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试验数据检查质疑管理系统及管理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7735703发布日期:2019-05-22 03:10阅读:1439来源:国知局
临床试验数据检查质疑管理系统及管理方法与流程

本发明涉及临床试验数据监督管理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临床试验数据检查质疑管理系统及管理方法。



背景技术:

临床试验数据的质量高低是评价临床试验结果好坏的基础。为了确保临床试验结果的准确可靠、科学可信,国际社会和世界各国都纷纷出台了一系列的法规、规定和指导原则,用以规范临床试验数据管理的整个流程。同时,现代新药临床试验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特别是计算机、网络的发展又为临床试验及其数据管理的规范化提供了新的技术支持,推动了各国政府和国际社会积极探索临床试验及数据管理新的规范化模式。

我国的《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oodclinicalpractice,gcp)对临床试验数据管理提出了一些原则要求,但关于具体的数据管理操作的法规和技术规定目前还处于空白。由于缺乏配套的技术指导原则,我国在药物临床试验数据管理方面的规范化程度不高,临床试验数据管理质量良莠不齐,进而影响到新药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客观科学评价。此外,国内临床试验中电子化数据管理系统的开发和应用尚处于起步阶段,临床试验的数据管理模式大多基于纸质病例报告表(casereportform,crf)的数据采集阶段,电子化数据采集与数据管理系统应用有待推广和普及。同时,由于缺乏国家数据标准,同类研究的数据库之间难以做到信息共享。

国际上,人用药品注册技术要求国际协调会议的药物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iche6gcp)对临床试验数据管理有着原则性要求。对开展临床试验的研究者、研制厂商的职责以及有关试验过程的记录、源数据、数据检查等都直接或间接地提出了原则性的规定,以保证临床试验中获得的各类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和可靠。据此,美国fda发布了相应的技术指导原则,对part11的规定作了具体阐释,并在计算机系统的验证、检查轨迹,以及文件记录的复制等方面提出明确的要求。

综上,国际社会和发达国家均已建立了临床试验数据管理的若干法规、规定和技术指导原则,以保证试验数据的质量。而我国这方面的起步较晚,发展缓慢,临床试验数据管理欠规范化,直接影响了我国新药研发与监管。因此,现有技术存在临床试验数据的线上检查质疑困难的技术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临床试验数据检查质疑管理系统及管理方法,以缓解现有技术存在临床试验数据的线上检查质疑困难的技术问题。

第一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临床试验数据检查质疑管理系统,包括临床试验数据监管子系统、临床试验数据库子系统、主控计算机网络子系统、数据检查子系统、数据质疑子系统和数据派发子系统;

临床试验数据库子系统通过临床试验数据监管子系统收集研究者的临床药物试验数据,并对临床药物试验数据进行数据录入和文件记录,药监人员对临床药物试验数据进行检查和管理;临床试验数据库子系统中录入的数据将通过互联网传输至主控计算机网络子系统;主控计算机网络子系统和临床试验数据监管子系统之间通过互联网进行数据交流;数据检查子系统的输入端与主控计算机网络子系统连接,由数据检查子系统对临床药物试验数据进行检查;数据检查子系统的输出端与数据质疑子系统连接,由数据质疑子系统记录数据检查子系统的检查结果;数据派发子系统的输入端连接数据质疑子系统,将数据质疑子系统生成的质疑结果发送给研究者和药监人员。

进一步的,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临床试验数据检查质疑管理系统中,数据检查子系统是由自动风险检查单元和人工风险检查单元构成,分别进行药物临床试验的自动风险筛查和人工风险筛查;自动风险检查单元是由系统内设定的自动筛查条件和自动筛查规则进行执行,包含群发性严重不良事件(seriousadverseevent,简称sae)、非预期药物相关性sae、突击入组、入组时间不平均的内设筛查条件;人工风险检查单元是由检查数据录入模块、随机化检查模块、违背方案检查模块、时间窗检查模块、逻辑检查模块、范围检查模块和一致性检查模块构成;

数据检查子系统与数据质疑子系统与临床试验数据库子系统之间通过互联网实现数据的双向传输连接。

进一步的,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临床试验数据检查质疑管理系统中,数据录入单元为设置有权限管理模块的数据录入平台,权限管理模块制定sop进行权限控制与管理,对数据管理系统中不同人员或角色授予不同的权限。

