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打击效果可控的脊髓损伤打击器,其特征在于,包括底座、支架和撞针,所述支架的竖向杆上安装有可沿所述竖向杆上下滑移的限位器连接机构和电磁感应装置,所述限位器连接机构上设置有撞针运动限位器,并可带动所述撞针运动限位器绕竖向杆中心轴旋转,以及绕与竖向杆垂直的一水平轴旋转,所述撞针上端具有一凸部,所述撞针运动限位器具有一用于穿设所述撞针的运动限位轨道,以导向所述撞针的运动轨迹并卡住其上端凸部,从而限制所述撞针的下落高度,所述电磁感应装置设于所述限位器连接机构上侧并可绕竖向杆中心轴旋转,以在得电时吸住被提起的撞针的上端凸部,所述竖向杆上沿竖直方向设有刻度,以便于所述限位器连接机构和电磁感应装置准确调节移动距离。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打击效果可控的脊髓损伤打击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器连接机构包括第一夹套和第二夹套,所述第一夹套套设于所述竖向杆上,所述撞针运动限位器包括一横向杆,所述横向杆一端穿设于所述第二夹套内,另一端连接所述运动限位轨道,所述第一夹套和第二夹套上分别设有锁紧单元;所述电磁感应装置经设于其上的第三夹套套设于所述竖向杆上,所述第三夹套上也设有锁紧单元。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打击效果可控的脊髓损伤打击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上设有一曲柄连杆机构,所述曲柄连杆机构一端由操作柄带动旋转,另一端的滑套套设于所述竖向杆上并位于所述限位器连接机构下侧,以承载所述限位器连接机构以及带动其上下运动。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打击效果可控的脊髓损伤打击器,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控制系统,以控制电磁感应装置工作,所述撞针下端部设有压力传感器,所述压力传感器经设于撞针中部的导线接至所述控制系统,以在接触到被打击对象时向所述控制系统发送压力信号,所述控制系统上连接有警示装置,以在接收到压力信号时发出警示信号。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打击效果可控的脊髓损伤打击器,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体感电位检测装置,所述体感电位检测装置与所述控制系统连接,以采集并记录打击前、后的电位变化。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打击效果可控的脊髓损伤打击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器连接机构具有一第一丝杆螺母传动机构,所述第一丝杆螺母传动机构的丝杆由第一伺服电机驱动旋转,转化为螺母的直线运动,带动限位器连接机构在竖向杆上上下滑移,所述电磁感应装置具有一第二丝杆螺母传动机构,所述第二丝杆螺母传动机构的丝杆由第二伺服电机驱动旋转,转化为螺母的直线运动,带动电磁感应装置在竖向杆上上下滑移,所述第一伺服电机和第二伺服电机的控制电路分别与控制系统连接,以自动控制限位器连接机构和电磁感应装置的运动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