设备120的不同区段之间存在折叠,使得汽蒸设备120并不完全平坦。此外,汽蒸设备120在竖立和/或填充有固体物体或流体时可获得三维几何形状,如下文将进一步描述。

对应于汽蒸设备120的扁平配置的大体上平坦或二维形状在不同实施例中可不同。在一些情况下,汽蒸设备120可具有大体上矩形形状(图3中所示)。在其它情况下,汽蒸设备120可具有大致梯形的形状。汽蒸设备120的其它形状的实例包含但不限于圆形形状、三角形形状、多边形形状、规则形状、不规则形状以及任何其它类别的形状。

在不同实施例中,汽蒸设备120可包含汽蒸腔室(在图7到18中以竖立配置示出)。汽蒸腔室可由汽蒸设备120的中心部分370限定或定界。换句话说,中心部分370与竖立配置中的汽蒸设备120的汽蒸腔室的扁平配置相关联,这将在下文进一步论述。在一些实施例中,中心部分370包含底部部分310、鞋类占用部分320和收纳端330。在一些实施例中,底部部分310可配置成相对于收纳端330安置得更接近用于形成蒸汽环境的汽蒸装置或蒸汽源。举例来说,在汽蒸装置是罐的实施例中,底部部分310可接近或接触罐的底部内表面,而收纳端330更为远离所述罐。在一些情况下,鞋类占用部分320可从底部部分310在大体向上的方向上延伸。此外,在竖立配置中(参看图7到18),鞋类收纳部分320可在底部部分310与收纳端330之间延伸。

在一些实施例中,汽蒸设备120的中心部分370可接合到一个或多个翼形部分350或由所述一个或多个翼形部分框住。在一个实施例中,通过包含翼形部分350,可围绕中心部分370形成两面、三面或四面结构。在一些情况下,中心部分370由四个翼形部分350定界。翼形部分350将在下文相对于图4进行论述。

在不同实施例中,底部部分310和/或鞋类占用部分320的形状可变化。在扁平配置中,底部部分310可具有大致二维的形状。在一些实施例中,底部部分310包括材料的折叠部分。应理解,在竖立配置中(下文在图8中示出),底部部分310可展开且表面积增大。换句话说,处于扁平配置的底部部分310中可存在堆叠或折叠在一起的两个层;在一些实施例中,这两个层可在竖立配置中从彼此拉开。另外,在一个实施例中,底部部分310的折叠材料可包含安置于底部部分310内的开孔380,如下文将进一步论述。

在一些实施例中,汽蒸设备120可包含用于支撑鞋类制品的装备。在一些实施例中,底部部分310的下部部分390可接合或附接到一起。在一个实施例中,下部部分390可包括底部部分310的以固定方式附接的两个邻近层的一部分。在一些实施例中,下部部分390构成至少部分地熔接在一起的底部部分310的一部分。在图3中,熔接区395跨越下部部分390的宽度而延伸。在其它实施例中,熔接区395可更大或更小。因此,在一些实施例中,下部部分390可提供底部部分310的加强区,其可加强汽蒸设备120的结构。

在不同实施例中,中心部分370的尺寸可变化。在一些实施例中,中心部分370的鞋类占用部分320由两个或更多个软垫300定界。在图3中所示的汽蒸设备120的扁平配置中,示出鞋类占用部分320的第一软垫302。在一些实施例中,鞋类占用部分320具有三个或更多个软垫。在本实施例中,鞋类占用部分320具有堆叠和接合在一起的两个软垫300。软垫300可“包夹”或遮盖两个额外装有角撑的(折叠)侧垫396,或简称“侧垫”,且形成构成鞋类占用部分320的材料的大体上连续的边界。在图3中,侧垫396以虚线示出。软垫300和相关联侧垫396将在下文参考图7和8进一步论述。

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软垫302的几何形状可以是弯曲或圆形、多边形的,且可具有规则或不规则形状以及任何其它类别的形状。在图3中,出于参考的目的,第一软垫302具有上部区段304和裙缘区段306。术语上部区段304和裙缘区段306的使用旨在用于描述目的,且并非意在划分第一软垫320的精确区域。

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软垫320可包括沿着上部区段304的最顶部边缘的第一外围边缘322,以及沿着裙缘区段306的最底部边缘的第二外围边缘324和第三外围边缘326。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外围边缘322可大体上是线性的,但在其它实施例中,第一外围边缘322可包含不规则处、起伏或其它弯曲部。此外,出于参考的目的,在第一软垫302上以虚线示出中间边界328,其中中间边界328将上部区段304与裙缘区段306分开。在图3中,第一软垫302的上部区段304从第一外围边缘322延伸到中间边界328。另外,第一软垫302的上部区段304沿着第一侧由第一上部边缘352且沿着相对侧由第二上部边缘354定界。因此,在一个实施例中,上部区段304具有四边形或梯形形状。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上部边缘352和/或第二上部边缘354可接合到翼形部分,如将相对于图4所论述。

在一些实施例中,上部区段304可包括锥形形状。换句话说,上部区段304可具有沿着某一方向在宽度上变窄或减小的形状。在图3中,第一外围边缘322具有第一宽度332,且中间边界328具有第二宽度338。在不同实施例中,第一宽度332可大于或小于第二宽度338。在一个实施例中,第一宽度332小于第二宽度338。因此,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上部边缘352可相对于中央垂直轴线372(由延伸穿过汽蒸设备120的中心的虚线描绘)对角地延伸。另外,第二上部边缘354可相对于中央垂直轴线372对角地延伸。在一个实施例中,第一上部边缘352可在其从第一外围边缘322向中间边界328延伸时向外延伸(即,远离中央垂直轴线372)。类似地,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二上部边缘354可在其从第一外围边缘322向中间边界328延伸时向外延伸(即,远离中央垂直轴线372)。此外,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软垫320可具有相对于中央垂直轴线372大体上对称的形状。在其它实施例中,在扁平配置中,汽蒸设备120围绕纵向轴线大体上对称。