进一步的,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临床试验数据检查质疑管理系统中,数据录入单元对数据进行录入时采用双人双份录入方式或带手工复查的单人录入方式;同时,数据录入单元将录入的临床试验数据记录在文件记录单元中,生成相应的记录文件,并由数据提交单元将记录文件上传到主控计算机网络子系统。

进一步的,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临床试验数据检查质疑管理系统中,主控计算机网络子系统内设置有数据传输接口单元;数据传输接口单元包括数据网络接口模块和数据库子系统数据同步接口模块;主控计算机网络子系统与临床试验数据库子系统之间通过数据库子系统数据同步接口模块连接;主控计算机网络子系统与数据质疑子系统之间通过数据网络接口连接;主控计算机网络子系统与数据检查子系统之间通过数据网络接口连接;

数据质疑子系统上有数据接口模块;数据质疑子系统与数据派发子系统之间通过数据接口模块连接。

进一步的,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临床试验数据检查质疑管理系统中,临床试验数据库子系统是由数据录入单元、文件记录单元和数据提交单元构成;数据录入单元接收临床试验数据监管子系统监管下的临床药物试验数据,由文件记录单元对临床药物试验数据进行文件记录,由数据提交单元生成提交数据文件提交到主控计算机网络子系统;文件记录单元还接收并记录数据检查子系统在数据生成、提交、检查过程中的检查轨迹信息,以及接收并记录数据质疑子系统在质疑过程中的检查质疑数据信息和修改痕迹信息。

进一步的,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临床试验数据检查质疑管理系统中,数据质疑子系统由质疑记录单元和质疑反馈单元构成;数据派发子系统包括研究者通知单元、药监人员通知单元和最终数据通知单元;质疑记录单元对数据检查子系统的风险检查结果进行记录整理,生成临床试验质疑数据并记录;质疑反馈单元对临床试验质疑数据进行整理,并针对风险检查结果和临床试验质疑数据进行数据回馈与整改,生成质疑反馈数据,由数据派发子系统的研究者通知单元将质疑反馈数据发送给研究者,同时由药监人员通知单元将质疑反馈数据发送给药监人员,并将质疑反馈数据进行锁定;最终数据通知单元则将锁定后的质疑反馈数据提交至临床试验数据库子系统的数据提交单元进行保存及备份。

进一步的,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临床试验数据检查质疑管理系统中,药监人员通知单元用于将质疑过程、反馈过程、质疑记录的相关数据发送给药监人员;研究者通知单元用于将风险检查结果和临床试验质疑数据发送给研究者;药监人员通知单元和研究者通知单元分别设置有短信收发模块和互联网通讯模块,短信收发模块通过收发短信的方式实现数据传输;互联网通讯模块通过app消息推送或邮件的方式实现数据传输。

进一步的,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临床试验数据检查质疑管理系统中,质疑记录单元记录的临床试验质疑数据包括检查问题、质疑原因、质疑人及质疑时间;质疑反馈单元整理的临床试验质疑数据,包括数据的更改日期、时间、更改人、更改原因、更改的历史记录、更改前数据值及更改后数据值。

第二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临床试验数据检查质疑管理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收集研究者提供的药物临床试验数据;由临床试验数据监管子系统按照临床试验数据的标准对数据进行标准化,并授权工作人员对试验数据在临床试验数据库子系统中进行录入;

(2)将录入的临床试验数据保存在临床试验数据库子系统的文件记录单元中,并由授权人员对记录文件进行监控或修改;

(3)根据临床药物试验数据生成提交数据文件,经数据提交单元确认后,由数据提交单元将提交数据文件上传至主控计算机网络子系统;

(4)由主控计算机网络子系统向数据检查子系统发送数据检查流程,并启动数据检查子系统根据数据检查流程对临床试验数据进行检查;自动风险检查单元通过内置自动筛查规则进行筛查,自动筛查规则包括群发性sae,非预期药物相关性sae、突击入组、研究者承担项目数和同品种数;人工风险检查单元通过判断临床试验数据应当与药物及受试者信息的相关源文件是否一致,若不一致,则数据检查子系统将对问题数据进行标记和记录;数据检查子系统还对自动检查结果和人工检查结果进行注明和记录;

