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进行体温监测的纸尿裤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431348阅读:611来源:国知局
一种可进行体温监测的纸尿裤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婴幼儿用品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可进行体温监测的纸尿裤。



背景技术:

婴幼儿由于自身抵抗力弱,在气候变化以及发生交叉感染的时候非常容易引起感冒发烧,婴幼儿发烧对于孩子的身体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因此,日常做好婴幼儿体温监测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目前,监测婴幼儿体温常用的方法是水银温度计测量和红外线温度计测量,两种测量方法都需要有特定的时间有特定的人去测量,不能实时监控婴幼儿体温变化情况,此外,水银温度计虽然能够较准确地测量体温,但是测量所需时间长,且通常婴幼儿都不配合导致测量不准确,甚至弄坏温度计误伤到新生儿或释放有毒物质。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可进行体温监测的纸尿裤,能够在佩戴纸尿裤的同时实时监测婴幼儿的体温状况。

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手段解决上述技术问题:

一种可进行体温监测的纸尿裤,包括纸尿裤本体,所述纸尿裤本体包括前腰区和后腰区,所述前腰区和/或后腰区的内侧面上设置有感温变色体,所述前腰区由内层和外层组成,所述内层和外层之间形成一个放置感温变色体的口袋,所述内层的长度与感温变色体的长度相同,所述外层的长度小于感温变色体的长度,袋口处的内层和外层通过粘扣粘合,所述外层为透明材质,所述内层上设置有多个圆孔。

达到的技术效果是,一般婴幼儿均需要佩戴纸尿裤,那么在纸尿裤的前腰区和/或后腰区内设置感温变色体,则会在佩戴纸尿裤的时候对婴儿体温进行实时监测。感温变色部分设置在腰区部分,可以充分接触婴幼儿皮肤以达到感温变色的目的,以便准确监测婴幼儿体温状况。因为感温变色体造价低、环保无毒,完全可以放心给婴幼儿使用。

感温变色体可放置在前腰区的内层与外层之间的空间内,由于口袋设置成弓形,感温变色体放入口袋后会形成弧形,感温变色体与内层的长度一致,这样保持感温变色体与婴幼儿的腹部有很好的贴合性,避免婴幼儿在佩戴纸尿裤时腹部处出现空隙导致数据采集不准确的现象。口袋的外层即朝向宝宝身体外侧的一面为透明材质,家长透过透明材质可以方便的观察到感温变色体的度量状况,所述内层上设置有多个圆孔,感温变色体可透过圆孔与婴幼儿皮肤接触并感温,另外,在丢弃使用过的纸尿裤时,可将感温变色体取出,放入新的纸尿裤的内层与外层之间,并用粘扣粘住袋口,防止感温变色体滑出,再为婴幼儿佩戴纸尿裤即可,感温变色体的重复使用也可有效降低成本。

进一步,所述后腰区的两侧设有魔术贴,所述魔术贴为透明材质。魔术贴用于粘贴前腰和后腰,其为透明材质的,无论该魔术贴贴到前腰区的任何位置均不会影响对感温变色体的观察。

进一步,所述感温变色体的材质为液晶感温变色材料。感温变色材料可以是感温变色柔性塑料片、感温变色纸、感温变色毛巾等,既可以充分接触婴幼儿皮肤又可以防止刮伤婴幼儿。

进一步,所述液晶感温变色材料的变温范围为36℃-38℃。当体温在36℃以下该温度计呈现一种颜色,当体温超过36℃时,感温变色体会逐渐变色,直到超过38℃时会呈现另一种颜色。

进一步,所述液晶感温变色材料的表面覆盖有一层塑料膜。所述塑料膜为环保塑料膜,该塑料膜可以避免感温变色材料与婴幼儿皮肤直接接触,防止过敏或刮伤。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传统纸尿裤的腰区内侧面添加感温变色体,在婴幼儿佩戴纸尿裤的时候即可实时监测其体温状况,操作方便,此外,感温变色材料十分敏感,可以准确测量婴幼儿体温,通过观察感温变色体的颜色变化即可以判断婴幼儿的体温状况,十分快捷,克服了水银温度计好红外线温度计的缺陷。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1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说明:

实施例1

如图1-2所示,一种可进行体温监测的纸尿裤,包括纸尿裤本体1,所述纸尿裤本体1包括前腰区11和后腰区12,所述前腰区11由内层111和外层112组成,所述内层111和外层112之间形成一个口袋用于放置感温变色体2,所述内层111的长度与感温变色体2的长度相同,所述外层112的长度小于感温变色体2的长度,袋口处的内层111和外层112通过粘扣粘合,所述外层112为透明材质,所述内层111上设置有多个圆孔。所述后腰区12的两侧设有魔术贴121,所述魔术贴121为透明材质。所述感温变色体2的材质为液晶感温变色材料,其变温范围为36℃-38℃,当婴幼儿体温低于36℃时,感温变色材料为黑色,当超过36℃时感温变色材料逐渐变红,直到当婴幼儿体温超过38℃时感温变色材料会变成红色。所述液晶感温变色材料的表面覆盖有一层环保塑料膜。

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尽管参照较佳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宗旨和范围,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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