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器械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吻合器组件及具有其的直线切割吻合器。
背景技术:
直线切割吻合器是临床常用的器械,该器械具有缝合与切割两个功能,在进行伤口缝合的同时,将标本组织切除。
直线切割吻合器一般包括抵钉座组件、钉仓组件以及用于闭合抵钉座组件、钉仓组件的闭合把手。
现有技术中,抵钉座组件包括抵钉座本体及位于抵钉座本体远端的端部。
端部与抵钉座本体基本位于同一直线上,端部的两侧具有圆弧收小。
这里,端部较宽,不易进入狭小部位。
另外,端部与抵钉座本体连起来呈直线型,要插入脉管类组织时,必须是挑插,操作困难,且容易损伤脉管类组织。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吻合器组件及具有其的直线切割吻合器。
为实现上述实用新型目的之一,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提供一种吻合器组件,包括:
抵钉座组件,其包括抵钉座本体、与所述抵钉座本体可拆卸连接且位于所述抵钉座本体远端的尖部;
钉仓组件,其可相对所述抵钉座组件打开/闭合以松开/夹持待切割组织,所述钉仓组件的远端具有一斜面;
其中,所述尖部朝向所述钉仓组件的一侧弯曲,当所述抵钉座组件与所述钉仓组件相互闭合时,所述尖部与所述斜面相互匹配。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尖部包括与所述斜面相互匹配的配合面,所述配合面为曲面。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尖部具有一贯穿口。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的进一步改进,所述钉仓组件包括钉仓及用于推动所述钉仓内的缝合钉击发的推钉撬,所述推钉撬具有倾斜设置的施力面,当所述推钉撬由所述钉仓的近端朝向远端运动时,所述施力面始终保持第一角度。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第一角度为19.5°。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的进一步改进,所述钉仓组件包括沿所述吻合器组件近端朝向远端方向排布的两组缝合钉组,每一缝合钉组包括相互平行的第一排缝合钉及第二排缝合钉,所述第一排缝合钉包括若干第一缝合钉,所述第二排缝合钉包括若干第二缝合钉,所述第一缝合钉的中线与最邻近的所述第二缝合钉至少部分重叠,和/或所述第二缝合钉的中线与最邻近的所述第一缝合钉至少部分重叠。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第二缝合钉的钉冠具有第二钉冠长度,所述第一缝合钉的钉冠具有第一钉冠长度,所述第二钉冠长度大于所述第一钉冠长度。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的进一步改进,相邻的两个第一缝合钉之间具有第一间隙,相邻的两个第二缝合钉之间具有第二间隙,所述第二间隙小于所述第一间隙。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的进一步改进,所述钉仓组件包括沿所述吻合器组件近端朝向远端方向排布的两组缝合钉组,每一缝合钉组包括相互平行的第一排缝合钉及第二排缝合钉,所述第一排缝合钉包括若干第一缝合钉,所述第二排缝合钉包括若干第二缝合钉,成型后的第一缝合钉的两个钉脚之间形成第一未包围区域,最邻近的成型后的第二缝合钉至少部分覆盖所述第一未包围区域,和/或成型后的第二缝合钉的两个钉脚之间形成第二未包围区域,最邻近的成型后的第一缝合钉至少部分覆盖所述第二未包围区域。
为实现上述实用新型目的之一,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提供一种直线切割吻合器,包括如上任意一项技术方案所述的吻合器组件。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的抵钉座组件具有弯曲的尖部,既能很好地进入狭小部位,又能方便地插入脉管类组织。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的直线切割吻合器立体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的抵钉座组件立体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的抵钉座组件仰视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的抵钉座组件侧视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的钉仓组件立体图;
图6是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的钉仓架立体图;
图7是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的钉仓立体图;
图8是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的钉仓组件第一位置剖视图;
图9是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的两排缝合钉的简化示意图;
图10是现有技术中两排缝合钉成型后的示意图;
图11是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的两排缝合钉成型后的示意图;
图12是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的钉仓组件第二位置剖视图;
图13是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的推钉撬立体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结合附图所示的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描述。但这些实施方式并不限制本实用新型,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根据这些实施方式所做出的结构、方法、或功能上的变换均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本实用新型内所描述的表达位置与方向的词,均是以器械操作者作为参照,靠近操作者的一端为近端,远离操作者的一端为远端。