(5)数据检查子系统将自动风险检查结果和人工风险检查结果的问题数据进行归纳,生成问题清单记录,检查结束后,对检查过程中的标记内容进行整理汇总,生成标记清单记录,并将问题清单记录和标记清单记录结果传送到数据质疑子系统的质疑记录单元,生成临床试验质疑数据并记录;

(6)数据质疑子系统的质疑反馈单元将录入的质疑反馈数据传输至数据派发子系统,数据派发子系统根据内部路由规则发送通知,具体为,数据派发子系统的研究者通知单元将质疑反馈数据发送给研究者,同时由药监人员通知单元将质疑反馈数据发送给药监人员,并将质疑反馈数据进行锁定;最终数据通知单元则将锁定后的质疑反馈数据提交至临床试验数据库子系统的数据提交单元进行保存及备份;

(7)研究者在发送系统的通知消息后,研究者根据临床试验质疑数据,结合原始记录的临床试验数据进行逐条核对,经过检查确认后,对数据进行更正修改,并填写质疑数据情况说明表,同时提交质疑回复结果,临床试验数据监管子系统接收研究者提交的质疑数据情况说明表以及质疑回复结果,同时接收研究者的数据修改及更新,将更新前后的数据均记录在质疑反馈单元,再传输至文件记录单元;

(8)数据提交单元文件记录单元传输的更新完成的数据提交到主控计算机网络子系统,数据检查子系统再次对数据提交单元提交的数据进行检查和质疑,此过程循环往复,直至所有问题均得到明确的答复并解决,同时,此循环过程将被记录至数据质疑子系统的质疑反馈单元;

(9)当所有问题均已解决且对数据的检查全部完成后,由数据派发子系统的最终数据通知单元将最终锁定的质疑反馈数据提交至临床试验数据库子系统的数据提交单元进行保存及备份。

本发明实施例带来了以下有益效果:本发明实施例所提供的临床试验数据检查质疑管理系统及管理方法,系统包括临床试验数据监管子系统、临床试验数据库子系统、主控计算机网络子系统、数据检查子系统、数据质疑子系统和数据派发子系统。临床试验数据库子系统通过临床试验数据监管子系统收集研究者的临床药物试验数据,并对临床药物试验数据进行数据录入和文件记录,药监人员对临床药物试验数据进行检查和管理;临床试验数据库子系统中录入的数据将通过互联网传输至主控计算机网络子系统;主控计算机网络子系统和临床试验数据监管子系统之间连接;数据检查子系统的输入端与主控计算机网络子系统连接,由数据检查子系统对临床药物试验数据进行检查;数据检查子系统的输出端与数据质疑子系统连接,由数据质疑子系统记录数据检查子系统的检查结果;数据派发子系统的输入端连接数据质疑子系统,将数据质疑子系统生成的质疑结果发送给研究者和药监人员。该技术方案通过采用临床试验数据监管、临床试验数据风险检查与临床试验数据质疑相结合,临床试验相关人员可对临床试验过程中的试验数据进行风险判断和质疑干预,以便获得及时有效的反馈,提高了临床试验数据管理的智能化程度,实现了临床试验相关人员对临床试验数据的线上数据管理,保证了申报数据和原始记录的完整、清晰,实现了临床试验数据的同步记录和全过程可追溯,为后续的临床试验项目盲态检查、统计分析和汇总审计提供准备,缓解了现有技术存在的临床试验数据的线上检查质疑困难的技术问题。

为使本发明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更明显易懂,下文特举较佳实施例,并配合所附附图,作详细说明如下。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临床试验数据检查质疑管理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临床试验数据检查质疑管理方法的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发明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目前,临床试验数据管理系统应当具备可以为临床试验数据提供可溯源性的性能。数据应当与源文件一致,如有不一致应作出解释,对数据进行的任何更改或更正都应该注明日期、签署姓名并解释原因,并应使原来的记录依然可见;临床试验数据的检查轨迹,从第一次的数据录入以及每一次的更改、删除或增加,都应当保留在临床试验数据库系统中;此检查轨迹为系统保护,不允许任何人为的修改和编辑。检查轨迹记录应存档并可查询;数据检查的目的是确保数据的完整性、有效性和正确性,基于此,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临床试验数据检查质疑管理系统,可以实现临床试验相关人员可对临床试验过程中的试验数据进行风险判断和质疑干预,从而实现了临床试验数据的线上检查质疑。

