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空气除味剂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817355阅读:444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空气除味剂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除味剂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空气除味剂。
背景技术
室内刚刚装修之后,会产生甲醛、苯系物(甲苯、二甲苯等)、放射性元素、总挥发性有机物等的超标,并伴随有一定的刺激性气味,市场上的空气除味剂均采用化学除味的方法,效果不明显,且不环保、成本高。发明内容
发明目的本发明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的不足,提供一种空气除味剂,空气除味剂天然环保、生产工艺简单、成本低廉,具有很强的空气净化能力。
技术方案本发明所述的一种空气除味剂,包括如下质量份数的原料虎尾兰提取液10-14份,芦苇提取液20-30份,常春藤提取液10-22份,菊花提取液8_12份,龟背竹提取液6-10份,余量为水溶剂。
有益效果本发明所述的空气除味剂空气除味剂,天然环保、生产工艺简单、成本低廉,具有很强的空气净化能力。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实施例I一种空气除味剂,包括如下质量份数的原料虎尾兰提取液10份,芦苇提取液20份,常春藤提取液10份,菊花提取液8份,龟背竹提取液6份,余量为水溶剂。
实施例2一种空气除味剂,包括如下质量份数的原料虎尾兰提取液14份,芦苇提取液30份,常春藤提取液22份,菊花提取液12份,龟背竹提取液10份,余量为水溶剂。
实施例3一种空气除味剂,包括如下质量份数的原料虎尾兰提取液12份,芦苇提取液25份,常春藤提取液16份,菊花提取液10份,龟背竹提取液8份,余量为水溶剂。
权利要求
1.一种空气除味剂,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质量份数的原料虎尾兰提取液10-14份,芦苇提取液20-30份,常春藤提取液10-22份,菊花提取液8-12份,龟背竹提取液6_10份,余量为水溶剂。
全文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空气除味剂,包括如下质量份数的原料虎尾兰提取液10-14份,芦苇提取液20-30份,常春藤提取液10-22份,菊花提取液8-12份,龟背竹提取液6-10份,余量为水溶剂。本发明所述的空气除味剂,天然环保、生产工艺简单、成本低廉,具有很强的空气净化能力。
文档编号A61L9/013GK102973970SQ20121038742
公开日2013年3月20日 申请日期2012年10月15日 优先权日2012年10月15日
发明者樊东华 申请人:南通申东冶金机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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