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治疗滴虫性阴道炎的中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14620阅读:385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治疗滴虫性阴道炎的中药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一种用于治疗滴虫性阴道炎的中药,是由下列药物制备而成的:金银花、板蓝根、白花蛇舌草、地丁、蒲公英、生意米、生牡蛎、苍术、黃柏、怀牛膝、百部、白鲜皮、没食子、生龙骨、茜草、乌贼骨、鹤風,将上述药物第一剂加水700毫升煎至200毫升,第二剂加水500毫升煎至200毫升,每日两次,早晚空服。
【专利说明】—种用于治疗滴虫性阴道炎的中药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一种中药,特别是涉及一种用于治疗滴虫性阴道炎的中药。

【背景技术】
[0002]滴虫性阴道炎是由阴道毛滴虫感染引发的阴道炎,是妇科常见病,通过性交直接传播,或通过公共浴池、浴巾等间接传播。表现为白带增多、泡沫状、有臭味,并伴外阴瘙痒。中医认为本病的病因病机为湿热蕴结、虫蚀阴中;若素体脾气虚弱,或肝气郁结,木克脾土,脾失健运,水湿内停,留注下焦,蕴而发热,则为内生湿热蕴结,任带不固,则带下增多而色黄;湿邪浸淫日久成毒,或感染热毒邪气,热盛迫血妄行,或湿毒腐蚀肌肤,则可见带下脓血,湿腐生虫,或摄生不慎,虫邪直犯阴器,虫蚀阴中,贝_痒,阴中灼痛。本病归属于中医的“阴痒”、“带下病”、“淋证”等范畴。
[0003]临床上治疗滴虫性阴道炎较为棘手,一般的治疗外用妇科洗液或妇科栓剂塞入阴道,治标不治本,达不到治疗的目的。


【发明内容】

[0004]本发明是一种见效快、疗效好,无任何副作用的中药制剂。
[0005]本发明的药物是由以下重量的中药为原料制备而成的:
金银花10克、板蓝根12克、白花蛇舌草10克、地丁 15克、蒲公英15克、生意米15克、生牡蛎18克、
苍术15克、黃柏12克、怀牛膝10克、百部10克、白鲜皮10克、没食子6克、生龙骨18克、茜草10克、
乌贼骨12克、鹤風10克。
[0006]可以将上述药物制成药剂学上的任何一种内服剂型,本发明优选的剂型是汤剂。
[0007]本发明的药物的具体制备方法是将上述药物第一剂加水700毫升煎至200毫升,第二剂加水500晕升煎至200晕升。
[0008]使用方法是将煎好的汤剂口服,每日两次,早晚空服。
[0009]中医认为:滴虫性阴道炎应以清热利湿、化浊止带、杀虫止痒为治疗原则。本发明组方中用金银花、板蓝根、白花蛇舌草、地丁、蒲公英、生意米、苍术、黃柏、怀牛膝清热利湿;没食子、生牡蛎、生龙骨、乌贼骨、茜草化浊止带,白鲜皮、百部、鹤風杀虫止痒。上述药物配伍使用,协同作用,从而达到治疗的目的。
[0010]本发明的药物疗效好、见效快、服用方便、无副作用,对滴虫性阴道炎有很好的治疗效果。
[0011]为进一步证明本发明药物的临床疗效和安全性。选择59例患者对本发明药物进行临床观察。
[0012]例病人中,3-4日内痊愈者25例,5-6日内痊愈者15例,6日以上痊愈者17例,无效2例。全部使用本发明进行治疗,每日一剂,每日两次,早晚空服。 疗效标准:显效:白带增多、泡沫状、有臭味、外阴瘙痒症状消失,恢复正常;有效:白带增多、泡沫状、有臭味、外阴瘙痒症状减轻或消失;无效:无明显变化。
[0013]表I 治疗后统计结果。___
患者_例数显效(%) 有效(%) 无效(%)总有效率(%)
_3-4 日痊愈者 25 20 (80) ~5(20) 一 0(0)25 (100)
5-6 日痊愈者 Tl~ 13(86.6) _2(13.4) 0(0)15(100)—
_6 日以上痊愈者 19 10(52.6) ~7(36.9) 一2(10.5)17(89.5)
总计|59 |43 (72.9) |l4 (23.7) 丨2(3.4)|δ7 (96.6) —

【具体实施方式】
[0014]金银花10克、板蓝根12克、白花蛇舌草10克、地丁 15克、蒲公英15克、生意米15克、生牡蛎18克、
苍术15克、黃柏12克、怀牛膝10克、百部10克、白鲜皮10克、没食子6克、生龙骨18克、茜草10克、
乌贼骨12克、鹤風10克。
[0015]将上述药物混合后煎成汤剂,第一剂加水700毫升煎至200毫升,第二剂加水500
毫升煎至200毫升,每日两次,早晚空服。
【权利要求】
1.一种用于治疗滴虫性阴道炎的中药,是由以下重量的药物制成的: 金银花10克、板蓝根12克、白花蛇舌草10克、地丁 15克、蒲公英15克、生意米15克、生牡蛎18克、苍术15克、黃柏12克、怀牛膝10克、百部10克、白鲜皮10克、没食子6克、生龙骨18克、茜草10克、乌贼骨12克、鹤風10克。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用于治疗滴虫性阴道炎的中药,其特征是将所述药物用水煎服成汤剂口服。
【文档编号】A61K35/02GK104173866SQ201410352068
【公开日】2014年12月3日 申请日期:2014年7月23日 优先权日:2014年7月23日
【发明者】贺珍 申请人:贺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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