另外,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软垫302的裙缘区段306可包括两个大体上类似或对称的部分,包含第一裙缘部分333和第二裙缘部分334。在一个实施例中,每个裙缘部分从中间边界328向下延伸。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裙缘部分333具有从第一上部边缘352向下延伸的第一裙缘边缘356,且第二裙缘部分边缘334具有从第二上部边缘354向下延伸的第二裙缘边缘358。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裙缘边缘356和/或第二裙缘边缘358可接合到翼形部分,如将相对于图4所论述。

此外,可在图3中看出,第一裙缘部分333沿着外边缘由第二外围边缘324定界,且第二裙缘部分334沿着外边缘由第三外围边缘326定界。出于参考的目的,第二外围边缘324包括在垂直于中央垂直轴线372的方向上延伸的第一下部边缘342和在相对于中央垂直轴线372成对角线的方向上延伸的第二下部边缘344。类似地,第三外围边缘326包括在垂直于中央垂直轴线372的方向上延伸的第三下部边缘346和在相对于中央垂直轴线372成对角线的方向上延伸的第四下部边缘348。

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裙缘部分333和/或第二裙缘部分334可具有锥形形状。换句话说,第一裙缘部分333和/或第二裙缘部分334可具有沿着某一方向在宽度上变窄或减小的形状。举例来说,在图3中,第一裙缘部分333的第一段具有第三宽度329,且第一裙缘部分333的第二段具有第四宽度331,其中第一段比第二段更接近中间边界328。在不同实施例中,第三宽度329可大于或小于第四宽度331。在一个实施例中,第三宽度329大于第四宽度331。

因此,在一个实施例中,第二下部边缘344可在其从中间边界328在向下方向上朝向第一下部边缘342延伸时向外延伸(即,远离中央垂直轴线372),从而形成锥形形状。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二裙缘部分334可具有与第一裙缘部分333大体上类似的形状。因此,在一个实施例中,第一裙缘部分333和/或第二裙缘部分334可具有四边形或,具体地说,梯形形状。

在不同实施例中,第一软垫302的部分可接合到底部部分310。在一些实施例中,底部部分310可具有不同形状。底部部分310和/或开孔380的不同形状的一些实例包含但不限于圆形形状、矩形形状、四边形形状、梯形形状、多边形形状、规则形状、不规则形状以及任何其它类别的形状。在当前实施例中,底部部分310具有大致三角形的形状,其具有钝化顶点,从而形成大体上梯形的形状。换句话说,底部部分310包括四个侧边,包含第一底部侧边312、第二底部侧边314、第三底部侧边316和第四底部侧边318。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底部侧边312与第四底部侧边318可大体上平行,而第二底部侧边314与第三底部侧边316相对于中央垂直轴线372是斜的。此外,应理解,第一底部侧边312仅出于参考目的而标识,且标识与底部部分310的上部边缘相关联的中间边界372的部分。换句话说,第一底部侧边312可与第一软垫302一体地形成或与第一软垫302的其余部分连续。第四底部侧边318可与上文所描述的下部部分390的外围边缘相关联。

另外,尽管下部部分390可包括固定附接缝或区(例如,熔接区395),但在一些实施例中,底部部分310的其余部分可能未附接。换句话说,第二底部侧边314可构成双层底部部分的邻近未接合(堆叠)边缘,且第三底部侧边316可构成所述双层底部部分的邻近未接合(堆叠)边缘。包括底部部分310的第二底部侧边314和第三底部侧边316的两个外围边缘的不连续性可允许底部部分310展开,且将在下文相对于竖立配置进一步论述。

此外,在不同实施例中,底部部分310的布置可变化。在一些实施例中,底部部分310可定位或设定尺寸以使得其(进一步向下)延伸低于裙缘区段306。然而,在图3的实施例中,底部部分310的外围最下部边缘(由第四底部侧边318标识)与裙缘区段306的外围最下部边缘(即,第一下部边缘342和第三下部边缘346)大体上对准。

在不同实施例中,汽蒸设备120可包含用于使汽蒸设备直立、竖立或以其它方式定位在某一表面上的装备。如早先指出,在一些实施例中,汽蒸设备120可包含一个或多个翼形部分350。图4到6描绘汽蒸设备120的包含第一翼形部分410的一部分的剖视图。尽管此处将仅详细地描述第一翼形部分410,但应理解,第一翼形部分410的特征、特性和结构属性可适用于汽蒸设备120的其它翼形部分350。

在图4中,示出接合或以固定方式附接到中心部分370的边缘的第一翼形部分410。第一翼形部分410的形状可变化,包含但不限于矩形、三角形、五边形、多边形的形状,且具有规则或不规则形状以及任何其它类别的形状。在图4中,第一翼形部分410具有大体上五侧边形状,包含第一侧边450、第二侧边452、第三侧边454、第四侧边456和第五侧边458。如上文所指出,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翼形部分410的一些部分可接合到中心部分370的一个或多个软垫。在第一翼形部分410邻近于第一软垫310而安置的实施例中(参看图3),第五侧边458可对应于第二上部边缘354(参看图3),和/或第四侧边456可对应于第二裙缘边缘358(参看图3)。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五侧边458可对应于中心部分370的两个软垫的边缘或侧边,如下文将进一步描述。

在一些实施例中,汽蒸设备120可包含用于促进易用性的额外装备。在不同实施例中,可存在用于在使用期间促进汽蒸设备120与用户之间的接触的装备。在一些实施例中,汽蒸设备120可包含用户易于抓握的一个或多个孔。举例来说,汽蒸设备120可包含配置成用于在汽蒸设备120与蒸汽环境或其它热源流体连通时抓握的孔。在图4中,第一抓握孔480形成于第一翼形部分410中。第一抓握孔480可位于穿过第一翼形部分410的厚度的任何位置处。在一个实施例中,第一抓握孔480位于第一侧边450与第二侧边452之间形成的弯曲拐角附近。