实施例一:

参见图1,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临床试验数据检查质疑管理系统的结构示意图。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临床试验数据检查质疑管理系统,包括临床试验数据监管子系统、临床试验数据库子系统、主控计算机网络子系统、数据检查子系统、数据质疑子系统和数据派发子系统。

临床试验数据库子系统通过临床试验数据监管子系统收集研究者录入的临床药物试验数据,并对临床药物试验数据进行数据录入和文件记录,药监人员登录临床试验数据监管子系统对临床药物试验数据进行检查和管理;临床试验数据库子系统中录入的临床药物试验数据将通过互联网传输至主控计算机网络子系统;主控计算机网络子系统和临床试验数据监管子系统之间连接;数据检查子系统的输入端与主控计算机网络子系统连接,获取主控计算机网络子系统传送的临床试验数据,数据检查子系统对临床药物试验数据进行检查;数据检查子系统的输出端与数据质疑子系统连接,由数据质疑子系统获取并记录数据检查子系统生成的临床试验数据的检查结果,数据质疑子系统根据检查结果生成质疑结果,并发送质疑结果给数据派发子系统;数据派发子系统的输入端连接数据质疑子系统,数据派发子系统将数据质疑子系统生成的质疑结果发送给研究者和药监人员。该技术方案弥补了现有技术的空白,是一种结合数据库技术的管理系统,通过对临床试验数据进行上报、监管、检查、质疑、回馈、通知以及修改更正,不断完善临床试验数据质量,并可实现临床试验数据的共享和研究者之间的交流。

进一步的,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临床试验数据检查质疑管理系统中,数据检查子系统是由自动风险检查单元和人工风险检查单元构成,分别进行药物临床试验的自动风险筛查和人工风险筛查;自动风险检查单元是由系统内设定的自动筛查条件和自动筛查规则进行执行,包含群发性严重不良事件(seriousadverseevent,简称sae)、非预期药物相关性sae、突击入组、入组时间不平均的内设筛查条件;人工风险检查单元是由检查数据录入模块、随机化检查模块、违背方案检查模块、时间窗检查模块、逻辑检查模块、范围检查模块和一致性检查模块构成;

数据检查子系统与数据质疑子系统与临床试验数据库子系统之间通过互联网实现数据的双向传输连接。

其中,自动风险检查单元中系统内设定的自动筛查条件和自动筛查规则的主要内容中,群发性sae指在如同一件严重不良事件所发生在同一项目超过2家试验中心以上,则定义该项目为风险项目;或同一件sae在超过两个以上项目中发生,则定义该预期的sae项目即为风险项目,其中,预期为sae是可预见性的严重不良事件。

突击入住指一个临床试验项目,同一天或一个周期(通常为3至5天)进入筛选的临床试验受试者人数超过预定阈值,定义该项目为风险试验项目,试验数据需要被关注。

主要研究者承担项目数和同品种数指主要研究者同时承担项目数不能超过预设的警戒值,同时,其同品种的试验项目数不能超过预设的警戒值。如超过警戒值,则对该主要研究者进行风险监控及提醒。

检查数据录入模块:检查数据录入模块用于确定原始数据是否被正确、完整地录入到数据库中,对缺失数据进行检查,查找并删除重复录入的数据。该模块根据模块内置的输入项的长度、类型、完整性条件或者唯一性条件,对录入的数据进行输入项检查的自检模块。

随机化检查模块:该模块是指模块内置受试者随机规则入组检查功能,用于在随机对照试验中对入组随机化实验情况及数据进行检查,当受试者为随机入组时,受试者所属的组别被随机分配和验证。

违背方案检查模块:该模块是指模块判断试验方案是否存在违背方案的情况进行检查,其检查规则遵循试验方案内置的检查规则,根据临床试验方案检查受试者入选或排除标准、试验用药计划及合并用药或治疗的规定,如方案规定的批件、伦理批件、研究者手册、知情同意书等文件上传;方案应当有方案号;受试者入组例数必须达到预期入组例数等。当前述检查项存在问题时,模块将该项目定义为风险项目。

