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视距训练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610462阅读:655来源:国知局
一种视距训练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器械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视距训练装置。



背景技术:

眼睛的“近视”是由于长时间看近处物体时,睫状肌长期放松得不到锻炼后失去了调节能力导致的,“近视眼”不能正确调节人眼的屈光度和焦距,使成像不在视网膜上,大脑感受不到清晰的图像,所以就看不清物体,形成了近视眼。由于眼球屈光系统各径线的屈光力不同,平行光线进入眼内不能形成焦点的一种 屈光状态称为“散光”,现在市面上流行的角膜塑形镜 ( 俗称 OK 镜 ) 最容易导致散光的出现或加重散光的度数。 “弱视”和“远视”是由于先天视功能发育不全造成的,弱视是睫状肌没有调节能 力、远视是孩子出生后晶状体没有生长成正常的屈光度 ( 就是晶状体的厚度比较薄 )。 “视功能训练仪”采用让人眼间歇地看远看近时眼球产生运动,带动睫状肌和眼外 肌的拉伸运动,从而锻炼睫状肌和眼外肌的调节能力,并带动眼部其他功能的增强。

现有技术的视距训练仪的训练板不能方便地前进和后退所需要的距离,或者灵活地前后摆动,以致不能适应患者使用和康复。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针对现有技术的缺陷和不足,提供一种结构简单、设计合理、使用方便的视距训练装置。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它包含支撑架、滑动组件、轨道槽、皮带轮、皮带、扣板、训练板、电机、固定板支架、下颚固定板、调节螺母、刻度层;所述的支撑架的上端连接有滑动组件,滑动组件上设置有轨道槽,滑动组件内设置有两个皮带轮,皮带轮上连接有皮带,训练板通过扣板与皮带连接;所述的电机与皮带轮驱动连接;所述的支撑架的一端固定有固定板支架,固定板支架上设置有下颚固定板,下颚固定板的底部设置有调节螺母;所述的滑动组件的上表面设置有刻度层。

作为优选,所述的训练板上设置有十字对准层。

作为优选,所述的滑动组件的底部设置有两个螺纹孔。

作为优选,所述的轨道槽长140~150cm。

作为优选,所述的滑动组件为采用铝质密封式结构。

本实用新型操作时,患者下颚固定在下颚固定板上,电机正反转带动皮带轮的正反转动,从而通过皮带带动训练板的左右滑动,实现训练板远离或靠近患者的眼睛,从而实现训练视距的目的;所述的螺纹孔可以与相机三脚架连接,方便患者移动使用。

采用上述结构后,本实用新型产生的有益效果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视距训练装置,能方便地前进和后退所需要的距离,或者灵活地前后摆动,适应患者使用和快速康复,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简单、设置合理、制作成本低等优点。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图;

图2是图1中滑动组件的俯视图;

图3是图1中训练板7的侧视图。

附图标记说明:

支撑架1、滑动组件2、轨道槽3、皮带轮4、皮带5、扣板6、训练板7、电机8、固定板支架9、下颚固定板10、调节螺母11、刻度层12、十字对准层13、螺纹孔14。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参看如图1——图3所示,本具体实施方式采用如下技术方案:它包含支撑架1、滑动组件2、轨道槽3、皮带轮4、皮带5、扣板6、训练板7、电机8、固定板支架9、下颚固定板10、调节螺母11、刻度层12;所述的支撑架1的上端连接有滑动组件2,滑动组件2上设置有轨道槽3,滑动组件2内设置有两个皮带轮4,皮带轮4上连接有皮带5,训练板7通过扣板6与皮带5连接;所述的电机8与皮带轮4驱动连接;所述的支撑架1的一端固定有固定板支架9,固定板支架9上设置有下颚固定板10,下颚固定板10的底部设置有调节螺母11;所述的滑动组件2的上表面设置有刻度层12。

作为优选,所述的训练板7上设置有十字对准层13。

作为优选,所述的滑动组件2的底部设置有两个螺纹孔14。

作为优选,所述的轨道槽3长140~150cm。

作为优选,所述的滑动组件2为采用铝质密封式结构。

本具体实施方式操作时,患者下颚固定在下颚固定板10上,电机8正反转带动皮带轮4的正反转动,从而通过皮带5带动训练板7的左右滑动,实现训练板7远离或靠近患者的眼睛,从而实现训练视距的目的;所述的螺纹孔14可以与相机三脚架连接,方便患者移动使用。

采用上述结构后,本具体实施方式产生的有益效果为:本具体实施方式所述的一种视距训练装置,能方便地前进和后退所需要的距离,或者灵活地前后摆动,适应患者使用和快速康复,本具体实施方式具有结构简单、设置合理、制作成本低等优点。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以及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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