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用无芯材床面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928627阅读:251来源:国知局
医疗用无芯材床面板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医疗设备,特别是涉及一种医疗用无芯材床面板。



背景技术:

随着科学技术的翻转,各种各样的射线诊断设备越来越多,如:CT扫描机,CT扫描机是根据人体不同组织对X射线的吸收和透过率的不同,对人体进行测量,然后将测量的结果输入计算机,有计算机对数据进行处理后,拍摄下人体被检查部位的断面或者立体图像,从而发现体内任何部位的细小病变。射线诊断中,对人体所处的位置有严格要求,人体所处的位置必须处于有效成像区域内,此外,对射线诊断用床也有较为严格的要求,传统的金属制成的射线诊断用床,成像时大都会出现阴影,影响成像质量,而且金属制成的射线诊断用床成本较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成像质量高、价格低廉的医疗用无芯材床面板。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解决方案是: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医疗用无芯材床面板,包括上皮层、下皮层、头托块、组合隔板;所述的上皮层和下皮层相对而设,头托块设置在上皮层和下皮层的一端且位于上皮层和下皮层之间,组合隔板设置在上皮层和下皮层的另一端且位于上皮层和下皮层之间。

所述的组合隔板由二根或二根以上的主补强筋条、一根侧补强筋条和两块或二块以上的支撑块组成;所述的二根或二根以上的主补强筋条顶面间隔贴合在上皮层底面,主补强筋条底面开设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凹槽,该凹槽卡置在支撑块的顶面上,两块或二块以上的支撑块的底面间隔固定在下皮层的顶面;所述的侧补强筋条设置在主补强筋条的外侧且位于上皮层和下皮层之间。

所述的侧补强筋条顶面间隔贴合在上皮层底面,侧补强筋条底面开设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凹槽,该凹槽卡置在支撑块的顶面上。

所述的侧补强筋条顶面间隔贴合在上皮层底面,侧补强筋条底面固定在下皮层的顶面。

所述的侧补强筋条沿宽度方向开设多个与机台连接的贯穿孔。

所述的上皮层与下皮层采用碳纤维材料制成。

采用上述方案后,由于本实用新型主要由上皮层、下皮层、头托块、组合隔板构成,头托块和组合隔板置于上皮层与下皮层之间,在上皮层与下皮层有效成像区域内之间形成间隔,形成空心结构,而且本实用新型的上皮层、下皮层、头托块、组合隔板均采用碳纤维材料制成,在保证了床面板的刚性及强度的物性需求的同时,又大大降低了扫描铝的当量值,射线诊断的成像质量高、价格低廉。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立体分解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主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侧视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的顶部侧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图4所示,本实用新型是一种医疗用无芯材床面板,包括上皮层1、下皮层2、头托块3、组合隔板4。

所述的上皮层1和下皮层2相对而设,头托块3设置在上皮层1和下皮层2的一端且位于上皮层1和下皮层2之间,组合隔板4设置在上皮层1和下皮层2的另一端且位于上皮层1和下皮层2之间,使得上皮层1和下皮层2之间具有缝隙,形成空心结构。在保证了床面板的刚性及强度的物性需求的同时,又大大降低了扫描铝的当量值,提高射线诊断的成像质量高。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的上皮层1与下皮层2采用碳纤维材料制成。

所述的组合隔板4由二根主补强筋条41、一根侧补强筋条42和两块支撑块43组成。所述的二根主补强筋条41顶面间隔贴合在上皮层1底面,主补强筋条41底面开设有两个凹槽411,该两个凹槽411分别卡置在两块支撑块43的顶面上,两块支撑块43的底面间隔固定在下皮层2的顶面;所述的侧补强筋条42设置在主补强筋条41的外侧且位于上皮层1和下皮层2之间,侧补强筋条42沿宽度方向开设多个与床面板扶手连接的贯穿孔421;所述支撑块43沿高度方向开设多个与机台连接的贯穿孔431;所述头托块3用于安装头托。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的头托块3与组合隔板4采用碳纤维材料制成。

所述的侧补强筋条42具有两种结构形式:

结构一:所述的侧补强筋条42顶面间隔贴合在上皮层1底面,侧补强筋条42底面直接固定在下皮层2的顶面。

结构二(图中未示):所述的侧补强筋条顶面间隔贴合在上皮层1底面,侧补强筋条底面开设有两个凹槽,该两个凹槽分别卡置在两块支撑块43的顶面上。

在本实用新型的制作过程中,分别将碳纤维材料制成的上皮层1、下皮层2、头托块3、组合隔板4单独加工完成,再将上皮层1与头托块3和组合隔板4通过胶水粘结在一起,头托块3和组合隔板4与下皮层2通过胶水粘结在一起。所述胶水为环氧类结构胶。

本实用新型的重点就在于:采用碳纤维材料制成的上皮层和下皮层的有效成像区域内之间形成间隔,形成空心结构。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实施例而已,主补强筋条和支撑块的数量可据需要而定,故不能以此限定本实用新型实施的范围,即依本实用新型申请专利范围及说明书内容所作的等效变化与修饰,皆应仍属本实用新型专利涵盖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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