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穿刺针,其特征在于,所述穿刺针(3)包括穿刺针前段(31)和穿刺针后段(32),所述穿刺针前段(31)与穿刺针后段(32)之间的夹角为钝角。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穿刺针,其特征在于,所述穿刺针(3)的针尖(33)的侧壁上设置有一连通鼓膜内外的通气导管(331)。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穿刺针,其特征在于,所述穿刺针后段(32)上设置有一手柄(34)。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穿刺针,其特征在于,所述穿刺针后段(32)的尾部设置有一注射器接口(35)。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穿刺针,其特征在于,所述穿刺针前段(31)的长度为3.5cm。
6.如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穿刺针,其特征在于,所述穿刺针前段(31)与穿刺针后段(32)之间的夹角为150°。
7.一种耳窥镜,其特征在于,所述耳窥镜(2)放入耳道一端的外侧壁上设置有一两端开口、供权利要求1-6任一项所述穿刺针(3)穿过的引导管(21)以及一引导槽(22),所述引导槽(22)连接在所述引导管(21)的后端,所述引导管(21)与引导槽(22)均处于所述耳窥镜(2)的纵向轴切面上。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耳窥镜,其特征在于,所述引导管(21)的前端与所述耳窥镜(2)的前端面之间间隔一段距离。
9.一种电耳镜,其特征在于,包括电耳镜主体(1)、权利要求1-6任一项所述的穿刺针(3)以及权利要求7或8所述的耳窥镜(2),所述电耳镜主体(1)上连接有所述耳窥镜(2),所述穿刺针(3)前段放入所述引导槽(22)内且穿刺针前段(31)穿入所述引导管(21),所述穿刺针(3)可沿引导管(21)前后移动,且所述穿刺针后段(32)与所述耳窥镜(2)不接触。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电耳镜,其特征在于,所述耳窥镜(2)与所述电耳镜主体(1)之间为可拆卸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