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带式血氧探头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200883阅读:538来源:国知局
绑带式血氧探头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用于血氧饱和度测量的血氧探头,特别是绑带式血氧探头。



背景技术:

血氧探头是与监护仪配合使用的,用于对患者进行血氧饱和度的测量。血氧探头中包含一个发光元件和一个光电池元件。发光元件发出的光通过人的手指后,被光电池元件接收到,转化为电信号传输到监护仪中,进行一系列换算,从而测算出人体血液中的血氧饱和度。

目前市面上针对睡眠监测使用的血氧探头,通常使用软指套式探头或绑带式探头,这2种血氧探头都存在着不足之处。

软指套式血氧探头(中国专利CN203763089U中所提及)针对不同粗细的手指,其压迫力不同。针对一些稍微粗一些的手指,压迫力很大,容易导致长时间佩戴时,疼痛难忍。而对一些稍微细一些的手指,软指套又容易脱落,或晃动从而导致测量受到干扰。

绑带式血氧探头由于患者可以自己调整绑带,其针对手指的压迫力可以调节,因此绑带式更适合用于睡眠监测时长时间佩戴。绑带式探头有一次性,半重复性,重复性等探头(如中国专利CN2897155,CN201079394,美国专利US6112107,US7272426中所提及)。一次性绑带式探头使用成本比较高,而现有的半重复性和重复性血氧探头在结构上都存在不足之处,在长时间佩戴时还是容易导致患者疼痛。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上述现有的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可用于睡眠监测的血氧控制,其佩戴舒适性好。

本实用新型解决上述现有的技术问题,提供一种绑带式血氧探头,包括第一光电元件、第二光电元件、线缆和安装主体;所述第一光电元件和所述第二光电元件设置于所述安装主体,且该第一光电元件和第二光电元件均与所述线缆电性连接;所述安装主体的内侧表面为柔软触感材料;在所述安装主体的内部,邻近所述安装主体的内侧处设置空腔。

本实用新型更进一步的改进如下所述。

所述安装主体包括第一安装体和第二安装体;所述第一光电元件对应设置于所述第一安装体;所述第二光电元件对应设置于所述第二安装体。

所述第一安装体与所述第二安装体相连。

包括绑带,所述绑带设置于所述安装主体。

所述安装主体具有捆绑固定机构。

相较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佩戴舒适性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绑带式血氧探头一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A-A截面示意图。

图3所述血氧探头另一结构示意图。

图4为设置有绑带的血氧探头结构示意图。

血氧探头 1 第一光电元件 11

第二光电元件 12

安装主体 13 内侧表面 131

空腔 132

第一安装体 133

第二安装体 134

线缆 14

绑带 15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说明及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如图1至图4所示,一种绑带式血氧探头1,包括第一光电元件11、第二光电元件12、线缆14和安装主体13。第一光电元件11和第二光电元件12,其一为发光元件,能够发出光,另一为光电池元件,能够接收光。由光电池元件接收的光能够转换成电信号通过线缆14传输。安装主体13 提供安装基础,用于安装第一光电元件11、第二光电元件12和部分线缆 14。本实用新型第一光电元件11和第二光电元件12设置于安装主体13,且该第一光电元件11和第二光电元件12均与线缆14电性连接,该电性连接为与线缆14直接连接或是经FPC与线缆14连接;安装主体13与用户皮肤的接触面为安装主体13的内侧表面131,该内侧表面131为柔软触感材料;在安装主体13的内部,邻近内侧处设置空腔132。因为内侧表面131 为柔软触感材料,且邻近内侧表面131具有一完整的空腔132,或是部分设置空腔132,所以在该血氧探头1被使用的时候,即在该血氧探头1为了使用被固定于用户的手指或其它部位时,其接触于用户皮肤的部位柔软、舒适,固定时产生的压迫力,能够利用空腔132的结构变形来消除。

如图1和图3示,本实用新型安装主体13包括第一安装体133和第二安装体134;第一光电元件11对应设置于第一安装体133;第二光电元件 12对应设置于第二安装体134。第一安装体133与第二安装体134相连。

如图4示,本实用新型的血氧探头1包括绑带15,该绑带15设置于安装主体13上,便于使用时进行捆绑固定。或者,安装主体13具有捆绑固定机构,该捆绑固定机构与安装主体13为一体式,亦便于使用时进行捆绑固定。

本实用新型血氧探头1能够佩戴于手指部位,或者婴儿的脚部,由于内侧表面131为柔软触感材料,且具有可变形的空腔132,所以能够长时间佩戴使用。

以上内容是结合具体的优选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所作的进一步详细说明,不能认定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只局限于这些说明。对于本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简单推演或替换,都应当视为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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