在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中,以直线切割吻合器为示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医用吻合器做具体的阐释,但应当说明的是,在下述的实施方式中所涉及的技艺精神可以被替换地利用到其它形式的吻合器上。
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提供一种直线切割吻合器100。
参图1,直线切割吻合器100包括吻合器组件10。
吻合器组件10包括抵钉座组件11及钉仓组件12。
结合图2至图4,抵钉座组件11包括抵钉座本体111、与所述抵钉座本体111可拆卸连接且位于所述抵钉座本体111远端的尖部112。
所述抵钉座本体111包括相互配合的抵钉座111a及抵钉座盖111b,抵钉座盖111b位于抵钉座111a远离钉仓组件12的一侧。
当尖部112与抵钉座本体111组装在一起时,尖部112与抵钉座111a、抵钉座盖111b这两者均连接。
可以理解的,尖部112也可仅与抵钉座111a、抵钉座盖111b其中之一连接,例如,尖部112与抵钉座盖111b可拆卸连接。
结合图5至图7,钉仓组件12可相对所述抵钉座组件11打开/闭合以松开/夹持待切割组织。
所述钉仓组件12包括相互配合的钉仓122及钉仓架123,钉仓架123位于所述钉仓122远离抵钉座组件11的一侧。
所述钉仓组件12的远端具有一斜面121。
这里,斜面121实质位于钉仓122的远端。
当所述抵钉座组件11与所述钉仓组件12相互闭合时,所述尖部112与所述斜面121相互匹配。
这里,抵钉座组件11具有弯曲的尖部112,既能很好地进入狭小部位,又能方便地插入至脉管类组织。
在本实施方式中,所述尖部112包括与所述斜面121相互匹配的配合面1121,所述配合面1121为曲面。
斜面121为平面。
在本实施方式中,所述尖部112处还具有一贯穿口1122,所述贯穿口1122可供缝合线或其他辅助器械穿过。
结合图8,所述钉仓122内形成有容纳若干缝合钉124的若干缝合钉槽1221。
这里,钉仓122包括沿所述吻合器组件10近端朝向远端方向排布的两组缝合钉槽1221(参图7中的两个虚线框区域),缝合钉124包括沿所述吻合器组件10近端朝向远端方向排布的两组缝合钉组,两组缝合钉组与两组缝合钉槽一一对应。
结合图9,每一缝合钉组包括相互平行的第一排缝合钉124a及第二排缝合钉124b,所述第一排缝合钉124a包括若干第一缝合钉1241a,所述第二排缝合钉124b包括若干第二缝合钉1241b。
所述第一缝合钉1241a的中线A与最邻近的所述第二缝合钉1241b至少部分重叠,和/或所述第二缝合钉1241b的中线B与最邻近的所述第一缝合钉1241a至少部分重叠。
在本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二缝合钉1241b的钉冠1241b具有第二钉冠长度L2,所述第一缝合钉1241a的钉冠1242a具有第一钉冠长度L1,所述第二钉冠长度L2大于所述第一钉冠长度L1。
在本实施方式中,相邻的两个第一缝合钉1241a之间具有第一间隙D1,相邻的两个第二缝合钉1241b之间具有第二间隙D2,所述第二间隙D2小于所述第一间隙D1。
这里,利用非对称排布且非等钉冠长度的第一排缝合钉124a及第二排缝合钉124b,能够达到更加的止血效果。
特别的,相较于现有技术的三排钉结构,本实施方式利用两排钉结构便可实现较佳的止血效果,可以有效实现钉仓组件12的小型化,使得直线切割吻合器小型化在空间上成为可能。
另外,两排钉结构可以提供更好的血供效果,减少组织疤痕性愈合的机会。
在本实施方式中,于第一排缝合钉124a朝向第二排缝合钉124b的方向上,所述钉仓组件12的宽度可缩小至7.3mm,对应的,所述抵钉座组件11的宽度可缩小至7mm,实现整个直线切割吻合器的小型化。
在其他实施方式中,结合图10及图11,图10为现有技术中两排缝合钉成型后的示意图,图11为本实施方式中两排缝合钉成型后的示意图。
现有技术中两排缝合钉对称排布,成型后的缝合钉的两个钉脚之间形成的未包围区域L(参见图10中沿左下方向倾斜的斜线覆盖区域),所述未包围区域L为未缝合的组织区域,所述未包围区域L的面积为0.7455mm2。
结合图11,本实施方式成型后的第一缝合钉1241a的两个钉脚之间形成第一未包围区域,最邻近的成型后的第二缝合钉1241b至少部分覆盖所述第一未包围区域。
成型后的第二缝合钉1241b的两个钉脚之间形成第二未包围区域,最邻近的成型后的第一缝合钉1241a至少部分覆盖所述第二未包围区域。
第三未包围区域M(参见图11中沿右下方向倾斜的斜线覆盖区域)定义为第一未包围区域及第二未包围区域不重叠区域,也就是说,此时的第三未包围区域M即为未缝合的组织区域。
此时,所述第三未包围区域M的面积为0.3454mm2。
可以看到,第三未包围区域M的面积明显小于未包围区域L,也就是说,本实施方式的缝合钉所能抱紧的组织面积更大,从而止血效果更佳。
在本实施方式中,结合图12及图13,所述钉仓组件12还包括用于推动所述钉仓122内的缝合钉124击发的推钉撬125。
所述推钉撬125具有倾斜设置的施力面1251,当所述推钉撬125由所述钉仓122的近端朝向远端运动时,所述施力面1251始终保持第一角度α。
所述第一角度α为19.5°,但不以此为限。
这里,推钉撬125的施力面1251始终保持为单一的小角度,爬坡力会明显降低。
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方式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上文所列出的一系列的详细说明仅仅是针对本实用新型的可行性实施方式的具体说明,它们并非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凡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技艺精神所作的等效实施方式或变更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