在图4中,第一抓握孔480大体上是圆形形状。然而,在其它实施例中,抓握孔的形状可变化,且包含矩形、三角形、多边形或其它规则或不规则形状。第一抓握孔480是穿过第一翼形部分410的厚度的开口,其设定大小和尺寸以允许普通成年用户插入手指的至少一部分。在一些实施例中,用户可使用第一抓握孔480环扣第一翼形部分410的一部分且将食指指尖和拇指指尖捏在一起。这可允许用户在汽蒸设备120暴露于不同温度时更容易且更舒适地提举或重新定位汽蒸设备120。

第一翼形部分410大体上包括相对于中心部分370更具刚性或抗变形的一层或多层材料。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翼形部分410可包括两层邻近或堆叠的材料。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材料大体上类似于中心部分370的材料,但以增大此区刚性的方式加以处理。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两层的至少一些部分以固定方式附接或粘附在一起,从而形成更厚且更具弹性和刚性的部分。

另外,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翼形部分410可包含向汽蒸设备提供较大稳定性和强度的装备。举例来说,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翼形部分410的一些区可包含加强区。在图4中,第一翼形部分410具有第一加强区462、第二加强区464、第三加强区466和第四加强区468。加强区可包括粘附在一起或通过额外粘合技术加强的翼形部分的区。在一个实施例中,加强区可包括第一翼形部分410的已熔接的部分。另外,可选择加强区的布置和定向以在特定的弯折区中提供稳定性。举例来说,在图4中,第一加强区462、第二加强区464和第三加强区466在大体上平行于竖直定向的第二侧边452的方向上延伸,从而增大第一翼形部分410抵抗在不与第二侧边452平行的方向上弯折的能力。此外,第四加强区468对应于第五侧边458,从而将附接区扶撑到中心部分370。在一些情况下,加强区可包括沿着第一翼形部分410的不连续段。举例来说,在图4中,第一加强区462和第二加强区464在第一侧边450处开始且向下延伸。然而,第一加强区462和第二加强区464均在跨越对应于第一抓握孔480的区处断开或中断。

另外,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翼形部分410可包含用于收纳支撑元件的装备。在图4的实施例中,第一通道420形成于包括第一翼形部分410的两个邻近层内。换句话说,尽管两个邻近层贯穿第一翼形部分410的绝大部分接合在一起,但可存在其中两个层间隔开的第一翼形部分410的一部分。在一个实施例中,第一通道420限定在包括第一翼形部分410的两个邻近层内的凹穴、凹槽、开口或槽道。尽管此处仅详细论述第一通道420,但在不同实施例中,每个翼形部分可包含通道。此外,在一些实施例中,汽蒸设备120中形成的通道中的两个或更多个可大体上类似。因此,在不同实施例中,在细长元件具有类似尺寸的情况下,一个通道可配置成收纳细长元件中的任一个。然而,在其它实施例中,两个或更多个通道可不同,且可各自设定大小和尺寸以分别收纳两个大小或尺寸不同的细长元件。

参考图4,第一通道420是穿过第一翼形部分410的大体上细长的盲孔通道或盲孔开口。换句话说,第一通道420沿着一端开放,且沿着其相对端封闭。在图4中,第一通道420具有在插入端422(沿着第三侧边454形成)与形成于第一翼形部分410的中间部分内的第一顶端424之间延伸的第一长度426。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通道420的宽度从插入端422到第一顶端424大体上恒定。然而,在其它实施例中,第一顶端424可包含具有渐缩的宽度的第一锥形区428,其中宽度在朝向第一顶端424方向上贯穿第一锥形区428逐渐减小。

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通道420的外部尺寸使得细长元件(参看图1和2中的细长元件160)将紧密配合于由通道的外表面形成的槽道中。换句话说,在一个实施例中,细长元件可配置成紧固在通道内和/或由通道收纳并保持。在其它实施例中,其它紧固机制可用于结合汽蒸设备120牢靠地定位细长元件。

如图5中所示,示出紧靠第一翼形部分410的第一细长元件510。在不同实施例中,第一细长元件510可包括各种水平横截面形状,包含圆形、正方形、多边形或其它规则或不规则横截面形状。在图5中,第一细长元件510在其长度上具有大体上圆形的水平横截面形状。因此,可发现第一细长元件510具有在自由端或底端522与第二顶端524之间延伸的第二长度526。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细长元件510的宽度(或直径)从底端522和第二顶端524大体上恒定。然而,在其它实施例中,第二顶端524可包含宽度(或直径)渐缩的第二锥形区528,使得第一细长元件510的厚度在朝向第二顶端524的方向上在第二锥形区528中逐渐减小。

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细长元件510的长度的大部分可设定大小和尺寸以至少部分地紧密插入到与第一通道420相关联的凹槽中。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二长度526大体上类似于第一长度426。在图4到6的实施例中,第二长度526大体上比第一长度426长。此外,在一个实施例中,第一细长元件510的最大直径大体上类似于(或略微小于)与形成于第一翼形部分410中的通道相关联的直径。此外,在第一细长元件510具有第二锥形区528的情况下,第二锥形区528的尺寸可大体上对应于(或略微小于)第一锥形区428的内部的尺寸。

在图5和6中示出的工序中,第一细长元件510插入到第一通道410的插入端422中。可看出,一旦第一细长元件510被推入第一通道410中,其便延伸穿过且填充第一通道410的基本上整个内部。在一些实施例中,当第一细长元件510完全插入到第一通道410中时,第二锥形区528紧密收纳于第一锥形区428内,如图6所示。

