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属中药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治疗失眠症的药剂。
背景技术:
失眠症,又称入睡和维持睡眠障碍,指无法入睡或无法保持睡眠状态,导致睡眠不足,是临床常见病、多发病。主要表现为睡眠时间、深度的不足,轻者入睡困难,或寐而不酣,时寐时醒,或醒后不能再寐;重则彻夜不寐。其致病原因有身体疾病、生理、心理、精神因素,也有因为服用药物和其他物质引起的失眠。
近年来,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生活环境的改变,生活节奏的加快,以及生活压力的增加,失眠的发病率呈上升的趋势。据数据统计,成年人失眠发生率已达38.2%,女性发病人数是男性发病人数的1.5倍,其中四分之三是40-59岁之间的中老年人。长期失眠会引发一系列躯体不适或神经精神症状,如疲劳、头痛、头晕、多梦、心慌气短、情绪急躁、焦虑多疑、精力不集中、记忆力下降等,还可能导致高血压、心脏病、神经衰弱等一些慢性疾病。失眠虽不是危重疾病,但长期失眠会严重影响人们正常的日间活动,导致生活质量下降,给患者带来巨大的痛苦。
对于失眠,目前较多的是服用西药安眠药,而安眠药只能起到控制维持的作用,并不治病,且服用安眠药后的睡眠属于被动睡眠,不同于正常的生理睡眠,且失眠患者长期服用会伤害脑神经,副作用很大,易产生依赖性。而现有的其他药物和疗法也存在见效慢、疗程长和治疗彻底的缺陷。
技术实现要素:
古籍中有记载:因劳倦思虑太过,伤及心脾,伤于心则血气暗耗,血不养心,神不守舍,多致不寐之症;伤于脾则食少纳呆,化源不足,营血亏损,不能上奉滋养于心,心失所养,以致心神不安而不成寐。另外,心为君主之官,主血脉,失眠与心之关系较其他脏腑更为密切;而在人体五行中,心、脾相连,不仅脾病可引起失眠,失眠日久,暗耗心血,也会引起脾虚,加重血虚,两者相互影响。故失眠的病机核心为心脾两虚,治疗则宜以健脾养心、安神定志为原则。
鉴于目前失眠发病率日益升高,而现有药物治疗效果不佳且副作用大的问题,本发明根据失眠的致病机理,提供了一种治疗失眠症的药剂,该药剂配方科学合理,具有健脾益气、滋阴养血、补心安神等功效,用于治疗失眠效果显著,疗程短,治疗彻底,治愈后不易复发;且药性温和,安全可靠,无任何毒副作用。
本发明具体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治疗失眠症的药剂,主要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制成:黄鳝藤根15-25份、鹿草3-10份、疳积药12-18份、竹叶兰15-20份、南烛叶10-15份、柠条花6-15份、豨莶草9-14份、独叶一枝花11-17份、龙骨莲15-20份、岩兰花根12-18份、西归芹根6-12份、野麦子10-20份、轮叶马先蒿5-10份、景天三七13-17份、绿萼梅5-15份。
进一步地,所述药剂主要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制成:黄鳝藤根17-23份、鹿草5-7份、疳积药14-16份、竹叶兰17-19份、南烛叶12-14份、柠条花9-12份、豨莶草11-13份、独叶一枝花13-15份、龙骨莲17-19份、岩兰花根14-16份、西归芹根8-10份、野麦子13-17份、轮叶马先蒿7-9份、景天三七14-16份、绿萼梅8-12份。
进一步地,所述药剂主要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制成:黄鳝藤根20份、鹿草6份、疳积药15份、竹叶兰18份、南烛叶13份、柠条花10份、豨莶草12份、独叶一枝花14份、龙骨莲18份、岩兰花根15份、西归芹根9份、野麦子15份、轮叶马先蒿8份、景天三七15份、绿萼梅10份。
进一步地,所述药剂为散剂、颗粒剂、片剂、丸剂或胶囊剂。
本发明还提供了所述治疗失眠症的药剂的制备方法,具体包括以下步骤:
1)按所述重量份拣取所述原料,洗净沥干后,去除杂质;
2)将黄鳝藤根、鹿草、竹叶兰、豨莶草、龙骨莲、岩兰花根、西归芹根、轮叶马先蒿和景天三七分别断碎至长度小于2cm,而后与南烛叶、柠条花、野麦子、绿萼梅一同放入煎煮容器中加水煎煮三次;第一次煎煮前先加水浸泡30-40min,加水量为没过煎煮容器中原料药面1.5-2cm,而后武火煮沸再转文火保持沸腾煎煮25-30min,过滤取药液,所剩药渣保留;然后进行第二次煎煮,向第一次煎煮所剩药渣中加水没过药渣面1-1.5cm,武火煮沸后保持沸腾文火煎煮20-25min,过滤取滤液,所剩药渣保留;继续进行第三次煎煮,向第二次煎煮所剩药渣中加水没过药渣面0.5-1cm,武火煮沸后保持沸腾文火煎煮15-20min,过滤取滤液;合并三次煎煮所得滤液,进而浓缩、干燥成粉末,得药粉A;