时间窗检查模块:该模块用于检查临床药物数据入组时间和随访日期之间的顺序,并对二者的依从性进行判断,模块内置受试者随访时间窗的检查规则,当受试者随访时超窗,该受试者的随访数据信息将被记录为风险数据。

逻辑检查模块:该模块是指模块内置数据逻辑检查功能,用于根据临床药物数据之间相应事件的逻辑关联,来识别可能存在的数据错误,如输入的受试者入组时间必须在知情同意书签署日期之后;试验方案伦理再审后,必须重新签署知情同意书等,当检查出此类数据,将提示该受试者数据为问题数据。

范围检查模块:该模块是指模块内置范围检查功能,用于识别在临床试验过程中受试人群生理上不可能出现的数值或者在受试人群正常变化范围外的极端数值,系统已设定血常规检查或尿常规检查指标,填写的受试者血常规指如超出预期范围,模块将记录该受试者数据为问题数据。

一致性检查模块:该模块是指模块内置一致性检查功能,用于如严重不良事件所生成的安全数据库与临床数据库之间的一致性检查、外部数据与crf收集的数据一致性检查以及标准的医学检查。如采用双录入员对临床试验数据进行录入时,系统将对双方录入的内容进行比对,如出现不一致将提醒并记录为问题数据。

进一步的,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临床试验数据检查质疑管理系统中,数据录入单元为设置有权限管理模块的数据录入平台,权限管理模块制定sop进行权限控制与管理,对数据管理系统中不同人员或角色授予不同的权限。具体的,临床试验数据检查质疑管理系统有完善的系统权限管理,需要制定sop(standardoperationprocedure,即标准作业程序)进行权限控制(accesscontrol)与管理对数据管理系统中不同人员或角色授予不同的权限。

进一步的,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临床试验数据检查质疑管理系统中,数据录入单元对数据进行录入时采用双人双份录入方式或带手工复查的单人录入方式;同时,数据录入单元将录入的临床试验数据记录在文件记录单元中,生成相应的记录文件,并由数据提交单元将记录文件上传到主控计算机网络子系统。

进一步的,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临床试验数据检查质疑管理系统中,主控计算机网络子系统内设置有数据传输接口单元;数据传输接口单元包括数据网络接口模块和数据库子系统数据同步接口模块;主控计算机网络子系统与临床试验数据库子系统之间通过数据库子系统数据同步接口模块连接;主控计算机网络子系统与数据质疑子系统之间通过数据网络接口连接;主控计算机网络子系统与数据检查子系统之间通过数据网络接口连接;

数据质疑子系统上有数据接口模块;数据质疑子系统与数据派发子系统之间通过数据接口模块连接。

进一步的,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临床试验数据检查质疑管理系统中,临床试验数据库子系统是由数据录入单元、文件记录单元和数据提交单元构成;数据录入单元接收临床试验数据监管子系统监管下的临床药物试验数据,由文件记录单元对临床药物试验数据进行文件记录,由数据提交单元生成提交数据文件提交到主控计算机网络子系统;文件记录单元还接收并记录数据检查子系统在数据生成、提交、检查过程中的检查轨迹信息,以及接收并记录数据质疑子系统在质疑过程中的检查质疑数据信息和修改痕迹信息。

进一步的,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临床试验数据检查质疑管理系统中,数据质疑子系统由质疑记录单元和质疑反馈单元构成;数据派发子系统包括研究者通知单元、药监人员通知单元和最终数据通知单元;质疑记录单元对数据检查子系统的风险检查结果进行记录整理,生成临床试验质疑数据并记录;质疑反馈单元对临床试验质疑数据进行整理,并针对风险检查结果和临床试验质疑数据进行数据回馈与整改,生成质疑反馈数据,由数据派发子系统的研究者通知单元将质疑反馈数据发送给研究者,同时由药监人员通知单元将质疑反馈数据发送给药监人员,并将质疑反馈数据进行锁定;最终数据通知单元则将锁定后的质疑反馈数据提交至临床试验数据库子系统的数据提交单元进行保存及备份。

进一步的,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临床试验数据检查质疑管理系统中,药监人员通知单元用于将质疑过程、反馈过程、质疑记录的相关数据发送给药监人员;研究者通知单元用于将风险检查结果和临床试验质疑数据发送给研究者;药监人员通知单元和研究者通知单元分别设置有短信收发模块和互联网通讯模块,短信收发模块通过收发短信的方式实现数据传输;互联网通讯模块通过app(应用程序)消息推送或发送邮件的方式实现数据传输。

