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离子理疗仪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534276阅读:453来源:国知局
负离子理疗仪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负离子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负离子理疗仪。



背景技术:

高压静电疗法源于18世纪中叶,使患者置于高压直流静电场中,机体在静电场作用下,产生一系列的生物物理、化学变化,促使组织与器官的生理功能和病理状态发生改变,从而获得治疗结果。

其中延伸而来的空气负离子疗法不仅能够调整人体植物神经紊乱,而且还能够增加肺活量、氧的吸入量和二氧化碳的排出量,同时还兼具改善呼吸功能、改善凝血功能、镇痛、消炎、止痒,改善病变组织代谢,促进溃疡和创面愈合,改善脑血循环和睡眠的功能。目前,市场上的空气负离子发生器有台式、小立柜式,种类单一、作用范围小、疗效不明显。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结构简单、治疗效果好、用法多样的负离子理疗仪。

本实用新型负离子理疗仪,包括壳体、负离子发生器、气泵和存储器,负离子发生器和气泵的信号输出端与存储器的存储端连接,其中:还包括控制器和加热器,控制器的控制信号输出端分别与负离子发生器和气泵的控制端连接,控制器的信号输出端与存储器的存储端连接,控制器的电源端与电源的供电端连接,壳体内部的顶端位置固定安装有加热器,加热器的控制端与控制器的控制信号输出端连接,加热器的电源端与电源的供电端连接,加热器上方的壳体顶壁上开设有多个通孔,壳体外侧的顶端固定有药袋,药袋底端紧贴壳体顶壁上的通孔设置,药袋内部装有药物。

本实用新型负离子理疗仪,其中所述壳体为长方体形结构,负离子发生器、气泵、控制器、加热器和存储器都设置在壳体内部。

本实用新型负离子理疗仪,其中所述壳体的外壁上设置有控制按钮,控制按钮与控制器的控制端连接。

本实用新型负离子理疗仪,其中所述药袋上方设置有海绵靠垫,壳体两侧的外壁上连接有固定带。

本实用新型负离子理疗仪与现有技术不同之处在于:本实用新型在壳体内部设置的气泵在产生气体的情况下能够快速推动负离子气体对外排出,在改善杀菌效果的同时扩大了杀菌面积。本实用新型在产生负离子气体的同时,还能够根据需要在药袋中添加不同种类的药物,通过控制器控制加热器进行升温,热量通过通孔散发到药袋7处对药物进行加热,从而使药物以气体形式对外挥发达到熏蒸的效果,净化空气、杀灭病菌。如果人体需要熏蒸治疗,可通过固定带5将负离子理疗仪绑定于人体指定部位,针对人体的制定部位进行熏蒸治疗,药袋上方的海绵靠垫保证与人体接触后的舒适程度。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负离子理疗仪作进一步说明。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负离子理疗仪的主视剖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负离子理疗仪的俯视剖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图2所示,为本实用新型负离子理疗仪,包括壳体1、负离子发生器11、气泵3、控制器2、加热器6和存储器4。壳体1为长方体形结构,负离子发生器11、气泵3、控制器2、加热器6和存储器4都设置在壳体1内部,控制器2的控制信号输出端分别与负离子发生器11和气泵3的控制端连接,控制器2、负离子发生器11和气泵3的信号输出端与存储器4的存储端连接,通过控制器2分别对负离子发生器11和气泵3的工作状态进行控制,并将负离子发生器11的工作信号、气泵3的工作信号和控制器2接收到的控制信号以及外界空气质量信号存储到存储器4中,便于后期的记录和查找。控制器2的电源端与电源10的供电端连接。壳体1的外壁上设置有控制按钮12,控制按钮12与控制器2的控制端连接,通过控制按钮12对控制器2进行控制。壳体1内部的顶端位置固定安装有加热器6,加热器6的控制端与控制器2的控制信号输出端连接,加热器6的电源端与电源10的供电端连接。在加热器6上方的壳体1顶壁上并排开设有多个通孔9,壳体1外侧的顶端固定有药袋7,药袋7底端紧贴壳体1顶壁上的通孔9设置,药袋7内部装有通过加热熏蒸能够对人体疾病进行治疗的药物,药袋7上方设置有海绵靠垫8。壳体1两侧的外壁上连接有固定带5。

本实用新型设置的负离子发生器11,在产生负离子的情况下可以与细菌发生反应,将细 菌分解,从而达到杀菌的目的。壳体1内部设置的气泵3在产生气体的情况下能够快速推动负离子气体对外排出,在改善杀菌效果的同时扩大了杀菌面积。本实用新型在产生负离子气体的同时,还能够根据需要在药袋7中添加不同种类的药物,通过控制器2控制加热器6进行升温,热量通过通孔散发到药袋7处对药物进行加热,从而使药物以气体形式对外挥发达到熏蒸的效果,净化空气、杀灭病菌。如果人体需要熏蒸治疗,可通过固定带5将负离子理疗仪绑定于人体指定部位,针对人体的制定部位进行熏蒸治疗,药袋7上方的海绵靠垫8保证与人体接触后的舒适程度。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治疗效果好、用法多样,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明显的优点。

以上所述的实施例仅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进行描述,并非对本实用新型的范围进行限定,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设计精神的前提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出的各种变形和改进,均应落入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书确定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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