此外,在一些实施例中,可存在保持暴露的第一细长元件510的一部分。换句话说,第一细长元件510具有由第一通道410收纳的插入段642,以及保持在第一通道410外部的暴露段644。在一些实施例中,暴露段644的长度表示第一长度426与第二长度526之间的长度差。另外,暴露段644包含底端522,使得底端522在第一细长元件510由第一通道410收纳时保持在第一通道410的外部。将相对于图11和12进一步论述底端522。

现参考图7,描绘汽蒸设备120的竖立过程的实施例的等距俯视图。图7还提供邻接中心部分370的翼形部分350的较清晰视图。在一个实施例中,汽蒸设备120具有四个翼形部分,包含第一翼形部分410、第二翼形部分720、第三翼形部分730和第四翼形部分740。此外,如上文所指出,在一些实施例中,中心部分370的鞋类占用部分320可包括一系列软垫,包含第一软垫302和第二软垫706。在不同实施例中,第一软垫302与第二软垫706大体上类似,且上文相对于图3提供的第一软垫302的描述可适用于第三软垫706。另外,第一软垫302和第二软垫706沿着其外边缘接合到第一侧软垫704和第二侧软垫708。

此外,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侧软垫704与第二侧软垫708可大体上类似。在一些实施例中,侧软垫可装有角撑。此处以及在权利要求书中所用的装有角撑的侧软垫意指接合到前软垫和后软垫(即,第一软垫302和第二软垫706)的折叠或皱折侧软垫。装有角撑的软垫可包含使侧软垫能够使得汽蒸设备更容易地在扁平配置与竖立配置之间转变的折叠折痕。在图7中,第一侧软垫704具有第一折叠折痕772,且第二侧软垫708具有第二折叠折痕774,其中每个折叠折痕沿着侧软垫的中线延伸。侧软垫的尺寸使得在向内折叠时,所述侧软垫围封或遮盖于第一软垫302和第二软垫706的层之间。关于侧软垫的其它细节将在下文相对于图8加以论述。

在图7和8中,可看出,装有角撑的侧软垫的各种区段并未彼此附连,而是各自沿着其相应边缘附连到第一软垫302的边缘和第二软垫706的边缘。因此,在不同实施例中,汽蒸设备120可包括一个或多个“拐角部分”,其中每个拐角部分表示软垫边缘、侧软垫边缘与翼形部分之间的相交区。在图7和8中,汽蒸设备120中包含第一拐角部分752、第二拐角部分754、第三拐角部分756和第四拐角部分758。第一拐角部分752包含第一软垫302、第一侧软垫704与第一翼形部分410的相交区。第二拐角部分754包含第一侧软垫704、第二软垫706与第二翼形部分720的相交区。第三拐角部分756包含第二软垫706、第二侧软垫708与第三翼形部分730的相交区。第四拐角部分758包含第二侧软垫708、第一软垫302与第四翼形部分740的相交区。因此,在一些实施例中,每个翼形部分因其接合到从中心部分370向外延伸的软垫和侧软垫的边缘而与“拐角部分”相关联。

当用户准备好利用汽蒸设备120时,所述汽蒸设备可最初处于第一状态,或扁平配置,如图3中所示。在不同实施例中,汽蒸设备120可包含促进汽蒸设备120从扁平配置转变到竖立配置(即,“打开”或展开汽蒸设备且提供到汽蒸腔室的入口)的装备。在一些实施例中,汽蒸设备120提供快速和便利布置以供打开汽蒸设备120以及展开汽蒸腔室。如图7中所示,在一个实施例中,可抓握并拉开(图7中通过两个箭头示意性地表示)汽蒸设备120的对角相对的拐角。因此,在一些情况下,用户可抓握汽蒸设备的第一翼形部分和第二翼形部分,在第一方向上牵拉第一翼形部分且在第二方向上牵拉第二翼形部分(其中第一方向大体上与第二方向相反),并且形成展开的汽蒸腔室。在一些情况下,汽蒸设备可竖立在某一表面上。在图7中,选择第二翼形部分以对角地安置在第一翼形部分的对面(在汽蒸腔室处于竖立配置时演示)。

换句话说,在一个实施例中,拉开汽蒸设备的对角相对的拐角的过程可大体上或完全将汽蒸设备120从扁平配置转变到竖立配置。在一些实施例中,汽蒸腔室的打开可在单个步骤中完成。在一些其它实施例中,为了更充分打开汽蒸设备120,可接着以类似方式也向外牵拉其余两个对角相对的拐角。在其它实施例中,用户还可布置细长元件中的一个或多个的底端(参看图6)以接触某一表面,以便将汽蒸设备定位或竖立在所述表面上。

图8是汽蒸设备120的竖立配置或第二状态的实施例的等距视图。可看出,在竖立配置中,尽管第一软垫302和第二软垫706保持大体上平坦(类似于其在折叠配置中的几何形状),但第一侧软垫704和第二侧软垫708已从大体上(或几乎完全)折叠的结构转变到部分折叠或“弯折”结构。在图8的实施例中,沿着每一侧软垫的长度描绘的弯折部对应于侧软垫的折叠折痕。因此,在图8中,第一侧软垫704的第一折叠折痕772处于展开(或大体上展开)状态,使得第一侧软垫704的第一面802与第二面804不再直接面向或接触彼此。出于参考的目的,第一面802和第二面804与由第一折叠折痕772划分的第一侧软垫704的两侧相关联。此外,尽管此处将仅详细描述第一侧软垫704,但应理解,第一侧软垫704的特征、特性和结构属性可适用于汽蒸设备120的其它侧软垫(例如,第二侧软垫708)。

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侧软垫704具有略微朝向竖立配置的中部弯折的上部外围边缘810,折叠折痕772开始于所述中部。另外,第一侧软垫704具有从上部外围边缘810延伸到下部外围边缘820的第三长度。在一些实施例中,在竖立配置中,下部外围边缘820可能比上部外围边缘810大体上弯折或折叠得更多。在一个实施例中,如将在下文相对于图10所示,在竖立配置中,下部外围边缘820可朝向汽蒸设备120的底部部分向内急剧弯折。