3)将疳积药和独叶一枝花分别研磨成粉,过100-120目筛网,混匀,得药粉B;
4)将步骤2)所得的药粉A和步骤3)所得的药粉B混合并搅拌均匀,而后加入药学上可接受的辅料,按照常规中药制剂的制备方法制成所需剂型,即得成品药剂。
使用方法:内服,每次服用有效药量1-2g的药剂,每日3次,早、中、晚饭后半小时温水送服,2周为一个疗程,用药期间忌烟酒、辛辣、生冷、油腻食物,避免情志刺激,生活要有规律。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治疗失眠症的药剂,相对于现有技术,本发明的有益效果为:
本发明根据失眠症的致病机理,遵循中医的处方用药原则,精选原料药剂及其配比,选取黄鳝藤根、鹿草、疳积药、竹叶兰、南烛叶、柠条花、豨莶草、独叶一枝花、龙骨莲、岩兰花根、西归芹根、野麦子、轮叶马先蒿、景天三七、绿萼梅为原料,其中,黄鳝藤根、鹿草、疳积药、竹叶兰、南烛叶具有健脾益气、补肺益肾、祛风除湿、通经活络的功效;柠条花、豨莶草、独叶一枝花、龙骨莲、岩兰花根、西归芹根可滋阴润肺、平肝养血、益补虚损、清热利湿;野麦子、轮叶马先蒿、景天三七、绿萼梅可养心安神、疏肝解郁。以上各原料本身多成分再加以合理组合,其中的有效成分相互作用,相互补充,协同增效,共奏健脾益气、滋阴养血、补心安神的功效,形成整体协调统一的独特有机体,可从根本上对机体进行调理,用于治疗失眠疗效显著,见效快,疗程短,治疗彻底,治愈后不易复发。另外,本发明药剂采用纯天然中药原料制备而成,作用药力温和,不会对肠胃造成刺激产生不良反应和副作用,安全可靠。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的实施例可以帮助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更全面地理解本发明,但不可以以任何方式限制本发明。
实施例1
一种治疗失眠症的药剂,主要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制成:黄鳝藤根15份、鹿草3份、疳积药12份、竹叶兰15份、南烛叶10份、柠条花6份、豨莶草9份、独叶一枝花11份、龙骨莲15份、岩兰花根12份、西归芹根6份、野麦子10份、轮叶马先蒿5份、景天三七13份、绿萼梅5份;具体制备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按所述重量份拣取所述原料,洗净沥干后,去除杂质;
2)将黄鳝藤根、鹿草、竹叶兰、豨莶草、龙骨莲、岩兰花根、西归芹根、轮叶马先蒿和景天三七分别断碎至长度小于2cm,而后与南烛叶、柠条花、野麦子、绿萼梅一同放入煎煮容器中加水煎煮三次;第一次煎煮前先加水浸泡30-40min,加水量为没过煎煮容器中原料药面1.5-2cm,而后武火煮沸转文火保持沸腾煎煮25-30min,过滤取药液,所剩药渣保留;然后进行第二次煎煮,向第一次煎煮所剩药渣中加水没过药渣面1-1.5cm,武火煮沸后保持沸腾文火煎煮20-25min,过滤取滤液,所剩药渣保留;继续进行第三次煎煮,向第二次煎煮所剩药渣中加水没过药渣面0.5-1cm,武火煮沸后保持沸腾文火煎煮15-20min,过滤取滤液;合并三次煎煮所得滤液,进而浓缩、干燥成粉末,得药粉A;
3)将疳积药和独叶一枝花分别研磨成粉,过100-120目筛网,混匀,得药粉B;
4)将步骤2)所得的药粉A和步骤3)所得的药粉B混合并搅拌均匀,而后加入药学上可接受的辅料,按照常规中药制剂的制备方法制成所需剂型,如散剂、颗粒剂、片剂、丸剂或胶囊剂,即得成品药剂。
实施例2
一种治疗失眠症的药剂,主要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制成:黄鳝藤根17份、鹿草5份、疳积药14份、竹叶兰17份、南烛叶12份、柠条花9份、豨莶草11份、独叶一枝花13份、龙骨莲17份、岩兰花根14份、西归芹根8份、野麦子13份、轮叶马先蒿7份、景天三七14份、绿萼梅8份;具体制备方法同实施例1。
实施例3
一种治疗失眠症的药剂,主要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制成:黄鳝藤根20份、鹿草6份、疳积药15份、竹叶兰18份、南烛叶13份、柠条花10份、豨莶草12份、独叶一枝花14份、龙骨莲18份、岩兰花根15份、西归芹根9份、野麦子15份、轮叶马先蒿8份、景天三七15份、绿萼梅10份;具体制备方法同实施例1。
实施例4
一种治疗失眠症的药剂,主要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制成:黄鳝藤根23份、鹿草7份、疳积药16份、竹叶兰19份、南烛叶14份、柠条花12份、豨莶草13份、独叶一枝花15份、龙骨莲19份、岩兰花根16份、西归芹根10份、野麦子17份、轮叶马先蒿9份、景天三七16份、绿萼梅12份;具体制备方法同实施例1。
