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自理辅助器械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803284发布日期:2019-10-08 20:45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自理辅助器械,包括椅架及驱动轮;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轮相对于所述椅架具有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在使用状态下,当所述驱动轮相对于所述椅架处于第一位置时,所述驱动轮处于与地面接触的状态;当所述驱动轮相对于所述椅架处于第二位置时,所述驱动轮处于与地面非接触的状态。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理辅助器械,其特征在于,当所述驱动轮相对于所述椅架处于第一位置时,所述驱动轮的旋转轴线远离所述椅架的顶端;当所述驱动轮相对于所述椅架处于第二位置时,所述驱动轮的旋转轴线靠近所述椅架顶端。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自理辅助器械,其特征在于,所述自理辅助器械还包括设置于所述椅架上的转轴浮动机构;所述转轴浮动机构可以使所述驱动轮的旋转轴线远离或者靠近所述椅架顶端。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自理辅助器械,其特征在于,所述自理辅助器械还包括设置于所述椅架上的支撑轮组件;所述支撑轮组件包括前导向轮及后轮;所述前导向轮位于所述驱动轮的旋转轴线的一侧,所述后轮位于所述驱动轮的旋转轴线的另一侧或者位于所述驱动轮的旋转轴线的延长线方向上。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自理辅助器械,其特征在于,所述前导向轮设置于所述椅架的前下方;所述后轮设置于所述椅架的后下方;所述驱动轮设置于所述椅架的侧面;所述前导向轮为万向轮;所述后轮为万向轮或者固定轮。

6.一种自理辅助器械,包括椅架及驱动轮;其特征在于,所述自理辅助器械还包括设置于所述椅架上的转轴浮动机构;所述驱动轮设置于所述转轴浮动机构上;所述转轴浮动机构可以使所述驱动轮的旋转轴线远离或者靠近所述椅架顶端。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自理辅助器械,其特征在于,所述自理辅助器械还包括设置于所述椅架上的支撑轮组件;所述支撑轮组件包括前导向轮及后轮;所述前导向轮位于所述驱动轮的旋转轴线的一侧,所述后轮位于所述驱动轮的旋转轴线的另一侧或者位于所述转轴的延长线方向上。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自理辅助器械,其特征在于,所述前导向轮设置于所述椅架的前下方;所述后轮设置于所述椅架的后下方;所述驱动轮设置于所述椅架的侧面;所述前导向轮为万向轮;所述后轮为万向轮或者固定轮。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自理辅助器械,其特征在于,在使用状态下,当所述驱动轮远离所述椅架顶端时,所述驱动轮处于与地面接触的状态;当所述驱动轮靠近所述椅架顶端时,所述驱动轮处于与地面非接触的状态。

10.根据权利要求4或5或7或8所述的自理辅助器械,其特征在于,所述椅架包括支撑轮支撑部;所述前导向轮固定于所述支撑轮支撑部的前端;所述后轮固定于所述支撑轮支撑部的后端;所述支撑轮支撑部采用弹性钢板制作。

11.根据权利要求3-9任意一项所述的自理辅助器械,其特征在于,所述转轴浮动机构包括弹性支撑件;所述驱动轮包括转轴;所述转轴通过弹性支撑件设置于椅架;所述转轴受弹性支撑件的弹力作用远离或靠近所述椅架的顶端。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自理辅助器械,其特征在于:所述弹性支撑件包括弹性元件与转轴支撑件;所述弹性元件的一端固定在所述椅架上,另一端与所述转轴支撑件固定连接;所述转轴支撑件上设置有转轴装配孔;所述转轴装配孔用于装配转轴。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自理辅助器械,其特征在于:所述转轴支撑件的一端与所述椅架转动连接;所述转轴支撑件的另一端设置有转轴装配孔,且该端与所述弹性元件的一端固定连接,所述弹性元件的另一端固定在所述椅架上。

14.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自理辅助器械,其特征在于:所述弹性元件的底端与所述椅架固定连接,所述弹性元件的顶端与所述转轴支撑件固定连接,或,所述弹性元件的顶端与所述椅架固定连接,所述弹性元件的底端与所述转轴支撑件固定连接;所述椅架设置有供所述转轴支撑件上下移动的导轨。

15.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自理辅助器械,其特征在于:所述弹性支撑件为弹簧片,所述弹簧片固定在所述椅架上;所述弹簧片设有用于装配所述转轴的转轴装配孔。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自理辅助器械,其特征在于:所述弹簧片包括弹簧片固定段、驱动轮固定段以及用于连接弹簧片固定段与驱动轮固定段的连接段;所述弹簧片固定段固定在所述椅架上,所述驱动轮固定段设置有转轴装配孔。

