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隐形舒适的扩弓牙套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017405阅读:3532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牙齿矫形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隐形舒适的扩弓牙套。



背景技术:

牙齿矫正是通过正畸或外科手术等方法治疗错颌畸形,错颌畸形是指儿童生长发育过程中,由先天因素或后天因素导致的牙齿、颌骨、颅面的畸形,错颌畸形与龋齿、牙周病一起被列为口腔三大常见病,其患病率高达人口的50%以上。牙齿畸形后,如不进行正确的矫正治疗,会造成非常多的问题,例如,影响面容的美观,牙齿不齐容易导致刷牙刷不干净,所以容易长龋齿和牙石,影响牙齿和牙周健康,还会因为上下咬合关系不好,影响到吃饭,咀嚼功能下降,加重胃肠道的负担,从而影响身体的健康。

在牙齿的矫正技术中,牙齿扩弓器技术是打开鄂中缝的一种技术,可将其左右牙弓平均分开,是针对矫正牙列拥挤的情况所采用的一种治疗措施,而在现在的矫正扩弓器中,通常采用钢丝线式扩弓器,不仅不美观,还会在缝隙中夹住食物饭菜等物质,不好清理,而一些先进的技术则采用牙套进行牙齿扩弓,不仅不好控制,效果也达不到要求,而且现有牙齿扩弓器导致患者嘴里有严重的异物感,尤其是扩弓螺丝等部件,使得舌头总是会不经意的去触碰,不仅不卫生,长期下去还会造成螺丝一定程度的老化,而且螺丝调节处常会堵塞食物等,不仅不好清理,还会造成口腔细菌增生,影响人们健康。

现提供一种隐形舒适的扩弓牙套,能够有效的矫正牙弓,保持口腔的卫生,不会造成人们舌头的异物感,更避免了人们舌头的舔舐和食物的堵塞,便于清理,防止器具受损,而且能够做到隐形美观,不会使得人们受到异样的眼光。



技术实现要素:

对于现有技术中所存在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隐形舒适的扩弓牙套,可以有效的矫正牙弓,避免人们舌头的异物感,保持人们口腔的卫生。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隐形舒适的扩弓牙套,包括根据牙齿形状制作的透明分体式牙套,所述牙套设有外层和内层双层结构,所述牙套的内侧分别设有适应人口腔的左加强块和右加强块,所述左加强块和右加强块之间设有螺旋扩弓器连接,所述左加强块和右加强块上的螺旋扩弓器处设有盖片,通过盖片遮盖住螺旋扩弓器,避免人们舌头直接接触螺旋扩弓器的调节头,所述盖片设为软质橡胶材料,避免左加强块和右加强块扩弓时拉扯力过大造成断裂。

优选的,所述牙套外层设为陶瓷层,可以使其像真正的牙齿,提高美观性。

优选的,所述螺旋扩弓器与左加强块和右加强块的连接处均设有加固层,增大连接稳定性,避免调节造成的连接松动。

优选的,所述盖片与左加强块和右加强块设为卡槽夹紧连接,直接扣合夹紧连接,方便操作。

优选的,所述盖片面积大于螺旋扩弓器的面积。

优选的,所述盖片与螺旋扩弓器的形状相匹配,保证盖片遮盖螺旋扩弓器的裸露部分,防止人们舌头经常碰触。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表现在:有效的矫正了牙弓,通过设置的盖片保持了口腔的卫生,不仅遮盖住了螺旋扩弓器的裸露部分,不会造成人们舌头的异物感,更避免了人们舌头的舔舐和食物的堵塞,便于清理,防止人们长期的舌头碰触使得器具受损,而且整体采用了透明材料制作,能够做到隐形美观,不会使得人们受到异样的眼光,提高了可佩戴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隐形舒适的扩弓牙套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中:1-牙套、2-左加强块、3-右加强块、4-外层、5-内层、6-螺旋扩弓器、7-盖片、8-加固层。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便于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如图1所示的一种隐形舒适的扩弓牙套,包括根据牙齿形状制作的透明分体式牙套1,主要采用高分子透明材料为主体,根据个人的牙齿分布情况进行制作,所述牙套1设有外层4和内层5双层结构,所述牙套1外层4设为陶瓷层,可以使其像真正的牙齿,提高美观性,所述牙套1内层5设为软质材料制作,保护牙齿,减少牙齿矫正时的损伤,所述牙套1的内侧分别设有适应人口腔的左加强块2和右加强块3,所述左加强块2和右加强块3之间设有螺旋扩弓器6连接,所述螺旋扩弓器6与左加强块2和右加强块3的连接处均设有加固层8,增大连接稳定性,避免调节造成的连接松动;

所述左加强块2和右加强块3上的螺旋扩弓器6处设有盖片7,通过盖片7遮盖住螺旋扩弓器6,避免人们舌头直接接触螺旋扩弓器6的调节头,所述盖片7设为软质橡胶材料,避免左加强块2和右加强块3扩弓时拉扯力过大造成断裂,所述盖片7与左加强块2和右加强块3设为卡槽夹紧连接,直接扣合夹紧连接,方便操作,优选的,所述盖片7面积大于螺旋扩弓器6的面积,所述盖片7与螺旋扩弓器6的形状相匹配,保证盖片7遮盖螺旋扩弓器6的裸露部分,防止人们舌头经常碰触。

以上内容仅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的结构所作的举例和说明,所属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对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做各种各样的修改或补充或采用类似的方式替代,只要不偏离实用新型的结构或者超越本权利要求书所定义的范围,均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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