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便于调节的叩诊锤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414073发布日期:2019-04-16 22:58阅读:241来源:国知局
一种便于调节的叩诊锤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器械技术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便于调节的叩诊锤。



背景技术:

神经内科常见病是出血性脑病和缺血性脑病两种。出血性脑病由于长期高血压,血压控制不理想,易导致脑血管破裂而出血。缺血性脑病如脑血栓形成、脑梗塞、脑出血后遗症等。这些疾病都存在着一个问题,就是患者往往感觉不敏锐,言语不清,需要医生通过仪器判断患者神经的损伤程度。目前最常用的判断患者神经损伤的仪器为叩诊锤,现阶段的叩诊锤均采用手柄与锤头直接相连的连接方式,不能调节手柄部分的长度,这种连接方式只能通过医务人员改变自己的力道来判断患者的精神损伤程度,长时间这样工作,会增加医务人员的工作负担。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传统叩诊锤的长度不能调节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便于调节的叩诊锤。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便于调节的叩诊锤,包括锤体,锤体两端分别安装有两个锤头,所述锤体中间底部安装有套管,所述套管中部径向设有盲孔和通孔,所述盲孔和通孔同轴心设置,所述套管内的盲孔和通孔之间设有连接环,所述连接环的一端螺纹连接有调节杆,所述连接环的另一端连接有弹簧,所述调节杆插贯穿通孔,所述弹簧的一端与盲孔相抵,所述连接环内壁靠近弹簧一侧设有凸起,所述套管底部插设有主管,所述主管与套管同轴心设置,所述主管顶部安装有定位杆,所述定位杆插设于连接环内,所述定位杆上设有多个凹槽,所述凹槽与凸起相配合。

进一步优选的,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便于调节的叩诊锤,其中一个所述锤头为硬质锤头,另一所述锤头为软质锤头。

进一步优选的,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便于调节的叩诊锤,其中多个所述凹槽等距径向设置于定位杆上。

进一步优选的,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便于调节的叩诊锤,所述连接板之间安装有转轴,所述转轴上转动连接有延长杆,所述延长杆的长度不大于连接板的长度,所述转轴上设有锁定螺栓。

进一步优选的,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便于调节的叩诊锤,所述转轴及延长杆外表面均设有防滑纹。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便于调节的叩诊锤,其有益效果在于:该装置结构简单,使用方便,能够调节叩诊锤的手持部的长度,从而改变力矩,同时该叩诊锤方便携带及存放,不占用过多空间。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便于调节的叩诊锤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A-A面的剖视图。

图中:锤体1、锤头2、套管3、盲孔31、通孔32、主管4、定位杆5、凹槽51、连接环6、调节杆61、弹簧62、凸起63、连接板7、转轴8、延长杆9、锁定螺栓10。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图2,一种便于调节的叩诊锤,包括锤体1,锤体1两端分别安装有两个锤头2,其中一个锤头2为硬质锤头,另一锤头2为软质锤头,首先使用软质锤头对患者进行诊断,若无条件反射现象则改用硬质锤头对患者进行诊断。

锤体1中间底部安装有套管3,套管3中部径向设有盲孔31和通孔32,盲孔31和通孔32同轴心设置,套管3内的盲孔31和通孔32之间设有连接环6,连接环6的一端螺纹连接有调节杆61,连接环6的另一端连接有弹簧62,调节杆61插贯穿通孔32,弹簧62的一端与盲孔31相抵,连接环6内壁靠近弹簧62一侧设有凸起63,套管3底部插设有主管4,主管4与套管3同轴心设置,主管4顶部安装有定位杆5,定位杆5插设于连接环6内,定位杆5上设有多个凹槽51,多个凹槽51等距径向设置于定位杆5上,凹槽51与凸起63相配合,套管3与主管4之间的长度通过凹槽51与凸起63调节,只有在凹槽51与凸起63脱离时,套管3与主管4之间的长度才能改变。

定位杆5顶部安装有两块连接板7,连接板7之间安装有转轴8,转轴8上转动连接有延长杆9,转轴8及延长杆9外表面均设有防滑纹,延长杆9的长度不大于连接板7的长度,转轴8上设有锁定螺栓10,延长杆9用于二次调节,用于延长力矩,转轴8及延长杆9外表面的防滑纹用于防止医务人员使用叩诊锤时,叩诊锤从手上脱落。

工作原理:首先将连接环6的凸起63卡在定位杆5的凹槽51上,将主管4缓慢推入套管3中,使得弹簧62卡入盲孔31内,再安装调节杆61,将调节杆61从通孔32内插入与连接环6连接,完成安装,使用时,按压调节杆61,使得凹槽51与凸起63脱离,从而改变套管3与主管4之间的长度,调整完毕时,弹簧62回弹,凹槽51与凸起63重新卡合,完成力矩调节;将延长杆9转出两块连接板7之间,使用锁定螺栓10固定,能够达到二次延长力矩的效果。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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