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科用输液肢体夹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098690发布日期:2019-03-14 00:05阅读:233来源:国知局
儿科用输液肢体夹板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用具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儿科用输液肢体夹板。



背景技术:

当给儿童进行静脉输液时,持续时间较长,存在以下危险情况:第一,当儿童坚持不住时,容易活动手臂,易导致手背部的输液针头在血管内偏移而发生输液不畅及疼痛等问题,给医生带来麻烦,陪护人员带来担忧;第二,输液管在儿童动作时容易碰到输液管,若力气过大,会直接造成输液针头位置的移动,也会发生输液不畅及疼痛等问题;第三,在冬季输液时,儿童手部受药物液体影响温度会低于体温,易造成手部麻木。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儿科用输液肢体夹板。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儿科用输液肢体夹板,其特征在于,包括底板、外护板和内压板,外护板设置在所述底板上,内压板设置的外护板内侧上部,其中:

所述底板一端端部位置上侧设有一球面,底板下侧于球面下部设有一槽体且槽体内设有一电加热板,电加热板的供电线路上设有温控开关,底板前侧设有用于固定所述外护板的卡座,底板后侧设有用于固定所述外护板的转轴座;

所述外护板的截面为拱形结构,外护板一侧通过其转杆与转轴座转动连接,外护板另一侧通过其卡块与卡座扣合连接,外护板顶部靠近两端的位置分别设有与其转动连接的旋钮;

所述内压板前后端部上侧分别通过弹簧与外护板内壁连接,且内压板顶面与所述旋钮的底端相抵。

所述旋钮的底端为球面结构,内压板的顶面上还设有与所述旋钮底端对应内球面压槽。

所述底板或外护板上设有一用于固定输液管的管槽,管槽外侧设有轴向分布的开口。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结构设计合理,可以对儿童的手及小臂进行固定,防止儿童手及小臂大范围活动,同时具有手部加热、输液管固定的功能,在整个输液过程中保障了儿童的安全及舒适性。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右视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剖视结构示意图。

图中:1外护板、2管槽、3卡座、4旋钮、5球面、6温控开关、7电加热板、8槽体、9弹簧、10内压板、11球面端部、12内球面压槽、13卡块、14底板、15转轴座、16转杆。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由特定的具体实施例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熟悉此技术的人士可由本说明书所揭露的内容轻易地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其他优点及功效。

根据附图1、2、3所示:一种儿科用输液肢体夹板,包括底板14、外护板1和内压板10,外护板1设置在所述底板14上,内压板10设置的外护板1内侧上部,其中:

所述底板14左端端部位置上侧设有一球面5,球面5可以恰好位于儿童的掌心处,底板14下侧于球面5下部设有一槽体8且槽体8内设有一电加热板7,电加热板7包括采用绝缘材料的板材及设置在板材内的电加热丝构成,所述电加热板7的供电线路上设有温控开关6,通过温控开关6可以对电加热板7的加热状态进行控制,通过电加热板7及球面5可以对儿童的手部进行加热;底板14前侧设有用于固定所述外护板1的卡座3,底板14后侧设有用于固定所述外护板1的转轴座15,卡座3和转轴座15均位于底板14的中部及右侧端部位置;

所述外护板1的截面为拱形结构,外护板1内部用于放入儿童手臂,外护板1一侧通过其转杆16与转轴座15转动连接,外护板1另一侧通过其卡块13与卡座3扣合连接,当外护板1与底板14连接后,其设有卡块13的一侧可以打开使用,同时该外护板1的大小及位置应保持球面5外侧的儿童手部位于外护板1以外区域内,方便对输液处进行观察;外护板1顶部靠近两端的位置分别设有与其转动连接的旋钮4,旋钮4底端位于外护板1内侧且其底端为球面端部11;

进一步地,所述外护板1外侧设有一用于固定输液管的管槽2,管槽2轴向分布并靠近球面5一侧设置,管槽2外侧设有轴向分布的开口,在输液时,可以将输液管卡入该管槽2内,并保持输液一端具有一定长度的活动段,当输液管在意外触碰时,在管槽2与输液管接触的阻力下,可以对活动段及输液处形成防护,避免输液针头发生位置变化;

所述内压板10前后端部上侧分别通过弹簧9与外护板1内壁连接,使内压板10的纵向高度可以通过弹簧9的拉伸效果进行调整,内压板10顶面与所述旋钮4的底端相抵,且内压板10的顶面上还设有与所述旋钮4底端对应内球面压槽12,该内球面压槽12可以保持内压板10与旋钮4连接位置及效果的稳定性,通过转动旋钮4,使其底端位置上升或下降,此时内压板10在旋钮4及弹簧9作用下也会随之上升或下降,该结构可以通过调节内压板10高度的方式,保持外护板1对儿童小臂的固定效果。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先实施方式,只要以基本相同手段实现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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