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应用于化妆产品的辅助化妆手指棉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098028发布日期:2019-11-12 21:36阅读:196来源:国知局
一种应用于化妆产品的辅助化妆手指棉片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化妆辅助技术领域,具体是一种应用于化妆产品的辅助化妆手指棉片。



背景技术:

近年来,随着消费水平的上升,人们对于化妆品的需求已不再简单,除了平时的基础护肤,还有日常的美妆,使用卸妆和护肤水的频率相当之高,这两种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均需要辅助工具来擦拭,但是搭配的棉片均为简单且单一的单层矩形棉片,使用时只要稍不留意棉片就会掉落,或者只能用手夹紧棉片,并且沿着一个方向擦,才能保证棉片不会移位,十分不方便。

目前关于使用化妆棉片的棉片如专利申请号:201711335832.9(全掌式卸妆手套以及卸妆方法)和专利申请号:201620966601.2(一种卸妆手套),前者固定手套的为一个大拇指环,步骤较繁琐,需要将环扣扣于大拇指,每个手掌长度不一,不一定很好的吻合。后者为全掌式的手套,整个手掌的使用面积太大,使用者卸妆时一般采用手指端用力,所以手掌前端使用的几率更大,手掌心一块面积不好着力,整个手套面积虽大,但是使用起来并不方便,浪费半个手掌的面积是很有可能的,成本相对也比较大。此手套接触皮肤的一面湿巾布与手套以魔术贴形式粘连,但是面积太大,不好撕下来做替换,同时魔术贴材质较硬,整面都是魔术贴,手套不易弯折,较硬,不方便面部凹陷处卸妆。且二者均为卸妆产品而开发,未考虑到化妆水等多种产品的使用,使用范围不大。市场上急需开发一种可以便捷护肤和卸妆,且不容易移位脱落、又可以重复使用的精致创意型化妆棉片。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应用于化妆产品的辅助化妆手指棉片,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应用于化妆产品的辅助化妆手指棉片,包括可替换单面棉片和具有固定作用的手指套,所述可替换单面棉片设置于手指套的底部并通过粘贴层相连接,所述手指套为多个且采用微弹力膜材料制成,所述可替换单面棉片与手指套相背的一面设置有分布有多个具有按摩作用的凹凸点。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粘贴层包括刺毛层和与刺毛层相配合粘合的勾刺层。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刺毛层在可替换单面棉片的背面,勾刺层在手指套的底部。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每个所述手指套独立且连接为一体。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小巧的指套型设计,精致便捷,更好的擦拭面部每一寸肌肤,减少浪费;通过手指套的紧密贴合,可有效减少手指套脱落问题。接触肌肤的单面棉片设计成圆点凹凸式,可有效按摩肌肤,提升使用感受;背面棉片与手指套之间的粘合采用魔术贴的形式,可以有效提高重复使用率,减少浪费,单片使用完,可以摘除下来,再贴上新的棉片擦拭,方便实用。

附图说明

图1为应用于化妆产品的辅助化妆手指棉片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的A处局部放大结构示意图。

其中:手指套1、可替换单面棉片2、粘贴层3、勾刺层4、刺毛层5、凹凸点6。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应用于化妆产品的辅助化妆手指棉片,包括可替换单面棉片2和具有固定作用的手指套1,所述可替换单面棉片2设置于手指套1 的底部并通过粘贴层3相连接,所述粘贴层3包括刺毛层和5与刺毛层5相配合粘合的勾刺层4,刺毛层5在可替换单面棉片2的背面,勾刺层4在手指套1的底部,使用时将可替换单面棉片2的背面与手指套1的底部粘合,即可戴上手指套擦拭面部,所述手指套1 为多个且采用微弹力膜材料制成,每个所述手指套1独立且连接为一体,每个手指套1尺寸为正常手指的粗细大小,手指粗的人群也不用担心套不进去,手指套1套进手指后,运用力的作用,使底部连结的整片可替换单面棉片2在擦拭脸部皮肤的过程中不易移位且滑落。

所述可替换单面棉片2与手指套1相背的一面设置有分布有多个具有按摩作用的凹凸点6,采用物理凹凸点设计,使可替换单面棉片2在使用过程中可以达到按摩皮肤的作用,促进皮肤面部循环,达到美容养颜的功效。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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