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妆化妆品组合物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82353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用于对眼部、尤其是眼睑进行妆扮的彩色化妆品组合物,所述彩色化妆品组合物包含:

(i)Tg为-30℃以下的至少一种聚合物;

(ii)至少一种亲水性增稠剂;

(iii)至少一种色素;以及

(iv)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化妆品组合物,其中,所述(i)聚合物的Tg为-40℃以下、优选-50℃以下、更优选-60℃以下。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化妆品组合物,其中,所述(i)聚合物是粘合剂聚合物。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化妆品组合物,其中,所述(i)聚合物通过选自于由如下所组成的组中的至少一种单体形成:(甲基)丙烯酸C1-6烷基酯、(甲基)丙烯酸C1-6羟基烷基酯、(甲基)丙烯酸C1-6烷氧基C1-6烷基酯、聚氧化烯基(甲基)丙烯酸酯、C1-6烷基聚氧化烯基(甲基)丙烯酸酯、(甲基)丙烯酸C8-22烷基酯、烯烃、二烯、苯乙烯、乙酸乙烯酯、氯乙烯、偏氯乙烯、乙烯基吡咯烷酮、(甲基)丙烯腈、(甲基)丙烯酰胺、(甲基)丙烯酸以及它们的混合物。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化妆品组合物,其中,所述(i)聚合物选自于由丙烯酸酯共聚物、丙烯酸酯/丙烯酸乙基己酯共聚物以及苯乙烯/丙烯酸酯共聚物组成的组。

6.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化妆品组合物,其中,所述(i)聚合物处于颗粒形式。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化妆品组合物,其中,所述(i)聚合物的平均粒径为100nm至300nm、优选120nm至250nm、更优选140nm至200nm。

8.根据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化妆品组合物,其中,所述(i)聚合物的颗粒分散在所述(iv)水中。

9.根据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的化妆品组合物,其中,相对于所述组合物的总重量,所述(i)聚合物的量为10wt%以上、优选20wt%以上、更优选30wt%以上。

10.根据权利要求1-9中任一项所述的化妆品组合物,其中,所述(ii)亲水性增稠剂选自天然聚合物、改性的天然聚合物和合成聚合物。

11.根据权利要求1-10中任一项所述的化妆品组合物,其中,所述(ii)亲水性增稠剂选自于由如下所组成的组:多糖,例如黄原胶;纤维素衍生物,例如羟乙基纤维素;除所述(i)聚合物以外的丙烯酸酯(共)聚合物;以及它们的混合物。

12.根据权利要求1-11中任一项所述的化妆品组合物,其中,相对于所述组合物的总重量,所述(ii)亲水性增稠剂的量为0.01wt%以上、优选0.1wt%以上、更优选0.5wt%以上。

13.根据权利要求1-12中任一项所述的化妆品组合物,其中,相对于所述组合物的总重量,所述(iii)色素的量为0.01wt%以上、优选0.1wt%以上、更优选1wt%以上。

14.彩色化妆品组合物用于对眼部、尤其是眼睑进行妆扮的用途,所述组合物包含:

(i)Tg为-30℃以下的至少一种聚合物;

(ii)至少一种亲水性增稠剂;

(iii)至少一种色素;以及

(iv)水。

15.一种用于对眼部进行妆扮的化妆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1)将权利要求1-13中任一项所述的彩色化妆品组合物施加至眼睑;以及

(2)将假睫毛粘附至眼睑;

或者

(1)将权利要求1-13中任一项所述的彩色化妆品组合物施加至假睫毛;以及

(2)将假睫毛粘附至眼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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