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双灸艾灸床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848316阅读:770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艾灸技术领域,具体是一种双灸艾灸床。



背景技术:

艾灸作为一项中医理疗的方法,属于中医外治法,现有的艾灸床,只是单纯的人体躺上去之后,然后艾灸师使用手持的方式点燃艾条,然后顾客躺在艾灸床上,艾灸师对被艾灸人进行艾灸,在艾灸领域,同时对人体两个或多个穴位进行艾灸,对艾灸的效果更就明显,艾灸疗效更为明显传统的一个艾灸床配一个艾灸师,同时只能对一个穴位进行艾灸,操作繁琐,劳动强度大。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改善人工拿艾灸的劳动强度以及多穴位艾灸的双灸艾灸床,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双灸艾灸床,包括艾灸床主体和可滑动机构,所述艾灸床主体由艾灸床面和艾灸床底座组成,所述艾灸床面上设置有艾灸床人形镂空槽,艾灸床面两侧的下端固定连接有滑杆,艾灸床面设置在艾灸床底座的上端,所述艾灸床底座与艾灸床面固定连接,所述可滑动机构由第一可滑动机构和第二可滑动机构组成,第一可滑动机构和第二滑动机构设置在艾灸床主体的上端,第一滑动机构和第二滑动机构的两端通过滑槽连接在艾灸床面两侧的滑杆上,所述可滑动机构的上端设置有横杆,横杆由上横杆和下横杆组成,上横杆和下横杆两端通过伸缩管连接,上横杆和下横杆之间设置有艾灸工具,艾灸工具连接在上横杆和下横杆上。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艾灸床底座内腔装备自动除烟以及过滤系统。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滑槽可在滑杆上横向滑动。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伸缩管可以纵向滑动。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有益效果:本双灸艾灸床通过设置第一滑动机构和第二滑动机构,艾灸师可通过横向和纵向滑动第一滑动机构和第二滑动机构,实现多点穴位同时艾灸,同时将艾条固定在艾灸工具上,改善了传统艾灸床手持艾条的缺点,在降低劳动强度的同时实现多点穴位的艾灸,在艾灸床面上设置艾灸床人形镂空槽,下方可以点燃或者使用红外线加热的方式对艾条进行加热,对被艾灸人背面进行艾灸,实现了同时多点穴位艾灸的时候,还可以对下方同时进行艾灸,降低了劳动强度的同时也实现了多点穴位的艾灸。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双灸艾灸床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艾灸床主体、2-艾灸床面、3-艾灸床人形镂空槽、4-艾灸床底座、5-滑槽、6-滑杆、7-伸缩管、8-可滑动机构、81-第一滑动机构、82-第二滑动机构、9-横杆、91-上横杆、92-下横杆、10-艾灸工具。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双灸艾灸床,包括艾灸床主体1和可滑动机构8,艾灸床主体1由艾灸床面2和艾灸床底座4组成,艾灸床面2上设置有艾灸床人形镂空槽3,艾灸床面2两侧的下端固定连接有滑杆6,艾灸床面2设置在艾灸床底座4的上端,艾灸床底座4与艾灸床面2固定连接,艾灸床底座4内腔装备自动除烟以及过滤系统,对艾灸过程中产生的烟雾、少量粉尘、异味有害气体进行净化过滤;可滑动机构8由第一可滑动机构81和第二可滑动机构82组成,第一可滑动机构81和第二滑动机构82设置在艾灸床主体1的上端,第一滑动机构81和第二滑动机构82的两端通过滑槽5连接在艾灸床面2的两侧的滑杆6上,滑槽5可在滑杆6上横向滑动,从而带动可滑动机构8在艾灸床上自由移动,将艾条滑动到需要艾灸的位置,从而实现对被艾灸人同时多穴位艾灸;可滑动机构8的上端设置有横杆9,横杆9由上横杆91和下横杆92组成,上横杆91和下横杆92两端通过伸缩管7连接,伸缩管7可以纵向滑动,带动艾灸工具10可以纵向移动,针对不同体型的被艾灸人,艾条可以调到最适合艾灸的位置;上横杆91和下横杆92之间设置有艾灸工具10,艾灸工具10连接在上横杆91和下横杆92上,艾灸工具10可以设计成图1形式,同时也可以设计成伸缩架等各种形式。

综上所述:本双灸艾灸床,在艾灸师点燃艾条后,将艾条放入指定的固定艾条的艾灸工具10上,被艾灸人平躺在艾灸床面2上后,艾灸师可通过滑动艾灸床上方设计的可滑动机构8,将艾条滑动到需要艾灸的位置,从而对被艾灸人同时多点艾灸,上下也可以通过设计在上面的机构进行调整,同时,在艾灸床面2上设置艾灸床人形镂空槽3,下方可以点燃或者使用红外线加热的方式对艾条进行加热,对被艾灸人背面进行艾灸,实现了同时多点艾灸的时候,还可以对下方同时进行艾灸,降低了劳动强度的同时也实现了多点穴位的艾灸。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