实施例5
一种治疗失眠症的药剂,主要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制成:黄鳝藤根25份、鹿草10份、疳积药18份、竹叶兰20份、南烛叶15份、柠条花15份、豨莶草14份、独叶一枝花17份、龙骨莲20份、岩兰花根18份、西归芹根12份、野麦子20份、轮叶马先蒿10份、景天三七17份、绿萼梅15份;具体制备方法同实施例1。
临床观察统计:
1、观察对象:
选择确诊的失眠患者300例进行临床观察,随机分为治疗组和对照组两组,治疗组150例,其中男性73例,女性77例,年龄18-65岁,平均年龄41.9岁,病程最短者2个月,最长者5年;对照组150例,其中男性74例,女性76例,年龄18-65岁,平均年龄42.0岁,病程最短者3个月,最长者5年。治疗组和对照组两组病例的病程、症状轻重程度基本一致,无显著差异,具有可比性。
2、诊断标准:
参照《失眠定义、诊断及药物治疗专家共识(草案)》及《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CCMD-3)》制定如下诊断标准:①睡眠潜伏期长:入睡时间超过30min;②睡眠维持障碍:夜间觉醒次数大于2次;③睡眠质量下降:睡眠浅、多梦;④总睡眠时间缩短:小于5小时;⑤日间残留效应大:次晨感觉头晕、精神不振、嗜睡、乏力等。
排出标准:①年龄在18岁以下、65岁以上者;②严重躯体残患及重性精神疾病者;③并用其他药物和抗精神病药物者;④有严重的自杀企图及行为者;⑤妊娠及哺乳期妇女;⑥不配合治疗者。
3、用药和观察方法:
治疗组:内服本发明药剂,每次服用有效药量1-2g的药剂,每日3次,早、中、晚饭后半小时温水送服,2周为一个疗程,用药期间忌烟酒、辛辣、生冷、油腻食物,避免情志刺激,生活要有规律。观察时间为六个疗程;观察过程中患者病愈则停止用药,其他未愈患者则继续服药治疗观察。
对照组:服用市售治疗失眠的内服药物(如舒乐安定片),按照服用说明进行服用,治疗期间忌烟酒、辛辣、生冷、油腻食物,避免情志刺激,生活要有规律。与治疗组采用相同的方式同时观察统计。
4、治疗标准:
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中医病症诊断疗效标准》结合临床拟定。对两组患者治疗前后失眠主症进行计分。计分标准:①重度:入眠难,多醒,多梦,晨醒早,并呈持续出现,日间残留效应明显,记3分;②中度:以上病症间断出现,日间残留效应轻微,记2分;③轻度:病症轻,或偶尔出现,记1分;④无相关病症,记0分。
治疗标准:治愈:失眠症消失;显效:失眠主症积分减少>2/3;有效:失眠主症积分减少1/3-2/3;无效:失眠主症积分减少<1/3。
5、观察结果与分析
分别对治疗组和对照组病例进行临床观察,所得结果如下表1所示:
表1临床观察结果
由上表1可以看出,治疗组的150例失眠患者,采用本发明药剂进行治疗,其中,治愈60例,占总人数40%;显效44例,占总人数29.4%;有效35例,占总人数23.3%;无效11例,占总人数7.3%;总有效率达92.7%。而对照组150例失眠患者,采用市售治疗失眠症的药物(如舒乐安定片)进行治疗,治愈53例,占总人数35.3%;显效36例,占总人数24%;有效26例,占总人数17.4%;无效35例,占总人数23.3%;总有效率为76.7%。两组对比可知,采用本发明药剂治疗失眠症具有更为显著的疗效,治愈率高,疗程短。
典型病例:
病例1:徐某某,男,42岁,患失眠症3年。症状表现为入睡困难,不能熟睡,多梦易醒,白天上班没有精神。曾先后服用多种药物治疗,效果不佳,严重影响日常生活、工作。之后服用本发明药剂进行治疗,服用一个疗程之后,以上症状明显改善,继续服用四个疗程,睡眠恢复正常,失眠症痊愈。
病例2:程某某,女,24岁,患失眠症1年有余。症状表现为入睡困难,频频从恶梦中惊醒,自感整夜都在做恶梦,次日醒来常感头晕、身体乏力、精力不集中、记忆力下降。曾先后采用多种方式治疗,失眠症未见改善,严重影响日常学习、生活。之后服用本发明药剂进行治疗,服用一个疗程之后,以上症状减轻,睡眠质量逐渐提高,精神状态逐渐恢复;继续服用两个疗程,入睡困难、多梦等失眠症状完全消失,精神完全恢复;随访半年未见复发。
虽然,上文中已经用一般性说明及具体实施方案对本发明作了详尽的描述,但在本发明基础上,可以对之作一些修改或改进,这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在不偏离本发明精神的基础上所做的这些修改或改进,均属于本发明要求保护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