另外,在折叠配置(参看图3)与图8的竖立配置之间的转变期间,与形成于侧软垫中的折叠折痕相关联的角度可能改变。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角度可能随着汽蒸设备120展开而增大。具体地说,在一个实施例中,接近于上部外围边缘810的第一侧软垫704区中的弯折角度可能在量值上增大。举例来说,在图7中,第一折叠折痕772与第一角度776相关联,且在图8中,第一折叠折痕772与第二角度886相关联,其中第二角度886大体上大于第一角度776。

在一些实施例中,汽蒸设备120的竖立配置可提供大体上稳定的结构。换句话说,在一些实施例中,汽蒸设备120能够独立地直立在某一表面上。举例来说,如图8中所示,第一细长元件510从第一通道420延伸,且第一细长元件510的底端与表面800接触。在图8中,其余的细长元件描绘为插入在汽蒸设备120的每一翼形部分中形成的通道360内。因此,示出第二细长元件812、第三细长元件814和第四细长元件816从汽蒸设备120向下延伸。在一些实施例中,每个细长元件与汽蒸设备120的拐角部分的底部相关联。在一个实施例中,此布置可允许汽蒸设备120在竖立状态中直立在表面800上。此外,细长元件160允许汽蒸设备和汽蒸腔室的大部分抬起高于表面800。

在图9的自上而下视图中,示出汽蒸设备120的收纳端330处于竖立配置。在一些实施例中,在扁平配置中,收纳端330最初可包括第一软垫302和第二软垫706的边缘之间、第一软垫302和第一侧软垫704的边缘之间、第二软垫706和第一侧软垫704的边缘之间、第一软垫302和第二侧软垫708的边缘之间和/或第二软垫706和第二侧软垫708的边缘之间的大量接触区。换句话说,收纳端330在扁平配置中可以是大体上封闭或塌缩的区域。然而,随着汽蒸设备120拉开和竖立,可看出,收纳端330变得与开口950相关联。在一些实施例中,开口950可由第一外边缘952、第二外边缘954、第三外边缘956和第四外边缘958定界。在图9中,第一外边缘952对应于第一软垫302的外围边缘,第二外边缘954对应于第一侧软垫704的外围边缘,第三外边缘956对应于第二软垫706的外围边缘,且第四外边缘958对应于第二侧软垫708的外围边缘。另外,在一个实施例中,四个边缘中的每一个沿着拐角部分接合到邻近边缘(参看图7)。在一些实施例中,开口950和/或所得汽蒸腔室900可设定大小和尺寸以收纳鞋类制品。因此,在不同实施例中,与开口950相关联的周长可大于与鞋类制品的最大垂直横截面相关联的周长,所述鞋类制品配置成与汽蒸设备120一起使用。

在一些实施例中,开口950可通向汽蒸腔室900和/或促进与汽蒸腔室900的流体连通。因此,在一些实施例中,一旦形成开口950,可看出,就可进入汽蒸设备120内的汽蒸腔室900。在一个实施例中,汽蒸腔室900包括在汽蒸设备120内大体上连续且中空的管。在图9中,汽蒸腔室900由第一软垫302、第一侧软垫704、第二软垫706和第二侧软垫708以及底部部分310中的每一个的向内表面定界。应理解,汽蒸腔室900不包括完全定界或封闭的腔室,且可包含一个或多个开口,如下文将进一步论述。

在不同实施例中,汽蒸腔室900可包括各种形状。在一些实施例中,汽蒸腔室900和开口950(即,当收纳端330处于竖立配置时)具有大体上为矩形的水平横截面形状,或具有弯曲矩形形状,如图9中所示。然而,在其它实施例中,汽蒸腔室900的水平横截面形状可为圆形、椭圆形、长方形、正方形、三角形、梯形、五边形、多边形或任何其它规则或不规则形状。此外,应理解,对汽蒸腔室形状的描述是近似描述,因为汽蒸腔室900可能包含不规则处、尖的或弯折区以及可能影响开口和汽蒸腔室的形状的其它表面轮廓和弯曲部。具体地说,一旦制品放置在汽蒸设备120内,汽蒸腔室900的形状就可能变形或以其它方式修改,因为制品的定位会沿着汽蒸腔室的内表面中的一个或多个施加力。

在图10的自下而上视图中,示出汽蒸设备120的底部部分310处于竖立配置。在一些实施例中,底部部分310在扁平配置中可以是大体上折叠或塌缩的区域。然而,随着汽蒸设备120被拉开和竖立,可看出,底部部分310的表面区域扩大,且包括第一底部部分1010和第二底部部分1020。换句话说,当底部部分310处于折叠配置时,底部部分310最初可包括第一底部部分1010的向内表面与第二底部部分1020的向内表面之间的大量接触区。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底部部分1010与第二底部部分1020在大小和形状上大体上类似。因此,在一些情况下,底部部分310可包括接合到下部部分390的两个大体上对称的部分。在图10中,第一底部部分1010与第二底部部分1020沿着对应于下部部分390的边缘的一端接合。

在图10中,第一底部部分1010具有大体上梯形的形状,且第二底部部分1020具有大体上梯形的形状。在图10中,底部部分310包括接合到四边形下部部分的六边形状,其中下部部分390沿着第一底部部分1010接合到第二底部部分1020的相同区域接合到所述六边形状。在一些实施例中,包括第一底部部分1010和第二底部部分1020的六边形状可以是六边形。然而,在其它实施例中,由底部部分310的展开形成的形状可以是矩形、五边形、多边形或任何其它规则或不规则形状。因此,在不同实施例中,底部部分310的整体形状在竖立配置中可相对于扁平配置而不同。