进一步的,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临床试验数据检查质疑管理系统中,质疑记录单元记录的临床试验质疑数据包括检查问题、质疑原因、质疑人及质疑时间;质疑反馈单元整理的临床试验质疑数据,包括数据的更改日期、时间、更改人、更改原因、更改的历史记录、更改前数据值及更改后数据值。

数据检查员在系统检查中发现疑问数据,对问题数据进行标记,记录问题点点,系统自动将问题点归纳到问题清单表,检查工作结束后,对本次检查的全部标记内容进行整理汇总,形成检查质疑数据汇总单,其中包括检查问题、质疑原因、质疑人、质疑时间等输入项。系统对质疑人进行短信通知和邮件通知。派发系统通过派发模块进行派发数据检查质疑问题清单。如质疑未被解决则将以新的质疑再次发出,直至数据疑问全部解决。

系统通过预设派发机制将问题清单提交至研究者,研究者通过系统接收通知,并查看质疑问题清单,分析质疑清单每个问题项,必要时结合原始记录的逐条核对,经过检查确认后,对数据进行更正修改,系统自动记录修改前记录和修改后记录,并填写质疑数据情况说明表。研究者电子签章后提交质疑回复结果到临床监查员返回数据管理员。根据数据确认的结果对数据库进行修改和更新。此过程循环往复,直至所有疑问均得到明确的答复并解决。系统统计疑问表数量和责任人进行评分。数据管理过程中应保存质疑过程的完整记录。

当所有疑问均已解决、对数据的判断全部完成时,由提出质疑的用户进行锁定关闭。锁定后的数据交统计分析者后期分析。原则上,锁定后数据不再更改,除非一些非常明确的证明表数据中存在错误而且影响分析结果。锁定后的开锁也应该勋勋严格的认可程序。数据锁定、解锁、再锁等需有书面记录。

本发明实施例所提供的临床试验数据检查质疑管理系统中,数据检查质疑可以对录入的药物临床试验的相关数据进行清洗,发现并解决数据中的存在的问题,为盲态检查、统计分析和撰写总结报告做好准备;数据管理遵守数据标准化的规定,配有数据监管和评审管理子系统,能够保证申报数据和原始记录的真实性;数据记录准确真实、清晰可追溯、同步记录、能归属到人、完整持久;一致性评价中涉及的临床试验过程符合《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及相关指导原则的要求。

本发明实施例所提供的临床试验数据检查质疑管理系统,包括临床试验数据监管子系统、临床试验数据库子系统、主控计算机网络子系统、数据检查子系统、数据质疑子系统和数据派发子系统。临床试验数据库子系统通过临床试验数据监管子系统收集研究者的临床药物试验数据,并对临床药物试验数据进行数据录入和文件记录,药监人员对临床药物试验数据进行检查和管理;临床试验数据库子系统中录入的数据将通过互联网传输至主控计算机网络子系统;主控计算机网络子系统和临床试验数据监管子系统之间连接;数据检查子系统的输入端与主控计算机网络子系统连接,由数据检查子系统对临床药物试验数据进行检查;数据检查子系统的输出端与数据质疑子系统连接,由数据质疑子系统记录数据检查子系统的检查结果;数据派发子系统的输入端连接数据质疑子系统,将数据质疑子系统生成的质疑结果发送给研究者和药监人员。该技术方案通过采用临床试验数据监管、临床试验数据风险检查与临床试验数据质疑相结合,临床试验相关人员可对临床试验过程中的试验数据进行风险判断和质疑干预,以便获得及时有效的反馈,提高了临床试验数据管理的智能化程度,实现了临床试验相关人员对临床试验数据的线上数据管理,保证了申报数据和原始记录的完整、清晰,实现了临床试验数据的同步记录和全过程可追溯,为后续的临床试验项目盲态检查、统计分析和汇总审计提供准备,缓解了现有技术存在的临床试验数据的线上检查质疑困难的技术问题。

实施例二:

参见图2,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临床试验数据检查质疑管理方法的流程图。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临床试验数据检查质疑管理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收集研究者提供的药物临床试验数据;由临床试验数据监管子系统按照临床试验数据的标准对数据进行标准化,并授权工作人员对试验数据在临床试验数据库子系统中进行录入;

