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科用压舌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795842阅读:321来源:国知局
儿科用压舌板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器械领域的儿科用压舌板。解决现有儿科用压舌板容易引起儿童吞咽,造成医生诊断困难的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儿科用压舌板,包括前板体和后板体,前板体与后板体所成的角度为100°-165°,所述前板体的前端为圆弧形,所述前板体为空心的,前板体的前端面设置有开口,空心的前板体内容纳有吸管,吸管的前端从开口处伸出并超出开口1-25mm,吸管的后端从前板体的后端伸出后与负压吸引装置连接。
【专利说明】儿科用压舌板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属于医疗器械领域的儿科用压舌板。

【背景技术】
[0002]儿科检查频繁使用到压舌板,儿童年龄小并且是生病状态,容易哭闹,对于医生的检查不配合,影响医生的诊断。
[0003]最早的压舌板,形状与雪糕棒相同,为一直板,直板前端为圆弧形,但操作不方便,角度调整不便,不便于观察;后来又有了呈L形的压舌板,角度调整方便;但是两种压舌板,都存在这样的问题:长时间口中有异物,易引起口水增多,痰液增多,对于口水多、痰多的儿童,容易引起儿童吞咽,吞咽时,医生不能及时将压舌板取出,造成儿童不适,不配合医生检查。
实用新型内容
[0004]本实用新型为了解决现有儿科用压舌板容易引起儿童吞咽,造成医生诊断困难的技术问题。
[0005]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儿科用压舌板,包括前板体和后板体,前板体与后板体所成的角度为100° -165°,所述前板体的前端为圆弧形,其特殊之处在于:所述前板体为空心的,前板体的前端面设置有开口,空心的前板体内容纳有吸管,吸管的前端从开口处伸出并超出开口 l-25mm,吸管的后端从前板体的后端伸出后与负压吸引装置连接。
[0006]较佳的,所述前板体的前端面上还分布有LED灯珠,后板体内设有电池,后板体上设置有开关,电池、开关、LED灯珠依次串联。
[0007]较佳的,所述负压吸弓I装置为吸痰器或者针管。
[0008]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
[0009](I)医生可以边观察边对儿童产生的口水和痰液进行吸引清除,保持儿童口腔内清爽,不会引起儿童不适,同时口腔内清爽有利于医生观察。
[0010](2)吸管可在前板体内自由前进和后退,便于吸取不同位置的口水和痰液。
[0011](3)当前板体的前端面分布有LED灯珠时,可为医生提供照明。
[0012](4)负压吸引装置选用吸痰器或者针管,吸痰器或者针管是医生常备的器械,获取途径方便快捷。
[0013](5)结构简单;制造成本低。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4]图1为实施例一结构示意图(未画出吸痰器);
[0015]图2为实施例二结构示意图;
[0016]其中:1-前板体;2-后板体;3-吸管;4-开口 ;5-针管。

【具体实施方式】
[0017]实施例一
[0018]如图1,本实用新型的儿科用压舌板,包括前板体I和后板体2,前板体与后板体所成的角度为100° -165°,所述前板体的前端为圆弧形,前板体为空心的,前板体的前端面设置有开口 4,空心的前板体内容纳有吸管3,吸管的前端从开口处伸出并超出开口l-25mm,吸管的后端从前板体的后端伸出后与负压吸引装置连接。
[0019]较佳的,前板体的前端面上还分布有LED灯珠,后板体内设有电池,后板体上设置有开关,电池、开关、LED灯珠依次串联。LED灯珠时,可为医生提供照明。
[0020]负压吸引装置为吸痰器。
[0021]使用时,打开后板体上的开关,启动LED灯,将压舌板伸入儿童口腔内,压住舌头;当患者痰液过多影响观察时,可以启动吸痰器,吸引痰液;当患者出现口水时,吸痰器也可以吸引,使口腔内清爽,降低患者不适感,减少吞咽。
[0022]吸管可在前板体内自由前进和后退,便于吸取不同位置的口水和痰液。
[0023]实施例二
[0024]如图2,负压吸引装置为针管5。使用针管成本更低。
[0025]使用时,先将针管活塞内空气排出,当需要吸引痰液或者口水时,将活塞向后拉出即可。
【权利要求】
1.儿科用压舌板,包括前板体和后板体,前板体与后板体所成的角度为100°-165°,所述前板体的前端为圆弧形,其特征在于:所述前板体为空心的,前板体的前端面设置有开口,空心的前板体内容纳有吸管,吸管的前端从开口处伸出并超出开口 l-25mm,吸管的后端从前板体的后端伸出后与负压吸引装置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儿科用压舌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前板体的前端面上还分布有LED灯珠,后板体内设有电池,后板体上设置有开关,电池、开关、LED灯珠依次串联。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儿科用压舌板,其特征在于:所述负压吸引装置为吸痰器或者针管。
【文档编号】A61B1/24GK204049602SQ201420496321
【公开日】2014年12月31日 申请日期:2014年8月29日 优先权日:2014年8月29日
【发明者】魏红月 申请人:魏红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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