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医学器械设备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医疗器械支架。
背景技术:
医疗器械支架是医疗器械领域必不可少的工具,随着医疗器械的不断创新,支架也在不断创新,目前医院里有各种各样的医疗器械支架,有可移动的也有固定的,有体积大的也有体积小的,多数都是根据医疗器械的需要设计的大小固定的,占用很多空间,有些移动起来不太方便,各种医疗器械杂乱堆放在一起和露天放置,导致医疗器械污损严重,而且现如今很多药品需要冷藏,每一次使用去要去冷库取出,浪费了大量时间,针对以上不足,现进行改进。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医疗器械支架,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所具有的有益效果是:通过摩天轮原理,在器械柜上设置小型摩天轮,将医疗器械分类别放入带有舱门和舱把手的器械舱,方便存取,使医疗器械不易落灰污损,而器械柜具备制冷存储功能,可以将需要冷藏的药品放入器械柜,节省取用时间,器械柜底边设置万向轮,方便医疗器械支架平稳的移动,操作简单,实用性强。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医疗器械支架,包括医疗器械支架本体、底座、立柱、支架、内圈圆形钢架、外圈圆形钢架、器械舱、转轴、中心轴和器械柜,其特征在于:所述医疗器械支架本体的底部设有器械柜,且器械柜内安装有制冷装置,所述器械柜上方固定有两个底座,所述底座的上端焊接有立柱,且两个立柱之间通过中心轴安装有外圈圆形钢架,所述外圈圆形钢架内部的中心轴上焊接有支架,且支架的外侧与外圈圆形钢架焊接连接,所述支架远离中心轴的一端安装有通过转轴连接的器 械舱,所述支架的内部焊接有内圈圆形钢架,且内圈圆形钢架的圆心与外圈圆形钢架的圆心重合。
优选的,所述中心轴上焊接有十二个截面呈菱形的支架,且相邻支架之间的夹角为30度,支架长轴的长度大于外圈圆形钢架的半径。
优选的,所述器械柜底边设有四个万向轮,器械柜的正面铰接有器械柜门,且器械柜门上固定有器械柜把手。
优选的,所述器械舱上安装有器械舱门,器械舱门上固定有器械舱把手。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过摩天轮原理,在器械柜上设置小型摩天轮,将医疗器械分类别放入带有舱门和舱把手的器械舱,方便存取,使医疗器械不易落灰污损,而器械柜具备制冷存储功能,可以将需要冷藏的药品放入器械柜,节省取用时间,器械柜底边设置万向轮,方便医疗器械支架移动,操作简单,实用性强。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平面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侧面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机械舱结构示意图;
图中:1-医疗器械支架本体;2-底座;3-立柱;4-支架;5-内圈圆形钢架;6-外圈圆形钢架;7-器械舱;8-转轴;9-中心轴;10-器械柜;11-万向轮;12-器械柜门;13器械柜把手;14-器械舱门;15-器械舱把手。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 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4,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医疗器械支架,包括医疗器械支架本体1、底座2、立柱3、支架4、内圈圆形钢架5、外圈圆形钢架6、器械舱7、转轴8、中心轴9和器械柜10,医疗器械支架本体1的底部设有器械柜10,且器械柜10内安装有制冷装置,器械柜10上方固定有两个底座2,底座2的上端焊接有立柱3,且两个立柱3之间通过中心轴9安装有外圈圆形钢架6,外圈圆形钢架6内部的中心轴9上焊接有支架4,且支架4的外侧与外圈圆形钢架6焊接连接,支架4远离中心轴9的一端安装有通过转轴9连接的器械舱7,支架4的内部焊接有内圈圆形钢架5,且内圈圆形钢架5的圆心与外圈圆形钢架6的圆心重合。
另外的,中心轴9上焊接有十二个截面呈菱形的支架4,且相邻支架4之间的夹角为30度,支架4长轴的长度大于外圈圆形钢架6的半径。
另外的,器械柜10底边设有四个万向轮11,器械柜10的正面铰接有器械柜门12,且器械柜门12上固定有器械柜把手13。
另外的,器械舱7上安装有器械舱门14,器械舱门14上固定有器械舱把手15。
工作原理:通过摩天轮原理,支架远离中心轴的一端安装有器械舱,支架与器械舱顶部的转轴连接,用手转动摩天轮时,通过转轴,器械舱绕圆心转动,在器械舱7底边设有钢板,有效的防止器械舱7在转动过程中左右摇摆,将医疗器械分类别放入器械舱,方便存取,使医疗器械不易落灰污损,本实用新型操作简单,实用性强。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 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