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治疗创伤的药物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59775阅读:404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治疗创伤的药物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一种治疗创伤的外用药物。
背景技术
烧伤、外伤及其它外科创伤在按现代或传统治疗方法治疗时,通常将外伤伤口手术切口清创、缝合,1-2周后拆线,感染率约占40%-60%,各种外敷药物疗效欠佳。特别是治疗烧伤,敷用常用药物,1度烧伤需2-3天症状消失,浅2度烧伤需2周左右愈合,深2度烧伤需3-4周愈合,3度烧伤需2-4周焦痂脱落,出现肉芽时创面愈合时间不定,最后需植皮治愈,影响了治疗效果。

发明内容
本发明提供一种治疗创伤的药物,以解决目前普通治疗药物存在的治疗效果不佳的问题。本发明采取的技术方案是是由下列重量份数比的原料药制成的磺胺甲基异噁唑30-40份;黄连素5~15份;熟石膏15-30份;氧化锌粉15-20份。
本发明还可加入如下重量份的辅料0.01%利凡诺300~500份,与主料调匀制成溶剂。
本发明还可加入如下重量份的辅料凡士林油或乳白鱼肝油150~200份,与主料调匀制成膏剂。
本发明药物的优点在于,能抑菌杀菌软化血痂、焦痂,引流排脓,祛除脓苔、脓栓及坏死组织,渗透力强,易被人体组织细胞所吸收,药效作用强,适用于深2度、3度烧烫伤及更深层的软组织缺损、严重感染和久治不愈的溃疡等外科感染的疾病治疗。
治疗外伤时,敷用本药则勿需缝合,无感染,12小时可基本治愈,48-96小时完全治愈。治疗烧伤时,可使1度烧伤数小时无痛即愈,浅2度烧伤仅需8次敷药完全治愈。不留疤痕,仅有色素沉着,深2度烧伤治疗用2周左右完全治愈,3度小面积烧伤5周之内完全治愈。且不需要植皮,大面积烧伤在没有极特殊情况下,可在7-8周时间治愈。
具体实施例方式
实施例1本发明溶剂的制备磺胺甲基异噁唑30克;黄连素5克;熟石膏15克;氧化锌粉15克;0.01%利凡诺300克。
将上述原料药混和调匀。
实施例2本发明溶剂的制备磺胺甲基异噁唑35克;黄连素10克;
熟石膏25克;氧化锌粉17克;0.01%利凡诺400克。
实施例3本发明溶剂的制备磺胺甲基异噁唑40克;黄连素15克;熟石膏30克;氧化锌粉占20克;0.01%利凡诺500克。
实施例4本发明膏剂的制备磺胺甲基异噁唑30克;黄连素5克;熟石膏15克;氧化锌粉15克;凡士林油150克。
将上述原料药调匀。
实施例5本发明膏剂的制备磺胺甲基异噁唑35克;黄连素10克;熟石膏25克;氧化锌粉17克;凡士林油180克。
实施例6本发明膏剂的制备磺胺甲基异噁唑40克;黄连素15克;熟石膏30克;氧化锌粉占20克;乳白鱼肝油200克。
本发明临床应用实例报告。
一、一般资料病种烧烫伤25例,手术切口及外伤48例,外伤感染及其它感染27例、其中包括糖尿病患者3例;共100例。
性别男性50例,女性50例,共100例。
年龄分布1~10岁,14例;11~20岁,11例;21~30岁,24例;31~40岁,23例;41~50岁,8例;51~60岁,11例;61~80岁,9例。
二、疗程疗程外伤24~96小时,39例;5~20天,7例;21~35天,2例;外伤感染及其它1~2周,15例;2~3周,4例;3~4周,4例;4~7周以上,4例。
烧伤浅II度,3~7天,15例,深II度24~35天,7例,III度120~195天,3例。
三、用药方法直接涂敷于患处,每日或隔日换药一次。
四、疗效判定标谁创口及创面无不适感。
五、治疗效果治愈率100%,无感染率100%。
结论本发明药物治疗创伤有明显的治疗效果,其含有的成份有抗炎,抑菌、修复组织细胞、促进新陈代谢、渗透力强、迅速被组织细胞吸收并能减轻水肿及渗出,促进创口及创面快速愈合。具有止血止痛收敛、预防渗出的特点,能祛腐生肌,促进愈合,缩短疗程。在临床使用中,未发现有毒副作用和过敏反应。
权利要求
1.一种治疗创伤的药物,其特征在于它是由下列重量份数比的原料药制成的磺胺甲基异噁唑30-40份;黄连素5~15份;熟石膏15-30份;氧化锌粉15-20份。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治疗创伤的药物,其特征在于还可加入如下重量份的辅料0.01%利凡诺300~500份。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治疗创伤的药物,其特征在于还可加入如下重量份的辅料凡士林油或乳白鱼肝油150~200份。
全文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治疗创伤的药物,属于治疗创伤的外用药物。它是由下列重量份数比的原料药制成的磺胺甲基异噁唑30-40份,黄连素5~15份,熟石膏15-30份,氧化锌粉15-20份。本发明药物的优点在于,能抑菌杀菌软化血痂、焦痂,引流排脓,祛除脓苔、脓栓及坏死组织,渗透力强,易被人体组织细胞所吸收,药效作用强,适用于深2度、3度烧烫伤及更深层的软组织缺损、严重感染和久治不愈的溃疡等外科感染的疾病治疗。
文档编号A61K47/22GK101062054SQ200710055739
公开日2007年10月31日 申请日期2007年6月8日 优先权日2007年6月8日
发明者陈军, 秦复强, 张春娇, 张雁凌, 王丽波, 王丽楠, 韩玉国, 郑淑芬 申请人:郑淑芬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