喉组织钳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27133阅读:376来源:国知局
喉组织钳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器械领域,具体地,涉及一种喉组织钳。



背景技术:

咽喉疾病占耳鼻喉科疾病的1/3以上,且有相当一部分咽喉疾病需要进行手术治疗。支撑喉镜因其能直接暴露声门,详细了解喉部结构的异常,明确病变的部位及范围,曾一度被作为声带疾病手术的首选而广泛应用于临床。但是,在实际的临床工作中总能碰到一些“小下颌”、“喉位高”、“颈脖粗”等困难气道患者,普通支撑喉镜无法顺利对其进行暴露而影响手术完成。以往遇到这些情况,医生多采用“喉裂开”、或“纤维喉镜下手术”进行补救,然而这样做会使得患者无论从生理还是心理角度都会受到更大的创伤。为了解决这一难题,弧形喉镜技术应运而生。弧形喉镜的设计更加符合人体口—喉咽腔的生理弧度,在辅助影像设备的帮助下,能够更好地暴露声门并能减轻舌、门齿及口咽粘膜的副损伤。相比于支撑喉镜,弧形可视喉镜手术对器械和设备的依赖度更高,精良的器械和设备是手术成功的保证。由于弧形可视喉镜手术与传统的直管支撑喉镜有着截然不同的造型和曲度,因此需要一整套与其配套的喉显微器械,目前国内尚不存在为弧形可视喉镜量身定做的专用器械。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喉组织钳,该喉组织钳可根据不同患者的咽喉解剖曲度塑形成任意曲度,准确钳取病变组织,以进行诊断和治疗。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喉组织钳,该喉组织钳包括活动手柄、钳杆、拉线、固定钳头和活动钳头,所述钳杆为中空管状杆,并且包括相连的第一段和第二段,所述第一段由刚性材料制成,所述第二段由可塑形材料制成,所述活动手柄可移动地插设在所述第一段的自由端,所述固定钳头固定在所述第二段的自由端,所述拉线位于所述钳杆内,所述拉线的一端连接于所述活动手柄,另一端连接于所述活动钳头。

可选地,所述喉组织钳还包括钳头固定杆,所述钳头固定杆的一端插设在所述第二段的自由端,所述固定钳头固定在所述钳头固定杆的另一端,所述钳头固定杆中形成有供所述拉线穿过的通孔。

可选地,所述活动手柄包括手柄环和安装轴,所述安装轴的一端与手柄环相连,另一端可移动地插设在所述第一段的自由端。

可选地,所述第二段的自由端具有摄像头,所述安装轴上具有视频传输接口,所述摄像头通过位于钳杆内部的光纤与所述视频传输接口连接。

可选地,所述第二段的自由端具有光源,所述安装轴上相应的设置有用于控制所述光源的开关。

可选地,所述喉组织钳还包括两个固定手柄,该两个固定手柄固定在所述第一段的外侧且靠近所述活动手柄设置,两个固定手柄关于所述第一段对称布置。

可选地,所述固定钳头和活动钳头所在平面与所述两个固定手柄所在平面之间具有0-60°的夹角。

可选地,所述第一段的直径大于所述第二段的直径。

可选地,从所述第一段的自由端到所述第一段的固定端,所述第一段的直径逐渐减小。

可选地,所述第二段的长度占所述钳杆总长度的66%-82%。

可选地,所述拉线为柔性金属丝。

通过上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喉组织钳的钳杆部分采用可塑形材料制成,可以根据不同患者的咽喉解剖曲度塑形成任意曲度,配合弧形可视喉镜可以准确钳取病变组织,手术过程中不会造成口咽粘膜的副损伤,减轻患者术中术后的异物感,提升手术效果。

本实用新型的其他特征和优点将在随后的具体实施方式部分予以详细说明。

附图说明

附图是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下面的具体实施方式一起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但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在附图中: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喉组织钳的一种具体实施方式的剖面图;

图2是图1中A部分的放大图;

图3是图1中B部分的放大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的喉组织钳的一种具体实施方式的结构图(塑形前);

图5是本实用新型的喉组织钳的一种具体实施方式的结构图(塑形后)。

附图标记说明

1活动手柄 11手柄环 12安装轴

2钳杆 21第一段 22第二段

23拉线 31固定钳头 32活动钳头

4钳头固定杆 5固定手柄 6摄像头

7视频传输接口 8光源 9开关

10光纤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进行详细说明。应当理解的是,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方式仅用于说明和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喉组织钳,如图1、图2和图3所示,该喉组织钳包括活动手柄1、钳杆2、拉线23、固定钳头31和活动钳头32,所述钳杆2为中空管状杆,并且包括相连的第一段21和第二段22。所述第一段21由刚性材料制成,所述第二段22由可塑形材料制成。具有可塑形性的第二段21可以根据不同患者的咽喉解剖曲度塑形成任意曲度,配合弧形可视喉镜可以准确钳取病变组织,塑形后的喉组织钳如图5所示。所述刚性材料可以包括不锈钢、热固性聚氯乙烯(PVC)等。所述可塑形材料可以包括304不锈钢、热塑性聚氯乙烯(PVC)等。塑形的方法可以根据实际手术需要进行确定,例如可以为手动塑形或机械塑形等。

