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深椎板骨刀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887551阅读:331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限深椎板骨刀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限深椎板骨刀。
背景技术
“开窗”是腰椎间盘突出症后路手术中进入椎管的一种方法。具体讲就是用咬骨钳或骨凿切除部分椎板和关节突,进入椎管并暴露突出物。传统开窗法用枪式椎板咬骨钳咬除上位椎板下缘及下位椎板上缘部分骨质,行椎板间开窗,剥离切除黄韧带,显露硬膜囊及神经根并向内侧牵开,显露椎间盘突出处,用尖刀“十”字形切开后纵韧带及纤维环,用髓核钳取除突出变性的髓核。常规探查侧隐窝,如有狭窄,以枪式咬骨钳咬除上关节突内侧增生的骨组织,松解神经根管。此法经典有效,但操作时间较长,易损伤硬脊膜以及神经根。

实用新型内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限深椎板骨刀,以克服目前现有技术存在的上述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限深椎板骨刀,包括刀柄和刀刃,所述刀柄的上端连接刀刃,刀柄与刀刃的相交处两侧呈60°斜角;刀刃的起始厚是由Imm递减至0.5mm,刀刃长度为5-7mm,刀口宽为 7-10mmo所述刀柄的尾部为圆形,柄身呈方柱状,刀柄长度为160-180mm,刀柄的厚度由 8mm递减至3mm。所述刀柄为圆柱状,刀柄的长度为200_220mm,刀柄与刀刃的相交处两侧呈60° 弧形斜角,刀柄下半部直径为12mm,刀柄上半部直径由7mm递减至4mm,刀口宽为10mm。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本实用新型于上位椎板下半部及下关节突行“L”开窗,髓核钳整块咬除,较传统开窗法用枪式椎板钳咬骨,时间短,速度快,可避免椎板钳咬骨时容易发生的“拔丝”现象,从而避免医源性硬脊膜损伤以及神经根损伤发生。

下面根据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限深椎板骨刀的结构示意图;图2是图1中刀刃的放大结构示意图;图3是图2的仰视图;图4是本实用新型另一实施例所述的限深椎板骨刀的结构示意图;图5是图4中刀刃的放大结构示意图;图6是图4的仰视图。图中1、刀柄;2、刀刃。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3所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限深椎板骨刀,包括刀柄1和刀刃2,所述刀柄1的上端连接刀刃2,刀柄1与刀刃2的相交处两侧呈60°斜角;刀刃2的起始厚是由Imm递减至0. 5mm,刀刃2长度为5_7mm,刀口宽为7_10mm所述刀柄1的尾部为圆形,柄身呈方柱状,刀柄1长度为160-180mm,刀柄1的厚度由8mm递减至3mm。如图4-6所示,本实用新型另一实施例所述的限深椎板骨刀,包括刀柄1和刀刃2, 所述刀柄1的上端连接刀刃2,所述刀柄1为圆柱状,刀柄1的长度为200-220mm,刀柄1与刀刃2的相交处两侧呈60°弧形斜角,刀柄1下半部直径为12mm,刀柄1上半部直径由7mm 递减至4mm,刀刃2的起始厚是由Imm递减至0. 5mm,刀刃2长度为5_7mm,刀口宽为10_。具体使用时,用本实用新型于上位椎板下半部及下关节突行“L”开窗,髓核钳整块咬除。剥离黄韧带上位椎板附丽,棉片椎开硬膜,尖刀切除黄韧带,超薄斜面椎板钳咬除残下位椎板上部、上关节突以及侧方黄韧带,显露神经根并保护。摘除突出物以及盘内残余髓核,常规探查神经根管,如有狭窄用超薄斜面椎板钳潜行咬除穹隆部增厚椎板,只潜挖内板,充分扩大神经根管。骨刀为限深(刀刃深5-7mm),切骨时因椎板阻挡而不会深入椎管, 因此不会损伤硬脊膜以及神经根,由于整块咬除,缩短了操作时间,达到了快速开窗目的。
权利要求1.一种限深椎板骨刀,包括刀柄(1)和刀刃O),其特征在于所述刀柄(1)的上端连接刀刃O),刀柄(1)与刀刃(2)的相交处两侧呈60°斜角;刀刃(2)的起始厚是由Imm递减至0. 5匪,刀刃(2)长度为5-7mm,刀口宽为7_10mm。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限深椎板骨刀,其特征在于所述刀柄(1)的尾部为圆形,柄身呈方柱状,刀柄(1)的长度为160-180mm,刀柄(1)的厚度由8mm递减至3mm。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限深椎板骨刀,其特征在于所述刀柄(1)为圆柱状,刀柄 (1)的长度为200-220mm,刀柄(1)与刀刃(2)的相交处两侧呈60°弧形斜角,刀柄(1)下半部直径为12mm,刀柄(1)上半部直径由7mm递减至4mm,刀口宽为10mm。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限深椎板骨刀,包括刀柄和刀刃,所述刀柄的上端连接刀刃,刀柄与刀刃的相交处两侧呈60°斜角;刀刃的起始厚是由1mm递减至0.5mm,刀刃长度为5-7mm,刀口宽为7-10mm。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本实用新型于上位椎板下半部及下关节突行“L”开窗,髓核钳整块咬除,较传统开窗法用枪式椎板钳咬骨,时间短,速度快,可避免椎板钳咬骨时容易发生的“拔丝”现象,从而避免医源性硬脊膜损伤以及神经根损伤发生。
文档编号A61B17/3211GK202154726SQ20112024616
公开日2012年3月7日 申请日期2011年7月13日 优先权日2011年7月13日
发明者唐子美, 唐荣勇, 谭绪云, 贺文, 赵俊辉 申请人:唐子美, 唐荣勇, 谭绪云, 贺文, 赵俊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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