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属于医护输液用具技术领域,更详细地说涉及一种能够安全地为输液瓶和输液管加热的系统。
背景技术:
病人在输液时候由于环境温度经常变化,尤其是在冬季环境温度低的时候,输液瓶内的液体温度很低,如果不加处理就对病人进行输液会造成病人体冷,不利于病情的缓解。而采用电加热等措施,又不安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输液加热系统,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造成病人体冷和不安全的技术缺陷。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输液加热系统,包括热源动力装置、循环管、输液管换热结构和输液瓶换热结构;所述热源动力装置包括导热介质罐和循环泵;所述循环泵设置在所述导热介质罐内且位于导热介质液面之下;所述循环泵的输出口通过所述循环管与所述输液管换热结构连通,所述输液管换热结构通过所述循环管与所述输液瓶换热结构连通,所述输液瓶换热结构通过所述循环管与所述导热介质罐的上端连通。
进一步地,所述导热介质罐内盛放的介质是30~40℃的水。适宜人体的温度。
进一步地,所述输液加热系统还包括电加热头和温控开关,所述电加热头设置在所述导热介质罐的底部,所述电加热头与所述温控开关串联,所述温控开关通过导线与电源连接。所述温控开关和所述电加热头能够与电源组成闭合回路,且所述温控开关用于控制电加热头工作,对导热介质罐内的介质温度进行调控。
进一步地,所述导热介质罐的外侧包裹有保温材料层。保温材料层的设置减少了热量的损失,节能环保。
进一步地,所述输液管换热结构包括环形流道,所述环形流道的中空部分为储管腔,所述环形流道的一端通过所述循环管与所述循环泵的输出口连通,所述环形流道的另一端通过所述循环管与所述输液瓶换热结构的一端连通,所述输液瓶的另一端通过所述循环管与所述导热介质罐的上端连通;所述储管腔用于放置需要加热的输液管。
进一步地,所述输液管在所述储管腔内的形状为波浪形。
进一步地,所述输液瓶换热结构是倒扣在输液瓶上的桶装结构。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采用水循环系统为距离输液针近的输液管首先加热,然后余热对输液瓶进行二次加热;长久循环后,输液瓶的温度接近输液针部位的输液管的温度,再在输液针部位进行再加热,进入到人体的药液温度稳定可靠,而且由于与人体接触的都是水管路,不会对病人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更安全。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输液管换热结构的截面图。
附图标记说明如下:
1-导热介质罐;2-循环泵;3-循环管;4-输液管换热结构;5-输液瓶换热结构;6-电加热头;7-温控开关;8-电源;9-环形流道;10-储管腔;11-输液瓶;12-输液管;13-输液针。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详细的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得到的所有其它实施方式,都属于本实用新型所保护的范围。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输液加热系统,包括热源动力装置、循环管3、输液管12换热结构4和输液瓶11换热结构5;所述热源动力装置包括导热介质罐1和循环泵2;所述循环泵2设置在所述导热介质罐1内且位于导热介质液面之下;所述循环泵2的输出口通过所述循环管3与所述输液管12换热结构4连通,所述输液管12换热结构4通过所述循环管3与所述输液瓶11换热结构5连通,所述输液瓶11换热结构5通过所述循环管3与所述导热介质罐1的上端连通;所述输液加热系统还包括电加热头6和温控开关7,所述电加热头6设置在所述导热介质罐1的底部,所述电加热头6与所述温控开关7串联,所述温控开关7通过导线与电源8连接。所述温控开关7和所述电加热头6能够与电源8组成闭合回路,且所述温控开关7用于控制电加热头6工作,对导热介质罐1内的介质温度进行调控;所述输液瓶11换热结构5是倒扣在输液瓶11上的桶装结构。
采用水循环系统为距离输液针13近的输液管12首先加热,然后余热对输液瓶11进行二次加热;长久循环后,输液瓶11的温度接近输液针13部位的输液管12的温度,再在输液针13部位进行再加热,进入到人体的药液温度稳定可靠,而且由于与人体接触的都是水管路,不会对病人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更安全
如图2所示,所述输液管12换热结构4包括环形流道9,所述环形流道9的中空部分为储管腔10,所述环形流道9的一端通过所述循环管3与所述循环泵2的输出口连通,所述环形流道9的另一端通过所述循环管3与所述输液瓶11换热结构5的一端连通,所述输液瓶11的另一端通过所述循环管3与所述导热介质罐1的上端连通;所述储管腔10用于放置需要加热的输液管12;所述输液管12在所述储管腔10内的形状为波浪形。
本实用新型不局限于上述最佳实施方式,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启示下都可得出其他各种形式的产品,但不论在其形状或结构上作任何变化,凡是具有与本申请相同或相近似的技术方案,均落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