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探头保护罩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次性监护仪探头保护装置。
背景技术:
医疗器械是指直接或者间接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体外诊断试剂及校准物、材料以及其他类似或者相关的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计算机软件。效用主要通过物理等方式获得,不是通过药理学、免疫学或者代谢的方式获得,或者虽然有这些方式参与但是只起辅助作用。目的是疾病的诊断、预防、监护、治疗或者缓解;损伤的诊断、监护、治疗、缓解或者功能补偿;生理结构或者生理过程的检验、替代、调节或者支持;生命的支持或者维持;妊娠控制;通过对来自人体的样本进行检查,为医疗或者诊断目的提供信息。
监护仪上面测体温的探头由于需要用来测肛温或者鼻咽部的温度,探头的的使用位置比较隐私,且使用环境较为脏乱,若探头的消毒工作和保护工作做的不到位,可能会引起使用者的交叉感染,且普通的探头保护罩容易滑落在病人体内,给后续工作造成一定的麻烦,且由于保护罩在使用完取下时,由于探测部位带出的脏污,可能会使得取罩者的衣物或者手套被染上脏污,需要频繁更换衣物或者手套,增加了工作量,为此我们设计出一次性监护仪探头保护装置,来解决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次性监护仪探头保护装置。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次性监护仪探头保护装置,包括抓紧壁套,所述抓紧壁套为圆柱形套结构,两端通透,且抓紧壁套的内壁设置有防滑螺纹,所述抓紧壁套的一端设置有弹性圈,且抓紧壁套与弹性圈一体成型,所述抓紧壁套的外壁两侧均设置有脱带指环,且两侧的脱带指环关于抓紧壁套的圆形对称设置,所述脱带指环包括第一指环和第二指环,且第一指环与第二指环结构相同,相互对称设置,所述抓紧壁套与脱带指环一体成型,所述抓紧壁套远离弹性圈的一端设置有保护罩主体,且抓紧壁套与保护罩主体一体成型,所述保护罩主体为圆球型结构,且内部设置有空腔体,所述保护罩主体的空腔体内壁等距离密集设置有防滑突起。
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抓紧壁套、弹性圈、脱带指环、保护罩主体和防滑突起的材质均采用天然橡胶或聚亚安酯,且厚度为0.03mm-0.04mm。
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抓紧壁套和保护罩主体形成的整体密封于真空包装袋中,且真空包装带中存有润滑剂。
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保护罩主体的外表面为光滑面。
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一指环与第二指环的内径为1cm-2cm。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中抓紧壁套套接于探头的连接管上,并通过弹性圈勒紧,防滑纹螺纹和防滑突起防止在取出探头的时候,保护罩滑落在病人体内的情况,在保护罩使用过后,去罩时无需直接接触罩体,通过手指穿过脱带指环即可将保护罩脱离探头,方便卫生,适合普及使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实施方式的一次性监护仪探头保护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实施方式一次性监护仪探头保护装置的俯视图。
图中:1抓紧壁套、2防滑螺纹、3弹性圈、4脱带指环、5保护罩主体、6防滑突起、7第一指环、8第二指环。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2,一次性监护仪探头保护装置,包括抓紧壁套1,抓紧壁套1为圆柱形套结构,两端通透,且抓紧壁套1的内壁设置有防滑螺纹2,抓紧壁套1的一端设置有弹性圈3,且抓紧壁套1与弹性圈3一体成型,抓紧壁套1的外壁两侧均设置有脱带指环4,且两侧的脱带指环4关于抓紧壁套1的圆形对称设置,脱带指环4包括第一指环7和第二指环8,且第一指环7与第二指环8结构相同,相互对称设置,第一指环7与第二指环8的内径为1cm-2cm,抓紧壁套1与脱带指环4一体成型,抓紧壁套1远离弹性圈3的一端设置有保护罩主体5,保护罩主体5的外表面为光滑面,抓紧壁套1和保护罩主体5形成的整体密封于真空包装袋中,且真空包装带中存有润滑剂,且抓紧壁套1与保护罩主体5一体成型,保护罩主体5为圆球型结构,且内部设置有空腔体,保护罩主体5的空腔体内壁等距离密集设置有防滑突起6,抓紧壁套1、弹性圈3、脱带指环4、保护罩主体5和防滑突起6的材质均采用天然橡胶或聚亚安酯,且厚度为0.03mm-0.04mm。
本实用新型为一次性用品,在使用时将保护罩从真空包装袋中取出,给探头带罩时,操作者手指穿过脱带指环4,将探头塞进保护罩主体5中,抓紧壁套1套接在探头连接管上,弹性圈3将保护罩的勒紧在连接管壁上,防滑螺纹2和防滑突起6防止在取出探头的时候,保护罩滑落在病人体内的情况,在保护罩使用过后,去罩时无需直接接触罩体,通过手指穿过脱带指环4即可将保护罩脱离探头,方便卫生。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