在一些实施例中,底部部分310以及与第一软垫302、第二软垫706、第一侧软垫704和第二侧软垫708中的每一个相关联的下部外围边缘的其它部分可对应于汽蒸腔室900的底部。另外,在不同实施例中,汽蒸腔室900包含准许蒸汽进入或移动到汽蒸腔室900中的装备。在图10中,可看出,汽蒸腔室900的底部可包含多个开孔1050。具体地说,如早先所指出,底部部分310包含开孔380(参看图3)。在扁平配置中,开孔380大体上连续,且是穿过包括第一底部部分1010和第二底部部分1020的两个堆叠或对准层的厚度而形成。然而,在图10中示出的底部部分310面积扩展且展开为两个不同底部部分的竖立配置中,开孔380可分开且形成两个开孔。换句话说,第一底部部分1010可包含第一开孔1012,且第二底部部分1020可包含第二开孔1022。

此外,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拐角部分752、第二拐角部分754、第三拐角部分756和第四拐角部分758中的每一个中的一个或多个的布置可为汽蒸腔室900提供额外多个开孔1050。举例来说,如图10所示,第三孔口1052从第一拐角部分752延伸到第一底部部分1010的边缘,第四开孔1054从第二拐角部分754延伸到第一底部部分1010的边缘,第五开孔1056从第三拐角部分756延伸到第二底部部分1020的边缘,且第六开孔1058从第四拐角部分758延伸到第二底部部分1020的边缘。在一些实施例中,一个或多个开孔可包括大体上三侧边形状。然而,在其它实施例中,每个开孔可包含其它形状和/或更少或更多数目的侧边,和/或开孔的大小可不同于图中所描绘的大小。在不同实施例中,每个开孔可通向汽蒸腔室900(即,促进与其流体连通)。因此,在一些实施例中,蒸汽源可通过沿着汽蒸设备120底部形成的开孔移动或行进到汽蒸腔室900中。

另外,图10提供从下方查看的竖立配置中的翼形部分布置实施例的视图。可看出,在一些实施例中,翼形部分可从中心点1068向外延伸。换句话说,在一个实施例中,当汽蒸袋竖立时,一个或多个翼形部分可从汽蒸腔室径向向外延伸。

现在参考图11到14,提供一系列描绘将鞋类制品插入汽蒸设备120中的方法的变化形式的图。为清楚起见,仅使用第一制品101示出所述方法;然而,应理解,可重复类似步骤以定制第二鞋类制品。因此,应理解,其它实施例可并入有对应的鞋类制品(例如,图1的第二制品102),其可共享第一制品101的如本文所描述且在图中示出的一些以及可能所有的特征。

在图11中,描绘具有沿着收纳端330向上定位且更接近第一制品101的开口950的竖立汽蒸设备120的等距视图。示出第一制品101在汽蒸设备120正上方,处于将制品插入汽蒸腔室900内之前的步骤。在图12中,第一制品101已插入到汽蒸设备120的汽蒸腔室900中。在不同实施例中,归因于汽蒸腔室900的配置,第一制品101的不同部分可位于所述腔室内,而第一制品101的其它部分保持暴露或在汽蒸腔室900外部。因此,在一些实施例中,汽蒸腔室900可围封或遮盖第一制品101的不同部分。在一些实施例中,汽蒸腔室900可围封第一制品101的全部或大体上全部。在其它实施例中,可存在向外和向上延伸且暴露(即,并未围封在汽蒸腔室900的各个表面内)的第一制品101的一部分。出于参考的目的,制品的插入到汽蒸腔室900中的被围封的部分将称为插入部分1210,且在制品已被汽蒸腔室900收纳(到汽蒸腔室900的尺寸大体上可允许的程度)之后保持在汽蒸腔室900外部的制品部分将称为暴露部分1220。

如上文所描述,在不同实施例中,鞋面103可接合到鞋底结构104,且限定设计成收纳穿鞋者的脚的内腔。出于参考的目的,可看出,在一些实施例中,鞋面103包含鞋口(throatopening)1206,其为脚进入第一制品101的内腔提供入口,且配置成收纳穿鞋者的脚。此外,第一制品101包含鞋帮部分(collarportion)1204,其为包围鞋口1206的鞋面103的一部分。在一些实施例中,鞋帮部分1204包含制品的鞋帮和鞋跟区域。另外,第一制品101包含最后部分1214、鞋面部分1208和趾部部分1212。趾部部分1212与鞋面103的朝向第一制品101前部的区域相关联,脚趾将在脚插入第一制品101中时位于所述区域中。鞋面103的鞋面部分1208在鞋帮部分1204与趾部部分1212之间延伸。最后部分1214位于足跟区145中,处于沿着纵向轴线180(参看图2)大体上最远离趾部部分1212的区域。

在图12中,插入部分1210包括大于第一制品101长度的一半的部分,其从最后部分1214延伸且进入相当大范围的鞋面区1208。因此,最后部分1214接近于底部部分310。此外,在图12中,暴露部分1220总体上包括鞋面部分1208的在鞋带区前面的区且延伸到趾部部分1212(即,包含第一制品101的最前点)。

如图13中所示,在一些实施例中,最后部分1214接触底部部分310且对其施加力,所述底部部分由第一底部部分1010、第二底部部分1020与熔接的下部部分390的相交区扶撑或支撑。此外,鞋帮部分1204的一部分(包含通向第一制品101的内腔的鞋口)相对于第一制品101的其余部分安置在底部部分310附近。虽然第一制品101在汽蒸腔室900内的方向上定向以使得鞋底结构104的外部表面(例如,外底)邻近于第二软垫706而安置,但应理解,在其它实施例中,第一制品101可以任何其它定向或布置而布置在汽蒸腔室900内。

