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腰椎穿刺取病理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93514阅读:734来源:国知局
一种腰椎穿刺取病理器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领域,特别涉及一种腰椎穿刺取病理器。



背景技术:

腰椎穿刺是神经内科临床常用操作之一,有时为了明确椎体病变的病理性质,需要抽取脑脊液进行诊断,然而,现有技术中的腰椎穿刺工具,结构比较简单,常常对穿刺的深度无法微调,增加了取样工作的难度。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腰椎穿刺取病理器,以解决现有技术中导致的上述多项缺陷。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以下的技术方案:一种腰椎穿刺取病理器,包括长方形的壳体和针体,所述壳体的内部顶壁和底壁相对位置均设有固定座,所述壳体内设有丝杠,所述丝杠的两端均与固定座转动连接,所述壳体的外部设有手柄,所述手柄的下端穿过壳体的外壁与丝杠的一端相连接,所述针体包括穿刺针头和与穿刺针头相连接的针筒,所述壳体的底部设有与针筒滑动配合的导向槽,所述壳体的上端设有过孔,所述穿刺针头依次穿过过孔和导向槽设置在壳体的外部,所述针筒的外壁上设有固定块,所述丝杠上设有丝杠螺母,所述丝杠螺母与固定块之间设有连接杆。

优选的,所述过孔处设有中间带有通孔的导向凸台,所述导向凸台与

过孔可拆卸连接,所述导向凸台与针筒滑动连接。

优选的,所述导向凸台与过孔螺纹连接。

优选的,所述壳体的底部设有凹槽,所述凹槽内设有照明灯,所述盒

体的上端设有电源和开关,所述电源、开关和照明灯通过导线串联连接。

优选的,所述壳体的一侧设有把手,所述把手与壳体螺纹连接。

采用以上技术方案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的腰椎穿刺取病理器,丝杠上安装有与丝杠螺纹配合的丝杠螺母,丝杠螺母与固定块连接,固定块固定在针筒的外壁上,通过正转或反转手柄,带动丝杠转动,进而带动丝杠螺母在丝杠上向上或向下移动,进而带动针筒向上或下移动,进行腰椎穿刺取脑脊液时,先将穿刺针头插入患者的腰椎处,然后再通过正转或反转手柄,调节穿刺针头的深入的位置,以便更好的抽取脑脊液,当不使用时,可以转动手柄,使得针头进入壳体内,壳体对针头起到保护作用,此设计,结构简单合理,可以对穿刺的深度进行微调,降低工作难度,提高抽取效率。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状态图一;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状态图二;

图3是壳体的仰视图。

其中,1-壳体,2-过孔,3-导向凸台,4-固定座,5-手柄,6-开关,7-电源,8-把手,9-丝杠螺母,10-丝杠,11-导向槽,12-穿刺针头,13-针筒,14-固定块,15-凹槽,16-照明灯,17-连接杆。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

图1、图2和图3出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一种腰椎穿刺取病理器,包括长方形的壳体1和针体,所述壳体1的内部顶壁和底壁相对位置均设有固定座4,所述壳体1内设有丝杠10,所述丝杠10的两端均与固定座4转动连接,所述壳体1的外部设有手柄5,所述手柄5的下端穿过壳体1的外壁与丝杠10的一端相连接,所述针体包括穿刺针头12和与穿刺针头12相连接的针筒13,所述壳体1的底部设有与针筒13滑动配合的导向槽11,所述壳体1的上端设有过孔2,所述穿刺针头12依次穿过过孔2和导向槽11设置在壳体1的外部,所述针筒13的外壁上设有固定块14,所述丝杠10上设有丝杠螺母9,所述丝杠螺母9与固定块14之间设有连接杆17。

本实施例中,所述过孔2处设有中间带有通孔的导向凸台3,所述导

向凸台3与过孔2可拆卸连接,所述导向凸台3与针筒13滑动连接,导向凸台3起到导向作用,使得针筒13在向下直线运动,保证穿刺针头12不歪斜。

本实施例中,所述导向凸台3与过孔2螺纹连接,安装或拆卸便捷。

本实施例中,所述壳体1的底部设有凹槽15,所述凹槽15内设有照

明灯16,所述壳体1的上端设有电源7和开关6,所述电源7、开关6和照明灯16通过导线串联连接,穿刺过程,打开开关6,点亮照明灯16,可以看的更清楚,便于操作。

本实施例中,所述壳体1的一侧设有把手8,所述把手8与壳体1螺纹连接,把手8便于手持壳体1,不使用时,可以将把手8拆卸掉,节约空间。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丝杠10上安装有与丝杠10螺纹配合的丝杠螺母9,丝杠螺母9与固定块14连接,固定块14固定在针筒13的外壁上,通过正转或反转手柄5,带动丝杠10转动,进而带动丝杠螺母9在丝杠10上向上或向下移动,进而带动针筒13向上或下移动,进行腰椎穿刺取脑脊液时,先将穿刺针头12插入患者的腰椎处,然后再通过正转或反转手柄5,调节穿刺针头12深入的位置,然后通过向上抽拉针筒13的活塞杆,进行抽取脑脊液,当不使用时,可以转动手柄5,使得针头12进入壳体1内,壳体1对针头12起到保护作用。

以上所述的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创造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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