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化妆品美白乳液,其特征在于该美白乳液按质量百分比计包括以下的组分:
光果甘草根提取物 0.0015~0.2%
烟酰胺 0.1~10%
牡丹根皮提取物 0.001~0.1
香根鸢尾根提取物 0.1~10%;
其他化妆品乳液常用基质成分 60%~9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化妆品美白乳液,其特征在于该美白乳液按质量百分比计包括以下的组分:
光果甘草根提取物 0.005~0.1%
烟酰胺 0.1~10%
牡丹根皮提取物 0.01~0.09
香根鸢尾根提取物 0.1~5%;
其他化妆品乳液常用基质成分 60%~90%。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化妆品美白乳液,其特征在于该美白乳液还包括桃花提取物,红花提取物,芍药提取物和牡丹花水中的一种或多种混合。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化妆品美白乳液,其特征在于该美白乳液按质量百分比计包括以下的组分:
桃花提取物 0~5%
红花提取物 0~5%
芍药提取物 0~5%
牡丹花水 0~5%;
其中,桃花提取物,红花提取物,芍药提取物和牡丹花水的含量不同时为零。
5.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一种化妆品美白乳液,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桃花提取物质量纯度为1~2%;所述的红花提取物质量纯度为1~2%;所述的芍药花提取物质量纯度为1~2%;所述的牡丹花水质量纯度为1~2%。
6.根据权利要求1~4任意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一种化妆品美白乳液,其特征在于:光果甘草根提取物中光甘草定含量不小于90%;牡丹根皮提取物是从牡丹花的根皮中提取出来的,其主要活性成分为丹皮酚,牡丹根皮提取物质量浓度为99%;香根鸢尾根提取物质量纯度为大于等于5%。
7.根据权利要求1~6任意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一种化妆品美白乳液,其特征在于:其他化妆品乳液常用基质成分包括乳化剂、润肤剂、保湿剂、增稠剂、防腐剂、香精和水。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化妆品美白乳液,其特征在于该其他化妆品乳液常用基质成分按该美白乳液为100%计由以下的组分构成:
乳化剂 0.1~5%;
润肤剂 1~20%;
保湿剂 1~20%
增稠剂 0.1~5%;
防腐剂 0.05~1%
香精 0.05~1%;
水 60~80%。
9.根据权利要求1~8任意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一种化妆品美白乳液,其特征在于该其他化妆品乳液常用基质成分按该美白乳液为100%计由以下的组分构成:
水 65~75% 卡波姆 0.05~0.2% 丁二醇 5~10%
黄原胶 0.1~0.5% 植酸钠 0.01~0.2% 甘油聚丙烯酸酯 0.1~2.0%
透明质酸0.1~1.0% 氢化聚异丁烯 1~10% 生育酚乙酸酯 0.1~1.0%
木鲁星果棕籽脂 0.5~5% 山梨坦硬脂酸酯 0.5~5%
甘油硬脂酸酯/PEG-100 硬脂酸酯 0.5~5% 聚二甲基硅氧烷 0.1~2.0%
三山嵛精 PEG-20 酯类 0.1~2.0% 山嵛醇 0.5~5%
氨甲基丙醇 0.1~2.0% 苯氧乙醇 0.1~2.0% 香精 0.05~0.2%。
10.一种制备权利要求9所述的化妆品美白乳液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以下的步骤:
1)将卡波姆加入水中,搅拌分散至均匀,加入丁二醇、黄原胶、植酸钠、甘油聚丙烯酸酯、透明质酸,搅拌加热至75~80℃;
2)将氢化聚异丁烯、生育酚乙酸酯、木鲁星果棕籽脂、山梨坦硬脂酸酯、甘油硬脂酸酯/PEG-100 硬脂酸酯、聚二甲基硅氧烷、三山嵛精 PEG-20 酯类、山嵛醇搅拌加热至75~80℃,熔解均匀;
3)将上述步骤2)制备的成分加入步骤1)制备的成分中,高速均质3min,加入氨甲基丙醇;
4)搅拌冷却至40~45℃,加入苯氧乙醇、光果甘草根提取物、烟酰胺、牡丹根皮提取物、香根鸢尾根提取物香精,继续搅拌冷却至室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