爪形锁骨远端解剖型钢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768141发布日期:2019-01-29 18:07阅读:677来源:国知局
爪形锁骨远端解剖型钢板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锁骨固定装置,特别是涉及爪形锁骨远端解剖型钢板。



背景技术:

随着经济发展,交通、建筑等行业发达,近年来锁骨骨折为骨伤科临床常见病,约占全身骨折的6.8%。由于锁骨的解剖形态特殊,锁骨骨折传统的外固定治疗方法因不能维持骨折良好的对位及长期强迫姿势固定,使得病人难以接受,目前国内外广泛采用锁骨骨折内固定技术。目前的接骨板多为直重建板,也有解剖型设计的接骨板(如图3所示),但这些接骨板多数放置于锁骨上表面,尾部设置有一拖钩从来固定肩峰,这种固定方式会破坏肩锁关节,肩峰下骨溶解,容易导致肩峰骨折和肩胛骨骨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在于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而提供爪形锁骨远端解剖型钢板。

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上述目的:

爪形锁骨远端解剖型钢板,包括主体钢板、固定孔、侧抱爪,所述主体钢板上并排设置有多个所述固定孔,所述主体钢板两侧对称设置有所述侧抱爪,所述侧抱爪上成型有拉紧孔,所述主体钢板前端设置有向下弯曲的前托架,所述前托架下方设置有滑槽,所述滑槽内安装有前固定爪,所述前固定爪下方设置有锁紧螺丝。

上述结构中,进行锁骨固定时,首先松动所述锁紧螺丝,将所述前固定爪从所述滑槽内抽出一定的而距离,将所述前托架从肩峰下端穿过后调整所述前固定爪的位置,使得所述前固定爪卡扣在肩峰两侧,利用医用棉线穿过所述前托架两侧的所述侧抱爪上的所述拉紧孔将肩峰固定在所述前托架上,固定紧肩峰后拧紧所述锁紧螺丝防止所述前固定爪松动,然后将所述主体钢板卡扣在锁骨上,锁骨前端从所述前托架中间的槽孔内通过,利用螺钉穿过所述固定孔将所述主体钢板固定在锁骨上,然后利用医用棉线将两侧的所述侧抱爪固定紧,防止骨头错位松动。

进一步的,所述主体钢板为与锁骨弧度相似的弧形结构,所述侧抱爪与所述主体钢板成型为一体。

进一步的,所述主体钢板的边缘为圆弧状结构。

进一步的,所述侧抱爪为弹性钢制成,所述侧抱爪与所述主体钢板之间的夹角为90°-100°。

进一步的,所述前托架与所述主体钢板成型为一体,所述前托架为叉型结构。

进一步的,所述前托架两侧设置有朝上的所述侧抱爪。

进一步的,所述滑槽成型在所述前托架底部,所述前固定爪插接在所述滑槽内,所述锁紧螺丝通过螺纹安装在所述前固定爪下方。

进一步的,所述前固定爪的可调节长度为0-15mm。

进一步的,所述前固定爪为上端向内弯曲的镰刀型结构。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肩峰处采用爪形结构固定可以不破坏肩锁关节,肩峰下没有钢片可以避免肩峰下骨溶解,避免出现肩峰骨折现象,而且该结构操作简单,容易放置,利于提高手术速度。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所述爪形锁骨远端解剖型钢板的空间立体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所述爪形锁骨远端解剖型钢板的前固定爪安装示意图;

图3是现有技术的结构简图。

附图标记说明如下:

1、前托架;2、主体钢板;3、固定孔;4、侧抱爪;5、拉紧孔;6、锁紧螺丝;7、前固定爪;8、滑槽。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如图1-图2所示,爪形锁骨远端解剖型钢板,包括主体钢板2、固定孔3、侧抱爪4,主体钢板2上并排设置有多个固定孔3,主体钢板2两侧对称设置有侧抱爪4,侧抱爪4上成型有拉紧孔5,主体钢板2前端设置有向下弯曲的前托架1,前托架1下方设置有滑槽8,滑槽8内安装有前固定爪7,前固定爪7下方设置有锁紧螺丝6。

上述结构中,进行锁骨固定时,首先松动锁紧螺丝6,将前固定爪7从滑槽 8内抽出一定的而距离,将前托架1从肩峰下端穿过后调整前固定爪7的位置,使得前固定爪7卡扣在肩峰两侧,利用医用棉线穿过前托架1两侧的侧抱爪4 上的拉紧孔5将肩峰固定在前托架1上,固定紧肩峰后拧紧锁紧螺丝6防止前固定爪7松动,然后将主体钢板2卡扣在锁骨上,锁骨前端从前托架1中间的槽孔内通过,利用螺钉穿过固定孔3将主体钢板2固定在锁骨上,然后利用医用棉线将两侧的侧抱爪4固定紧,防止骨头错位松动。

进一步的,主体钢板2为与锁骨弧度相似的弧形结构,侧抱爪4与主体钢板2成型为一体,主体钢板2的边缘为圆弧状结构,侧抱爪4为弹性钢制成,侧抱爪4与主体钢板2之间的夹角为90°-100°,前托架1与主体钢板2成型为一体,前托架1为叉型结构,前托架1两侧设置有朝上的侧抱爪4,滑槽8成型在前托架1底部,前固定爪7插接在滑槽8内,锁紧螺丝6通过螺纹安装在前固定爪7下方,前固定爪7的可调节长度为0-15mm,前固定爪7为上端向内弯曲的镰刀型结构。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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