17.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自理辅助器械,其特征在于:所述弹簧片包括顶面、底面以及用于连接顶面和底面的连接面;所述顶面设置有转轴限位机构,所述转轴限位机构包括转轴装配孔,所述底面与所述椅架固定连接,或,所述底面设置有转轴限位机构,所述转轴限位机构包括转轴装配孔,所述顶面与所述椅架固定连接。

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自理辅助器械,其特征在于:所述顶面与所述底面为相互平行的平面,所述连接面为曲面。

19.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自理辅助器械,其特征在于:所述弹簧片截面为倒卧的U型。

20.根据权利要求1-9任意一项所述的自理辅助器械,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轮设置于所述椅架侧面中间。

21.根据权利要求1-9任意一项所述的自理辅助器械,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椅座;所述椅座上设置有排便孔。

22.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自理辅助器械,其特征在于:所述椅座距离地面的高度大于等于马桶距离地面的高度。

23.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自理辅助器械,其特征在于:所述椅座的背部贴有密封圈;所述密封圈设置有与所述排便孔对应的贯通孔;所述密封圈用于阻止排便时的气味散发出去。

24.根据权利要求1-9任意一项所述的自理辅助器械,其特征在于:所述自理辅助器械包括椅座、靠背-腿托连杆机构以及腿托-脚托连杆机构;所述靠背-腿托连杆机构包括靠背、腿托以及第一连杆组件;所述腿托-脚托连杆机构包括腿托、脚托以及第二连杆组件;所述靠背的前端与所述椅座的后端转动连接;所述腿托的后端与所述椅座的前端转动连接;所述脚托的后端与所述腿托的前端转动连接;所述第一连杆组件的一端与所述靠背连接,第一连杆组件的另一端与所述腿托连接,第一连杆组件用于使所述腿托与所述靠背联动;所述第二连杆组件的一端与所述椅座连接,另一端与所述脚托连接,用于使所述脚托与所述腿托联动。

25.根据权利要求24所述的自理辅助器械,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扶手以及行程调节机构;所述扶手包括固定端与活动端;所述扶手的固定端与所述靠背转动连接;所述扶手在所述行程调节机构的控制下旋转,带动所述靠背转动。

26.根据权利要求25所述的自理辅助器械,其特征在于:所述扶手的活动端设置有缺口;所述行程调节机构包括固定在所述椅架上的卡条;所述卡条上排列有与所述缺口对应的多个锯齿;当所述缺口卡在最前方的锯齿处时,扶手控制靠背、腿托以及脚托处于坐姿状态;当所述缺口在不同锯齿之间移动时,扶手控制靠背转动,靠背推动腿托转动,腿托推动脚托转动;当所述缺口移动至超出最后方的锯齿时,靠背、腿托以及脚托均转动到平躺状态;

或,所述扶手的活动端设置有凸出部;所述行程调节机构包括固定在所述椅架上的底座,所述底座上排列有与所述凸出部对应的多个限位槽;当所述凸出部卡在最前方的限位槽处时,扶手控制靠背、腿托以及脚托处于坐姿状态;当所述凸出部在不同限位槽之间移动时,扶手控制靠背转动,靠背推动腿托转动,腿托推动脚托转动;当所述凸出部移动至超出最后方的限位槽时,靠背、腿托以及脚托均转动到平躺状态;

或,所述扶手的活动端设置有限位槽;所述行程调节机构包括固定在所述椅架上的底座,所述底座上排列有与所述限位槽对应的多个凸出部;当所述限位槽卡在最前方的凸出部处时,扶手控制靠背、腿托以及脚托处于坐姿状态;当所述限位槽在不同凸出部之间移动时,扶手控制靠背转动,靠背推动腿托转动,腿托推动脚托转动;当所述限位槽移动至超出最后方的凸出部时,靠背、腿托以及脚托均转动到平躺状态。

27.根据权利要求24所述的自理辅助器械,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连杆组件包括第一连杆与第二连杆;所述第一连杆的一端与所述靠背固定连接,另一端与所述第二连杆的一端转动连接;所述第二连杆的另一端与所述腿托转动连接。

28.根据权利要求24所述的自理辅助器械,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连杆组件包括第三连杆与第四连杆;所述第三连杆的一端与所述椅座转动连接,另一端与所述第四连杆的一端转动连接;所述第四连杆的另一端与所述脚托固定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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