(2)将录入的临床试验数据保存在临床试验数据库子系统的文件记录单元中,并由授权人员对记录文件进行监控或修改;

(3)根据临床药物试验数据生成提交数据文件,经数据提交单元确认后,由数据提交单元将提交数据文件上传至主控计算机网络子系统;

(4)由主控计算机网络子系统向数据检查子系统发送数据检查流程,并启动数据检查子系统根据数据检查流程对临床试验数据进行检查;自动风险检查单元通过内置自动筛查规则进行筛查,自动筛查规则包括群发性sae,非预期药物相关性sae、突击入组、研究者承担项目数和同品种数;人工风险检查单元通过判断临床试验数据应当与药物及受试者信息的相关源文件是否一致,若不一致,则数据检查子系统将对问题数据进行标记和记录;数据检查子系统还对自动检查结果和人工检查结果进行注明和记录;

(5)数据检查子系统将自动风险检查结果和人工风险检查结果的问题数据进行归纳,生成问题清单记录,检查结束后,对检查过程中的标记内容进行整理汇总,生成标记清单记录,并将问题清单记录和标记清单记录结果传送到数据质疑子系统的质疑记录单元,生成临床试验质疑数据并记录;

(6)数据质疑子系统的质疑反馈单元将录入的质疑反馈数据传输至数据派发子系统,数据派发子系统根据内部路由规则发送通知,具体为,数据派发子系统的研究者通知单元将质疑反馈数据发送给研究者,同时由药监人员通知单元将质疑反馈数据发送给药监人员,并将质疑反馈数据进行锁定;其中,通知采用的发送方式为应用程序推送、短信通知以及邮件通知。最终数据通知单元则将锁定后的质疑反馈数据提交至临床试验数据库子系统的数据提交单元进行保存及备份;

(7)研究者在发送系统的通知消息后,研究者根据临床试验质疑数据,结合原始记录的临床试验数据进行逐条核对,经过检查确认后,对数据进行更正修改,并填写质疑数据情况说明表,同时提交质疑回复结果,临床试验数据监管子系统接收研究者提交的质疑数据情况说明表以及质疑回复结果,同时接收研究者的数据修改及更新,将更新前后的数据均记录在质疑反馈单元,再传输至文件记录单元;

(8)数据提交单元文件记录单元传输的更新完成的数据提交到主控计算机网络子系统,数据检查子系统再次对数据提交单元提交的数据进行检查和质疑,此过程循环往复,直至所有问题均得到明确的答复并解决,同时,此循环过程将被记录至数据质疑子系统的质疑反馈单元;

(9)当所有问题均已解决且对数据的检查全部完成后,由数据派发子系统的最终数据通知单元将最终锁定的质疑反馈数据提交至临床试验数据库子系统的数据提交单元进行保存及备份。

本发明实施例所提供的临床试验数据检查质疑管理方法,数据检查员通过系统的风险检查发现存在疑问的临床试验数据,对问题数据进行标记,记录问题点,系统再自动将问题点归纳到问题清单表,检查工作结束后,对本次检查过程中的标记内容进行整理汇总,形成检查质疑数据的汇总单,其中包括检查问题、质疑原因、质疑人、质疑时间,同时系统对质疑人进行短信通知和邮件通知,派发子系统通过派发模块进行派发临床试验数据的检查质疑汇总单。如质疑未被解决则将以新的质疑再次发出,直至数据相关的疑问被全部解决。该技术方案通过采用临床试验数据监管、临床试验数据风险检查与临床试验数据质疑相结合,临床试验相关人员可对临床试验过程中的试验数据进行风险判断和质疑干预,以便获得及时有效的反馈,提高了临床试验数据管理的智能化程度,实现了临床试验相关人员对临床试验数据的线上数据管理,保证了申报数据和原始记录的完整、清晰,实现了临床试验数据的同步记录和全过程可追溯,为后续的临床试验项目盲态检查、统计分析和汇总审计提供准备,缓解了现有技术存在的临床试验数据的线上检查质疑困难的技术问题。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实施例,仅为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用以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可轻易想到变化,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变化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发明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应以所述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当前第1页1 2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