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呼吸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925880发布日期:2018-07-13 16:47阅读:215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属于医疗器械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呼吸机。



背景技术:

呼吸机是医院中常见的一种的医疗器械,其主要包括用于支撑的支架、控制整个呼吸机向患者输氧的主机以及对输出氧气进行加湿的湿化器等。由于病房空间有限,所以为呼吸机供氧的氧气瓶大小有限,往往一个氧气瓶只能持续供氧一小段时间,当一个氧气瓶供氧结束后,护理人员需要将主机的管路从空氧气瓶上拔下,然后插入新的氧气瓶,在这期间会有30-40秒钟的空氧期,极易对重症患者造成致命危害。另外,由于患者的位置不同、病房不同,所以呼吸机经常需要在不同位置使用,移动呼吸机的同时,需要将配套的氧气瓶一起移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所存在的上述缺陷,提供一种呼吸机。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的技术方案:

一种呼吸机,包括主支架、设置在主支架下端的行走轮以及设置在主支架上端的主机,主支架包括第一支撑板、第二支撑板以及设置在第一支撑板和第二支撑板之间纵向支撑部;

主机固定设置在第二支撑板上,行走轮与第一支撑板相连;

第一支撑板上对称设置有两个氧气瓶定位底座,两个氧气瓶定位底座上分别设置有一个氧气瓶,两个氧气瓶通过可向主机供气的配气管路与主机相连;

纵向支撑部上设置有一个与主机相连的湿化器。

作为限定,配气管路包括主管路和两条支管路,主管路一端与主机相连,主管路另一端通过梭阀分别与两个支管路相连,两个支管路的进气端分别与两个氧气瓶相连。

作为另一种限定,第二支撑板上设置有两个圆弧形的把手,两个把手分别位于主机的两侧。

本实用新型还有一种限定,纵向支撑部上设置有一个万向臂,万向臂一端与纵向支撑部固定连接,万向臂另一端设置有用于钩挂主机上的输氧管路的挂勾。

由于采用了上述的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所取得的技术进步在于:

本实用新型可有效提高供氧时间,并且整体移动便捷;另外,配气管路通过梭阀来调控配气,使得两个氧气瓶的输氧气转换时间减少,降低事故率。

本实用新型适合需要氧气瓶供氧如医疗急救等场所。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所示实施例中配气管路连接关系示意图。

在附图中:

11-第一支撑板、12-第二支撑板、13-纵向支撑部、2-行走轮、3-主机、4-氧气瓶、5-湿化器、6-主管路、7-支管路、8-梭阀、9-把手、10-万向臂、1-氧气瓶定位底座。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和实施例,进一步说明本实用新型。

实施例 一种一种呼吸机

参考图1与图2,本实施例包括主支架、设置在主支架下端的行走轮2以及设置在主支架上端的主机3,主支架包括第一支撑板11、第二支撑板12以及设置在第一支撑板11和第二支撑板12之间纵向支撑部13;纵向支撑部13包括两端分别与第一支撑板11和第二支撑板12相连的支撑架,其主要起到支撑固定的作用。

主机2固定设置在第二支撑板12上,行走轮2与第一支撑板11相连;第一支撑板11上对称设置有两个氧气瓶定位底座1,两个氧气瓶定位底座1上分别设置有一个氧气瓶4,两个氧气瓶4通过可向主机3供气的配气管路与主机3相连;氧气瓶定位底座1包括两个圆筒形的定位套,氧气瓶4的下部可插入该定位套中,圆筒形的定位套的底部设置有多个通孔,该通孔可以让落入圆筒形的定位套内的水等液体流出,并提高定位套内通风度,保持干燥,防止氧气瓶底部长时间位于定位套内,瓶底氧化,影响氧气瓶使用寿命,从而影响整个设备的使用。

纵向支撑部13上设置有一个与主机3相连的湿化器5。

参考图2,配气管路包括主管路6和两条支管路7,主管路6一端与主机3相连,主管路6另一端通过梭阀8分别与两个支管路7相连,两个支管路7的进气端分别与两个氧气瓶4相连;在使用时,打开一个氧气瓶4,梭阀8的阀芯被推到另一个氧气瓶4的一侧,开启状态的氧气瓶4与梭阀8出气口相通,进行供氧,当一个氧气瓶4中氧气耗尽,只需打开另一个氧气瓶4,此时梭阀8的阀芯被气压推送到空氧气瓶4的一侧,继续进行供氧。

第二支撑板12上设置有两个圆弧形的把手9,两个把手9分别位于主机3的两侧,通过把手9推动设备,进一步提高使用的便捷性。

纵向支撑部13上设置有一个万向臂10,万向臂10一端与纵向支撑部13固定连接,万向臂10另一端设置有用于钩挂主机3上的输氧管路的挂勾。

本实施例可有效的提高供氧时间,并且整体移动便捷。

另外,配气管路通过梭阀8来调控配气,使得两个氧气瓶的输氧气转换时间减少,降低事故率。

以上内容是结合具体的优选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所作的进一步详细说明,不能认定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只局限于这些说明。对于本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简单推演或等效替换,都应当视为属于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保护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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