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生物医用外敷材料,具体是一种具有抑菌抗瘢痕双重作用的氧化石墨烯伤口敷料的制备方法。
背景技术:
石墨烯(graphene)是一种由碳原子构成的单层片状结构的新材料,由碳原子以sp2杂化轨道组成六角型呈蜂巢晶格的平面薄膜,只有一个碳原子厚度的二维材料。石墨烯可制作成宏观上呈纸状的材料,具有高强度、质量轻、吸附性能优异等特点。传统外敷材料,如纱布、绷带、油纱等,仍广泛应用在临床,具有吸水性和保温性优良耐热性和耐碱性好等特点。但由于传统辅料吸收伤口分泌物后,常会因分泌物渗出而污染伤口,且揭除外敷材料时容易粘连伤口,促进伤口处瘢痕形成。为了解决传统外敷材料粘连伤口、易感染、易形成瘢痕,保温能力差和止血、凝血性不好等缺点,人们采用各种方法来提高这类外敷材料的性能,如浸渍、涂层和化学或物理改性方法,但效果都不理想。碳系材料因为良好的吸附性能、无毒无菌、耐热性等特点受到人们广泛关注,石墨烯作为碳系材料的一种由于其优异的特性被认为在这方面有广泛的应用前景。
cn201410162366.9公开了一种石墨烯伤口敷料,以解决现有伤口敷料易滋生细菌、易粘连等问题而导致的使用效果问题。该石墨烯伤口敷料,未在其表面负载抗菌或抗瘢痕的生物因子或药物,因此,只能通过其本身的理化性质对伤口起到表面抗菌抑菌的作用,抑菌的效果有限,且不能同时满足抑制伤口细菌繁殖滋生及抑制伤口瘢痕形成的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具有抑菌抗瘢痕双重作用的氧化石墨烯伤口敷料的制备方法,该方法制备的伤口敷料厚度可控,可携带抑菌抗瘢痕药物,比表面积大,孔结构丰富,对体液吸附性强,强度高,柔韧性好,与皮肤伤口无粘结性,可循环使用;该方法操作工艺简单,生产成本低,适于大规模生产。
本发明解决其技术问题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具有抑菌抗瘢痕双重作用的氧化石墨烯伤口敷料的制备方法,包括下述步骤:
(1)超声振荡分散;
以氧化石墨烯为原料,按氧化石墨烯的质量∶辅料的质量∶溶剂的体积之比为1g∶0~1g∶10~20ml的比例,将氧化石墨烯和辅料加入到溶剂中,搅拌均匀后,超声振荡分散30~120分钟,得到氧化石墨烯和辅料的分散混合液;
(2)固液分离;
将步骤(1)制得的氧化石墨烯和辅料的分散混合液,用滤膜真空抽滤仪进行固液分离,分别收集分离液和固体残留物;
(3)药物负载;
在步骤(2)收集的固体残留物上均匀喷涂纳米zno或者喷撒维甲酸,得到负载有药物的固体残留物,然后将负载有药物的固体残留物,在温度为40~80℃下干燥0.5~2小时,得到纸状的氧化石墨烯伤口敷料。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的本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有益效果是:
(1)氧化石墨烯伤口敷料无毒无菌,同时携带抗菌材料纳米zno及抗瘢痕药物维甲酸;对人体无刺激性,吸附性能强,与皮肤伤口不会造成粘连,能明显促进皮肤伤口愈合,减少瘢痕生成。
(2)氧化石墨烯伤口敷料的厚度在0.5~3mm之间,孔径主要分布在6~50nm之间,比表面积大到100m2/g以上,具有良好的孔结构分布和吸附性能;同时分布均匀的纤维状辅料有很好的力学性能,能够有效提高其机械强度和柔韧性。
(3)采用超声振荡分散和固液分离以及干燥等,无需高温处理,生产能耗低。
(4)无需催化剂,对生产过程中的溶剂还能回收再利用,无“三废”排放,属于循环经济,既能降低生产成本,又有利于环保。
(5)工艺简单,操作方便,生产设备少,从而进一步降低成本,便于推广应用,适于大规模生产。
进一步的,本发明优选方案是:
所述的溶剂为无水乙醇或者去离子水。
所述的辅料为碳纤维或者碳纳米纤维。
所述的滤膜真空抽滤仪的滤膜为聚四氟乙烯滤膜。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实施例详述本发明。
本实施例所述的具有抑菌抗瘢痕双重作用的氧化石墨烯伤口敷料的制备方法,以氧化石墨烯作为原料,经过超声振荡分散、固液分离、药物负载而得到产品,具体步骤如下:
(1)超声振荡分散:
以氧化石墨烯为原料,按照氧化石墨烯的质量(g)∶辅料的质量(g)∶溶剂的体积(ml)之比为1∶0.8∶15的比例,将氧化石墨烯和辅料加入到溶剂中,搅拌均匀后,在超声波的输出功率为150~500w下,进行超声振荡分散30~120分钟,就得到氧化石墨烯和辅料的分散混合液;其中:溶剂为无水乙醇;辅料为碳纳米纤维。
(2)固液分离:
第(1)步完成后,将第(1)步制得的氧化石墨烯和辅料的分散混合液,采用100~300ml带滤膜的真空抽滤仪进行固液分离,分别收集分离液(即溶剂)和固体残留物;
其中:滤膜为尼龙滤膜或者聚四氟乙烯滤膜。
(3)药物负载:
第(2)步完成后,在第(2)步收集的固体残留物上均匀的喷涂药剂(纳米zno)及喷洒药物(维甲酸),而得到负载有药物的固体残留物,然后将负载有药物的固体残留物,在温度为40~80℃下干燥0.5~2小时,就得到生物医用氧化石墨烯纸。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较佳可行的实施例而已,并非因此局限本发明的权利范围,凡运用本发明说明书的内容所作的等效变化,均包含于本发明的权利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