所述活动手柄1可移动地插设在所述第一段21的自由端,所述固定钳头31固定在所述第二段22的自由端,所述拉线23位于所述钳杆2内,所述拉线23的一端连接于所述活动手柄1,另一端连接于所述活动钳头32。活动手柄1可以前后拉动拉线23从而控制固定钳头31和活动钳头32的开合。活动手柄1向远离钳杆2的方向运动时拉动拉线23使活动钳头32靠近固定钳头31,从而使固定钳头31和活动钳头32达到闭合状态;活动手柄1靠近钳杆2时拉线23放松使活动钳头32远离固定钳头31,从而使固定钳头31和活动钳头32呈打开状态。固定钳头31和活动钳头32到达病变部位后,可以轻易钳取病变组织,病变组织不会随意脱落。固定钳头31和活动钳头的形状可以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进行设计,例如可以为三角形、镂空三角形、杯口形、圆形、镂空圆形等形状。固定钳头31和活动钳头32呈打开状态时其间的最大距离可以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和手术需要进行设计,例如可以为4-7.5mm。需要说明的是,本文中的“固定端”指的是第一段21与第二段22相连的一端,“自由端”指的是与固定端相反的一端。

为了保证钳夹病变组织时喉组织钳的稳定性,所述喉组织钳还包括钳头固定杆4,如图3所示,所述钳头固定杆4的一端插设在所述第二段22的自由端,所述固定钳头31固定在所述钳头固定杆4的另一端,所述钳头固定杆4中形成有供所述拉线23穿过的通孔。所述钳头固定杆4的材料可以为具有一定硬度的金属,所述钳头固定杆4的长度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确定,例如可以为2-5cm。

如图2所示,所述活动手柄1包括手柄环11和安装轴12,所述安装轴12的一端与手柄环11相连,另一端可移动地插设在所述第一段21的自由端。所述安装轴内部为中空结构以容纳拉线23。

为了在手术过程中更直观地观察到患处的情况,不因钳杆2的第一段21的遮挡造成视野受阻,第二段22的自由端具有摄像头6,相应地,安装轴12上具有视频传输接口7,摄像头6通过位于钳杆2内部的光纤10与所述视频传输接口7连接,视频传输接口7可以与视频监控器连接。手术情况可以实时地通过摄像头6进行拍摄,进而通过光纤10传导至视频传输接口7,最终显示在视频监控器上,手术精确度更高。

为了进一步方便手术的进行,第二段22的自由端还可以具有光源8,所述安装轴12上相应的设置有用于控制所述光源8的开关9。开关9对光源8的控制可以采用有线或无线等方式。在患者喉部情况复杂导致无影灯无法照射或照射困难时仍可通过该光源顺利进行手术。

如图3所示,为了便于抓持,提高操作的稳定性,所述喉组织钳还包括两个固定手柄5,该两个固定手柄5固定在所述第一段21的外侧且靠近所述活动手柄1设置,两个固定手柄5关于所述第一段21对称布置。固定手柄5和活动手柄1的相对位置设置符合手部抓握规律,操作过程中更易于施力,有利于提升手术效果。固定手柄5和活动手柄1的形状可以为圆形、椭圆形等,其内径大小可以为本领域的常规尺寸。

为了更准确地钳取病变组织,提升手术效果,所述固定钳头31和活动钳头32所在平面与两个固定手柄5所在平面之间可以具有夹角,夹角的大小可以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和手术需要进行确定,例如可以为0-60°。

为了进一步提高操作的稳定性,第一段21的直径较大以便于施术者稳固抓持,第一段21的直径大于第二段22的直径,第二段22的直径较小使其可以深入达到病变组织,此外,当第二段22采用304不锈钢材料制成时,其较小的直径使其更易于塑形。进一步地,从所述第一段21的自由端到所述第一段21的固定端,所述第一段21的直径可以逐渐减小。第一段21和第二段22的长度可以根据不同患者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例如,第一段21的长度可以为7-11cm,第二段22的长度可以为21-33cm,第二段22的长度可以占所述钳杆2总长度的66%-82%。

为了适应第二段21塑形后的曲度,所述拉线23的材料可以为柔性金属丝。

在遇到支撑喉镜下声门暴露困难的患者,采用弧形可视喉镜暴露声门后,可使用本实用新型的喉组织钳进行声带病变的处理,从而保障支撑喉镜下声门暴露困难的患者得到有效的手术治疗,减少患者由于声门显露不满意而暂停手术的发生率。手术过程中可以通过摄像头更直观地观察到患处的情况,不因手术器械的遮挡造成视野受阻,在患者喉部情况复杂导致无影灯无法照射或照射困难时仍可通过该手术器械自带的光源顺利进行手术。

以上结合附图详细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但是,本实用新型并不限于上述实施方式中的具体细节,在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构思范围内,可以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多种简单变型,这些简单变型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在上述具体实施方式中所描述的各个具体技术特征,在不矛盾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任何合适的方式进行组合,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本实用新型对各种可能的组合方式不再另行说明。

此外,本实用新型的各种不同的实施方式之间也可以进行任意组合,只要其不违背本实用新型的思想,其同样应当视为本实用新型所公开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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