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支架递送系统,包括:
导管主体,其具有内管腔以及近端和远端;
支架构件,其具有内管腔以及与所述导管主体的所述远端可释放地耦合的近端;
内构件组装件,其安置在所述导管主体的所述内管腔中,并且延伸到所述支架构件的所述内管腔中以使所述导管主体与所述支架构件同心对准;以及
系绳,其穿过或沿着所述导管主体延伸并进入到所述支架构件的所述内管腔中,以在所述内构件组装件的至少一部分上形成环,从而将所述支架构件紧固到所述导管主体,
其中所述内构件从所述支架构件的所述内管腔的回缩从所述环释放所述内构件组装件,以便从所述支架主体释放所述支架构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支架递送系统,其中所述内构件组装件包括锁定拉线,所述锁定拉线是可纫穿所述系绳的所述环的。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支架递送系统,其中所述内构件组装件包括海波管。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支架递送系统,其中所述内构件组装件被配置成使用耦合到所述导管主体的所述近端的套节处的一个或多个拉片或可旋转帽来致动。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支架递送系统,其中所述系绳延伸穿过所述导管主体的所述内管腔。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支架递送系统,其中所述系绳延伸出所述导管主体的所述远端附近的所述导管主体的侧端口。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支架递送系统,其中由所述系绳形成的环通过所述支架构件的侧端口延伸到支架构件中,以便由所述支架构件的所述内管腔内的所述内构件组装件的所述至少一部分纫穿。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支架递送系统,其中所述系绳具有位于所述导管主体的所述远端附近的固定端和自由端,所述系绳向近端朝向所述自由端和所述导管主体的所述近端延伸。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支架递送系统,其中所述系绳具有第一端和第二端,所述系绳向近端朝向所述第一端和所述第二端以及所述导管主体的所述近端延伸。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支架递送系统,其中所述支架构件包括近端环和远端环。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支架递送系统,其中所述支架构件的所述近端环或所述远端环中的一个或多个具有矫直配置和环状配置。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支架递送系统,其中所述近端环或所述远端环中的一个或多个被偏置以呈现所述环状配置。
13.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支架递送系统,还包括延伸穿过所述导管主体的所述内管腔并且耦合到所述近端环的环拉线,其中缩回所述环拉线将所述近端环拉成所述环配置或者减低所述近端环的半径。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支架递送系统,其中所述环拉线从所述支架构件的所述近端附近的所述支架构件的第一侧端口伸出并且延伸回到所述近端环的远端附近的所述支架构件的第二侧端口中。
15.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支架递送系统,其中所述环拉线从耦合到所述导管主体的所述近端的套节处的拉片或可旋转帽是可缩回的。
16.一种递送肾输尿管支架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推进支架递送系统穿过经皮入路部位,以便将所述支架递送系统的支架构件的远端定位在膀胱中并且将所述支架构件的近端定位在肾盂中,其中所述支架构件的所述远端在膀胱中形成远端环;
致动支架构件的所述近端以在肾盂中形成近端环;
从所述支架递送系统的导管主体解耦所述支架构件;以及
从所述经皮入路部位缩回所述支架递送系统的所述导管主体,留下所述支架构件就位。
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方法,其中致动所述支架构件的所述近端以在肾盂中形成近端环包括缩回延伸穿过所述导管主体的环拉线以减小所述支架构件的所述近端的半径。
18.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方法,其中从所述导管主体解耦所述支架构件包括从所述支架构件缩回锁拉线以释放从所述导管主体延伸到所述支架构件中的系绳环。
19.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方法,其中从所述导管主体解耦所述支架构件包括从所述支架构件缩回内构件,所述内构件被配置用于在推进穿过所述导管主体和所述支架构件时将其同心对准。
20.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方法,还包括在从所述导管主体解耦所述支架构件以及从所述经皮入路部位缩回所述导管主体之前将所述支架递送系统的所述支架构件和所述导管主体保持就位达至少3天。
21.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方法,还包括通过保持就位达至少3天的所述支架的所述导管主体排尿。
22.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方法,还包括封盖保持就位达至少3天的所述支架的所述导管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