胃b超显像粉及其工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890104阅读:495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胃b超显像粉及其工艺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医学临床检测辅助增效剂及其制备方法。具体地说是一种胃B超探查时增强影像效果的专用药剂和其工艺。
超声检查是目前医学临床检测的一个基本手段,应用范围十分广泛。B超在做胃检查时因胃内壁的特殊结构和腔内多有粘液和气体残存而造成声阻加大,甚至产生暗区造成内壁造影模糊不清,直接导致显影图像的质量,此乃是目前胃B超检查中的一个障碍。为此目前采用B超增效剂来消除障碍降低声阻,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然而,B超增效剂系化学产品,虽原则上与人体无体无害,但毕竟不是绿色产品,使患者产生种种的忧虑和不安,且价格偏高并不是理想的用品。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用天然动植物配制成的胃B超增效剂及其工艺,使其具备绿色产品的特征,又有廉价、显效的特点。
本发明的关键是根据中医消食、理气的基本药理选择适当的药物成份,制成混合物,力求达到短时间内能消除胃内粘膜和残留气体,达到降低声阻和消除声波反射暗区的效果。为此在传统药方的基础上经过无数次筛选,选定由以下组份重量比来配制成中药胃B超增效剂。
海螵硝 250-350克陈皮 200-300克砂仁 5-15克 肉桂 15-35克麦牙18-22克 大黄 4-6克炒白芍 8-12克 生薏仁15-25克炙甘草 9-11克将以上组份按重量配好原料,然后按常规中草药加工的方法将其粉碎并辗磨成粉,过120目筛,再将粉末按以上所述的比例(按重量)配比混合均匀,将混合均匀的粉装入胶囊,每个胶囊为0.4~0.6克混合物。即制成成品。
应用时受检者禁食8-12小时,根据患者身材体重在检查前口服胶囊1~3粒,饮水3OO~5O0毫升1-2分钟后即可做检查。经临床观察,服用本剂能明显减少胃粘液和气泡,使胃腔内无回声暗区。反射造成的影像清晰,胃壁各层组织结构清楚,病灶显示明确突出,达到了本发明预期的目的。
以上效果结论来自于以下的临床观察对比。
观察内容1、贲门至十二指肠球部形态,胃粘膜及胃壁层次,蠕动波;2、肿瘤形态,回声类型及周围脏器情况。
复合验证方法与胃镜、手术或胃粘相难显像判定的复合率。
显像效果标准优良能清晰判定贲门角切迹,胃底大小弯,胃贲门十二指肠。胃界面和液性暗区清晰,胃壁层次可辩,无汽泡或粘液干扰。
一般胃体和胃窦均能显示,胃壁层次不明显,胃腔内有粘液和气泡干扰,但不影响基本检测。
不良仅能显出胃窦和胃体轮廓,胃壁层次无法辩认,胃腔内有大量粘液和汽泡干扰正常观察。
根据以上制定的标准,采取药效观测和对照组实验在中国人民解放军254医院进行后的报告如下(1)药效观测报告观察正常人228,浅表胃炎患者5380人,胃癌患者180人(对照胃镜,病理切片结果诊断)
药效观察报告,优良率在90%以上,具有统计学意义。
(2)对照组实验对照组各选100人做对象,其中100人采用检测前服用饮用水,另100人按本发明的具体量剂服入显影剂胶囊,然后根据图象采集结果来判断显影结果,统计如下
以上报告证明服药后对增强胃B超影像清晰度有明显的作用,是提高诊断准确性的有利保障,且所选药材均为中医临床常用药,无任何毒付作用,且多数药物成份对十二指肠溃疡、胃酸过多、胃出血等均有相应疗效,并起到舒肝和胃行气降逆、消炎、镇痛的辅助作用,对做胃部检查的患者百益而无一害。且成本低、应用方便、效果明显,是对胃B超检查的一次重要改进发明。
以下给出本发明的实施例进一步说本发明的目的是如何实现的
取任意实施例配方,给出重量比,先将其原料加工成药粉过120目筛后混合均匀后装入药用胶囊,每个装入0.4-0.6克,检查前一小时服用时会得到较理想的影像显示,而有助于临床诊断,准确率的大大提高。
权利要求
1.胃B超显像粉,其特征在于由以下组份构成(重量比)海螵硝 250-350克陈皮 200-300克砂仁 5-15克 肉桂 15-35克麦牙18-22克 大黄 4-6克炒白芍 8-12克 生薏仁15-25克炙甘草 9-11克。
2.一种胃B超显像粉的加工工艺,其特征在于该工艺采取以下工序完成a、按配方将各组份按所需的重量配齐原料,b、分类碾磨成粉状物,并过120目筛,c、将各类粉状物再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重量配比将药粉混合均匀,d、将混合均匀的粉分装在胶囊中,每个胶囊中含0.4-0.6克混合物。
全文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胃B超显像剂的配方及其制作工艺。该配方全部应用经中医临床长期应用的中草药品种按配比制成粉型混合物,装入胶囊供受检患者检前一小时服用,可以有效地消除胃区内粘液和汽泡的干扰,使声阻变小,声反射暗区消失,从而使检查图像清晰,层次清楚,有利于临床诊断准确率的提高。其主要组份包括海螵蛸、陈皮、肉桂、砂仁等多种中草药,对胃病患者有辅助治疗作用。
文档编号A61K49/00GK1285225SQ0010969
公开日2001年2月28日 申请日期2000年6月22日 优先权日2000年6月22日
发明者刘贤, 刘志娟, 黑冬梅, 丁永涛 申请人:刘志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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