举例来说,如图14所示,第一制品101可由汽蒸腔室900以倒置位置收纳。在一些实施例中,例如在沿着与足前区105相关联的第一制品101的部分需要更强或更密集汽蒸的情况下,第一制品101可插入到汽蒸腔室900中以使得趾部部分1212接近于底部部分310。在另一实施例中,用户可能希望汽蒸整个鞋类制品,且可最初将鞋类制品以第一位置插入汽蒸腔室900中,且如果(例如)暴露部分并未汽蒸到用户所要程度,则可翻转或旋转鞋类制品,使得相对端(例如,足前区105)现在插入到开口950中且整个鞋类制品可得以完全汽蒸。然而,在其它实施例中,汽蒸设备120可足够大以收纳大体上整个鞋类制品,且可不存在暴露部分。

现在参考图15到18,描绘当鞋类制品处于蒸汽环境时结合所述制品使用汽蒸设备120的过程的实施例。在图15中,将汽蒸源1500示为容器或蒸煮罐。应理解,此处仅出于说明性目的而示出汽蒸源1500,且可结合汽蒸设备利用所属领域中已知的任何其它类型的汽蒸源或蒸汽发生器,包含但不限于便携式加热装置、电池供电加热装置、真空系统、冷凝系统、压缩系统、受热和/或湿润织物、蒸馏或已处理水或其它汽蒸源。

此外,在一个实施例中,蒸汽1550可以是低压蒸汽,从而将制品暴露于相对低的热强度级。换句话说,可使用潜热源而非显热来生成蒸汽。因此,在一些实施例中,可产生和/或利用因状态变化而非温度变化释放的热所致的蒸汽。在一些实施例中,消费者可在不将加热元件或加热组件直接并入汽蒸腔室或汽蒸源容器中的情况下使用汽蒸设备。

在图15中,举例来说,汽蒸源1500示为潜热源。在其它情况下,可通过将水等含于汽蒸源1500中的流体1510引到热源来生成蒸汽源,所述热源包含但不限于微波炉、烘箱、炉头、加热线圈以及其它蒸汽源。因此,汽蒸源1500可通过所属领域中已知的用于生成或提供热的任何装置或机构进行加热。在一些实施例中,可通过增大汽蒸源1500的热含量以使得汽蒸源1500开始释放或散发蒸汽1550来准备汽蒸源1500以与汽蒸设备一起使用,如图15中所示。一旦通过汽蒸源1500释放特定量或类型的蒸汽1550和/或测量到与汽蒸源1500相关联的预定温度,就可将汽蒸源1500移动到或放在表面800上。在汽蒸源1500牢靠地定位于表面800上之后,可将汽蒸设备120定位于汽蒸源1500上方,如在图15中通过箭头示意性地表示。

如图16中所示,在一些情况下,汽蒸设备120的底部部分310现在大体上安置在汽蒸源1500正上方,且蒸汽1550可从汽蒸源1500上升穿过开孔(参看图10)并进入汽蒸腔室900。如早先所描述,每个细长元件160的底端配置成将竖立的汽蒸设备120紧固在某一表面上。在图16中,所述表面包括汽蒸源1500的内部下表面1600。因此,在一些实施例中,汽蒸设备120可直接安置在包括汽蒸源1500的容器中,其中汽蒸设备120的尺寸和细长元件160之间的间隔小于所用汽蒸源的尺寸。

在其它实施例中,汽蒸设备的尺寸可大于汽蒸源的尺寸。举例来说,在图17中,描绘使用汽蒸系统的另一实施例。在此情况下,汽蒸设备120的结构在第二汽蒸源1700上方延伸。如上文所指出,细长元件160的长度可变化,且在一些实施例中,用户可并入较大长度的细长元件160以使汽蒸设备120能够结合各种不同大小的汽蒸源容器进行使用。举例来说,利用具有较高侧壁的容器,用户可将相对更长的细长元件插入汽蒸设备120的通道360(参看图3)中。

现参考图18,描绘第一制品101在汽蒸腔室900内且定位于汽蒸源1500上方。在一些实施例中,蒸汽1550可开始流动通过一个或多个开孔(参看图10)且靠近和/或围绕第一制品101行进。在一个实施例中,靠近或在底部部分310内的开孔可允许蒸汽进入汽蒸腔室900,且使第一制品101处于所述腔室内的蒸汽环境。在一些实施例中,蒸汽1550可填充汽蒸腔室900的大量容积,但在一些实施例中,一些蒸汽可通过第一制品101周围的与开口950相关联的区域从汽蒸设备120逸出。因此,可理解,第一制品101接近蒸汽1550的源而放置。

如图18中所示,蒸汽1550可通过任何开孔上升,且包围或接触第一制品101的各种部分,包含任何可定制部分。在一个实施例中,蒸汽1550可流动通过鞋口1206并进入第一制品101的内部空隙中。因此,在一个实施例中,蒸汽1550能够围绕鞋类制品的内部空隙移动或流动。此外,蒸汽1550可朝向鞋面103的与鞋帮部分1204、鞋面部分1208和趾部部分1212相关联的部分移动且与之接触。在一些实施例中,蒸汽1550的这种沿着鞋面103的外(外部)表面和鞋面103的内或内部表面的直接施加可改进定制过程。举例来说,在此类情况下,可使鞋面材料更均匀或均一地暴露于蒸汽。

在不同实施例中,汽蒸设备120以及底部部分310中的开孔的配置可促进第一制品101的汽蒸。在一个实施例中,如本文所描述的底部部分的布置可在第一制品101定位在汽蒸腔室900中时增大第一制品101的稳定性。另外,构成汽蒸腔室的大体上连续的侧壁(即,第一软垫、第二软垫、第一侧软垫和第二侧软垫)的布置允许第一制品101维持其位置,且同时可最大化与蒸汽1550直接接触或暴露于蒸汽的第一制品101的表面积。此外,汽蒸腔室900的结构可允许各种类型、大小和配置的制品插入汽蒸设备120中且被汽蒸设备牢靠地收纳。因此,在一些实施例中,汽蒸设备120可促进蒸汽流到不同类型和形状的制品,从而允许使用大体上类似汽蒸设备配置汽蒸各种制品。在一些情况下,这可简化汽蒸设备的制造,使得大体上类似的汽蒸设备可与各种不同制品(例如,针对不同运动或活动等设计的鞋类制品)一起使用,从而增大效率和生产的简易性。

此外,在待定制制品包括鞋类制品的实施例中,一系列鞋类大小可结合汽蒸设备120一起使用。举例来说,在一些实施例中,汽蒸腔室900和/或开口950可足够大以容纳标准us鞋码0到17之间的鞋类。在另一实施例中,汽蒸设备120可与大于us17码的鞋类一起使用。此外,如上文所论述,底部部分310的布置可促进各种大小的制品在汽蒸腔室900中的稳定放置。

在一些实施例中,暴露于蒸汽1550的所要持续时间可通过用户和/或用户的偏好确定。在其它实施例中,所述持续时间可由制造商推荐。所述持续时间可变化且允许鞋类制品暴露于蒸汽环境达足够的时间量以变得可塑形。在一些情况下,所述持续时间可取决于鞋类制品的类型而变化。在其它情况下,所述持续时间可取决于鞋类制品的大小而变化,或对于所有类型的鞋类制品可为相同的。在一些情况下,制品暴露于蒸汽环境的持续时间可在20秒与5分钟之间。举例来说,当汽蒸制品包括各种材料时,所述制品可能需要较长或较短的蒸汽暴露时间以便实现定制所需的柔韧性。在另一实施例中,制品中所用的材料可能相对较脆弱,且可能需要较短暴露。

应理解,在不同实施例中,可由经过配置(即,经过训练)的任何个人操作汽蒸设备120以操作设备。此外,为了促进汽蒸设备120的使用,系统可包含用于指导用户如何操作汽蒸设备120的装备。在一个实施例中,汽蒸设备120可包含一组说明。一般来说,可以任何格式供应说明。在一些情况下,可存在说明的印制副本,例如小册子,或数字存储装置。在其它实施例中,说明可直接位于容器100(参看图1)上。举例来说,在一个实施例中,盖110的内侧或外侧(参看图1和2)可包含抗湿气损坏的一组说明。这可促进不熟悉汽蒸设备120的操作的个人对汽蒸设备120的使用,且可允许系统被大多数非专业人士相对快速地(即,在短时间段内)使用。

在不同实施例中,汽蒸设备120可包含用于从系统快速抽空蒸汽1550的装备。如图中所描绘,汽蒸设备120中的一个或多个抓握孔1800的配置可允许汽蒸系统和制品由用户从汽蒸源轻松取出,且实现蒸汽1550在汽蒸制品之后在短时间段中迅速释放。在一个实施例中,蒸汽1550的快速排空可允许用户在从汽蒸源取出汽蒸设备之后不久容易地取用制品。此特征可通过快速降低汽蒸设备120的温度以便允许个人处置设备和/或准备设备以与第二(或额外)制品一起使用来进一步促进汽蒸设备120的使用。在急需汽蒸后的制品(例如,供运动选手在比赛之前使用)的情况下,这种特征可能较重要。因此,应理解,在一些实施例中,汽蒸设备120可用于汽蒸至少两个鞋类制品,其中第一制品可插入到汽蒸设备中、汽蒸且取出,且继之以至少一第二制品,其可随后插入到汽蒸设备中、汽蒸且取出。

在不同实施例中,如本文所描述的通过汽蒸定做鞋类制品的方法会产生定制的鞋类制品,其在鞋类制品冷却时紧密配合插入其中的脚的形状和轮廓。因此,汽蒸设备120能够产生可针对用户的脚定制的鞋类制品。此外,汽蒸后的制品的产生可相对快速地发生,且可能与准备汽蒸源、使汽蒸源与汽蒸设备相关联、将制品插入汽蒸腔室中、等待优选的持续时间以及将制品从汽蒸设备取出所需的组合时间一样短。尽管在不同实施例中每个步骤所需的时间可能不同,但一些实施例可提供小于5分钟的总时间。在至少一些实施例中,可选择每个步骤所需的时间,使得总定制时间(包含与用户的脚的配合)在15与30分钟之间。在另外的实施例中,总定制时间小于15分钟。

因此,汽蒸设备120可包含用于促进制品在不同环境和位置中的定制的装备。举例来说,在需要服饰的频繁“磨合”(例如,可能在每个赛季使用超过7到12双鞋类制品的体育运动选手)的情况下,通过允许运动选手在比赛或体育赛事之前很快具有针对定制而快速汽蒸的制品,汽蒸设备120可提供增大的便利性以及较大效用。在另一实施例中,一些用户可能有需要使用专用脚踝或鞋类支撑的伤处或病况。其他用户可感受到可在其自己家中或在其选择的位置发生定制的便利性。此外,在一些实施例中,可购买在与汽蒸设备相同的鞋盒内的被选择用于定制的制品,从而为消费者提供便携和高效的套组。汽蒸设备120的使用可容易地允许用户汽蒸其相应的鞋类且接着将其脚插入汽蒸后的制品中以帮助在几分钟内且在便利位置处实现改善的合适度。

特征、系统和组件的此描述并非旨在为穷尽性的,且在其它实施例中,汽蒸设备120可包含其它特征、系统和/或组件。此外,在其它实施例中,这些特征、系统和/或组件中的一些可以是任选的。尽管已描述各种实施例,但描述旨在为示例性而非限制性的,且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应明白,实施例的范围内的许多其它实施例和实施方案是可能的。尽管在附图中示出且在此详细描述中论述特征的许多可能组合,但所公开的特征的许多其它组合是可能的。除非特别限制,否则任何实施例的任何特征可与任何其它实施例中的任何其它特征或元件组合使用或取而代之。因此,应理解,本公开中示出和/或论述的任何特征可以任何合适的组合一起实施。因此,除根据所附权利要求书以及其等同物外,所述实施例不应被限制。另外,可在所附权利要求书的范围内作出各种修改和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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